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杭州八县旅渝同乡会章程-《中国战时首都档案文献·战时社会》

杭州八县旅渝同乡会章程-《中国战时首都档案文献·战时社会》

【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系由旧杭州府属之杭县、海宁、富阳、余杭、临安、于潜、昌化、新登八县之旅渝同乡组织之,定名为杭州八县旅渝同乡会。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凡杭州八县同乡不分性别,品行端正,由本会会员2人介绍,经理事会通过后,均得为本会会员。第十五条本会为谋旅渝同乡之联络每3个月或6个月或各种纪念节日,得由理事会召集会员联欢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系由旧杭州府属之杭县、海宁、富阳、余杭、临安、于潜、昌化、新登八县之旅渝同乡组织之,定名为杭州八县旅渝同乡会。

第二条 本会以敦睦乡谊增进同乡公共福利为宗旨。

第三条 本会会址设于重庆林森路文华街31号。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杭州八县同乡不分性别,品行端正,由本会会员2人介绍,经理事会通过后,均得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本会会员均应依照会章之规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第六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理事会移请监事会审查确实者,得议决取消其资格。

(一)有违反国家民族利益之行为者。

(二)有不法行为妨害本会信誉者。

(三)妨害同乡公共利益者。

第三章 会 务

第七条 本会会务范围暂定如下:

(一)关于团结同乡增强抗战建国力量事项。

(二)关于同乡之调查及救济事项。

(三)关于同乡之指导及互助事项。

(四)关于同乡事业之提倡及合作事项。

(五)关于同乡之其他公共福利事项。

第四章 组 织

第八条 本会设理事21人,候补理事9人,组织理事会,主持本会一切事务并由理事中互推7人至9人为常务理事,就常务理事中推选1人为主席。设监事17人,候补监事7人组织监事会,监察本会一切事务。由监事中互推5人为常务监事并就常务监事中推选主席1人。

第九条 本会理事监事均由会员大会选举之,每年改选1次,连选得连任。

第十条 理事会下设左列5组,每组设主任1人,就常务理事中互推之,干事若干人,由理事会主席于会员中聘任之。

1.第一组掌管本会文书、出纳、庶务及交际事项。

2.第二组掌管本会会员登记及调查统计事项。

3.第三组掌管本会财务收支及编制预算决算事项。(www.chuimin.cn)

4.第四组掌管:

甲、关于抗战建国工作之参加事项;

乙、关于各种问题之研究及设计事项;

丙、关于宣传品及刊物编辑事项。

5.第五组掌管:

甲、关于同乡教育之指导及职业介绍资助事项;

乙、关于土产之改进及推销事项;

丙、关于同乡公益事业之推进及福利事项;

丁、关于不属其他各股之事项。

第十一条 本会为推进会务起见,于必要时得设置各种委员会。

第五章 会 费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时应缴入会费2元,每年应缴常年费(甲)种15元,(乙)种10元,(丙)种5元,如会员1次缴足100元以上为本会基金者,常年费得免再缴;其自愿特别捐助者,听其;无力缴纳会费者,应由理事会通过始得减免。

第十三条 会员证遗失可备函声明补发并缴费2元。

第六章 会 议

第十四条 本会每年春季举行会员大会1次,每两月举行理监事会各1次,每月举行常务理监事会各1次,遇有紧要事项均得召集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本会为谋旅渝同乡之联络每3个月或6个月或各种纪念节日,得由理事会召集会员联欢会。

第七章 费 用

第十六条 本会预算决算由理事会编制送经监事会审查,但决算须向会员大会报销之。

第十七条 本会遇有特种紧急开支时,由常务理事会议决得先行动支,送请监事会追认之。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会理监事会办事细则另订之。

第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会员大会修改之。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呈报主管机关核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