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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恢复委员会及其工作报告

【摘要】:航运恢复委员会,系于本年一月间筹组,罗致各方面有关系人员及专家,专负整理港湾,与捞修沉船之设计及管理之责任。在此交通工具缺乏之际,打捞修理是项沉船,对于本省航运之恢复,殊为重要。日人原在台湾之捞船会社,北川、海事兴业、仲野、大华、中华五会社,拟由航运恢复委员会,即加监理,筹组打捞公司。

航运恢复委员会,系于本年一月间筹组,罗致各方面有关系人员及专家,专负整理港湾,与捞修沉船之设计及管理之责任。

(一)各海港沉没船舶状况

本省在战时沉没各港及沿海之船只,为数甚多。已调查发现者,计沉没于基隆港者有九艘,其中逾万吨者一艘,五千吨以上者四艘;高雄港内,沉船尤多,计大者有二十九艘,逾万吨者二艘,五千吨以上者有十一艘,千吨以上者有九艘。其余亦皆在百吨之上,致港口航路阻塞。其他马公有沉船十一艘,台南、花莲港等有三艘,其余小船尚未计入。在此交通工具缺乏之际,打捞修理是项沉船,对于本省航运之恢复,殊为重要。且于人力物力种种限制之下,较之建造新船,以恢复航运,易于实现而更为迅速,因之成立航运恢复委员会,专负统筹计划及管理捞修之责,先订“捞修沉船暂行办法”,并分设高雄基隆办事处,负责该两港沉船捞修工作。近又由行政长官公署制定“奖励人民捞修沉船管理办法”,奖励人民捞修沉船,并在全省沉船地区,分指机关,就近办理,以期增加效率,迅速恢复航运。

(二)捞修计划

关于捞修沉船之器材,因海运尚未畅通,无法取给于内地及国外,故先向有关方面洽借应用,或在本省购置,以济其缺。至于捞修之人力,暂就习于海事之日俘,及海事商业团体日籍技工,加以留用三十七人。不敷之数,由本省就地征才,一则利用日俘侨之技术势力,复兴吾国航运,一则减少台胞战后失业,以策两全。(www.chuimin.cn)

日人原在台湾之捞船会社,北川、海事兴业、仲野、大华、中华五会社,拟由航运恢复委员会,即加监理,筹组打捞公司。凡已经捞起修竣之船舶,将视各线之运输状况及供求情形,分别缓急,分配各线。于本年元旦命名开航之台北号,现已由国营招商局代理,行驶于本国沿海各线。兹将捞修概况及计划列表于后:

续表

以上全部沉船之捞修及解体等费用,预计约需台币九千六百余万元,其他沉没于各港之较小船只,随时调查,随时进行工作,尚未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