首页 理论教育四川省政府向重庆市政府下令抄发赈济委员会难民输送网大纲

四川省政府向重庆市政府下令抄发赈济委员会难民输送网大纲

【摘要】:准此,除分令外,合行抄发大纲,仰该府知照,并转饬所属一体知照。辰、豫西华、临颍等地难民,亦经襄城、郏县、临汝送至洛阳或潼关,转送陕南、川北安置。(二)后方难民向内地输送路程。

案准赈济委员会庚代电:“迩者战区日广,难民益众,遣送安置实为目前切要急务。兹经拟定难民输送网计划大纲,分别战区(以本会各救济区为标准),后方(以汉口为中心)筹划输送,并拟□□□战区之难民分送于陕南、川北、赣南及鄂西北等处妥为安置,属于后方之难民分送于湘南、广西、鄂西、川东等处妥为安置。除呈报并分行本会各救济区特派委员一面派员分别切实办理外,抄同原件代电奉达,敬希查照,随时协助办理,俾利进行并转饬所属一体知照为荷。等由;附抄发难民运送网计划大纲一份。”准此,除分令外,合行抄发大纲,仰该府知照,并转饬所属一体知照。此令。

计抄发难民输送网计划大纲1份

主 席 王缵绪

民政厅长 嵇祖佑

难民输送网计划大纲草案

甲、输送路程

(一)战区(以本会救济区为分区标准)难民向后方输送路程:

1.第一区(京沪沿线及浙江苏北

子、京沪沿线难民设法向上海输送,再由上海经温州、金华沿浙赣路送至赣南安置。

丑、浙江沿浙赣铁路及铁路以东各地难民,由浙赣路送至南昌,再由南昌沿赣江经丰城送至赣南安置。

寅、浙南永嘉、青田、丽水、松阳以南各地难民,经浙云和、龙泉,闽浦城、建阳、邵武,赣光泽、黎川、南城、临川、崇仁,送至赣南安置。

卯、苏北各地难民,设法间道至南通转送至上海,再经温州、金华沿浙赣路,送至赣南安置。

2.第二区(皖北鲁南)

子、皖北各地难民分别集中于阜阳、霍邱及业家集等处。

(一)集中于阜阳者,经临泉、项城、上蔡送至郾城,再经襄城、郏县、临汝,或送洛阳或经伊阳、嵩县、卢氏,送至潼关

(二)集中霍邱、叶家集者,经固始、潢川、罗山,送至信阳,再经桐柏、唐河、南阳,转经邓县,送至光化、谷城、均县、郧县一带安置。

丑、鲁南各地难民,设法由郯城越陇海路东段送至苏北未沦陷区域暂时安置,再设法间地赴沪再经温州、金华沿浙赣路送至赣南安置。

3.第三区(皖南及苏浙边境)

皖南及苏浙边境难民,经皖休宁、祁门,赣景德镇、乐平、万年、余江、东乡、临川,送至赣东南部广昌、宁都、瑞金、会昌一带安置。

4.第四区(鲁西豫东南冀南)如有皖西皖中逃出难民,亦由本区兼办。

子、鲁西冀南一带难民,可沿黄河北岸近中牟、郑县间适当地点渡河,由郑县搭车或步行至豫西南部淅川一带安置。

丑、皖六安、霍山、立煌,豫商城、潢川、固始、正阳、息县、罗山、新蔡、汝南一带难民,经信阳、桐柏、南阳、邓县,送至光化、谷城一带安置。

寅、皖中舒城、桐城、泸江、潜山、望江一带难民,经太湖、宿松分送至九江,再经鄱阳湖、赣江送至赣南安置。

卯、豫省沈邱、项城、上蔡、淮阳、商水一带难民,或经郾城、襄城、郏县、临汝或送洛阳或经嵩县、卢氏,送至潼关转送陕南、川北安置。

辰、豫西华、临颍等地难民,亦经襄城、郏县、临汝送至洛阳或潼关,转送陕南、川北安置。

巳、豫太康、扶沟、尉氏、洧川、新郑、许昌一带难民,或经禹城或经密县集中登封,经偃师送至洛阳转送陕南、川北安置。

5.第五区(豫北晋东)

子、郑州、中牟、广武一带及陇海西段沿线各地难民,由陇海路或洛潼公路送至洛阳、潼关,转送陕南川北安置。

丑、晋东一带难民,由晋南送至潼关、西安,转送陕南、川北安置。(www.chuimin.cn)

6.第六区(绥察晋北及陕北)

子、晋北难民经军渡向陕北输送。

丑、陕北难民就地设法安置。

7.第七区(豫西陕东晋南)

豫西、陕东、晋南难民,经潼关、西安送至陕南、川北安置。

(二)后方(暂以汉口为中心)难民向内地输送路程。

1.由武汉沿武长公路经贺胜桥、咸宁、南林桥、崇阳、通城、平江、瓮江,送至长沙再转送湖南各县安置。

2.由武汉经粤汉路运送至湘潭、衡山、衡阳、祁阳、耒阳、郴县、桂阳、永兴等县安置。

3.由武汉轮运至沙市、宜都、宜昌等处,分交鄂西之荆门、当阳、宜昌、江陵松滋、宜都、建始、恩施等县安置,逐步移往川东。

4.由武汉经粤汉路送至衡阳,沿湘桂路线转送广西安置。

5.由武汉经粤汉路送至株洲转南萍铁路至樟树镇,再沿赣江送至赣南安置,倘赣南因军事关系未便安置难民时,可再由该地移送广西或湖南西南部。

乙、输送站

1.应在下列各地设总站:

方岩、玉山、黎川、南昌、临川、宁都、六安、太湖、几江、武穴、武汉、信阳、许昌、郑州、洛阳、潼关、西安、绥德、南阳、襄阳、宜昌、长沙、株洲、衡阳、桂林。

2.应在输送路程沿连各县设分站。

3.应在输送路程沿途各县间每30或40华里设招待处1所。

丙、各站处负责人员

1.总站人员

总站设运送主任1人,干事2人至3人,辅助运送主任帮办一切输送难民事宜。

2.分站人员

分站设干事1人,助理干事3至4人,帮同干事办理经过各该县难民输送事宜。

3.招待处人员

招待处设助理干事1人,服务员5至6人,帮同助理干事办理过境难民之宿食事宜。

4.各站处人员之任用

总站运送主任由本会各区特派员兼任,干事助理、干事服务员由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职员及行政院非常时期服务团委员会团员中调充之。

5.各站处之经费

各站处得由救济费项下酌支开办经常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