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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务局成立及港口复原工作简述

【摘要】:本处高雄港务局之成立,系接管原总督府交通局所属之高雄港务局,自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接收,正式成立。港口沉船已清除者计有三艘,清除之后,二千吨之船只已可通航。兹将该港近况简述如后:续表(二)复原工作高雄港被炸损失甚巨,水面沉大船二十余只,小船数十只。

本处高雄港务局之成立,系接管原总督府交通局所属之高雄港务局,自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接收,正式成立。

(一)高雄港概况与清港工作之情形

高雄港为本省南端之要塞地带,亦为重要之物资吐纳港口,其原有设备,可同时寄泊海轮三十四艘,货物装卸每月吞吐量为二十万吨,战时被炸惨烈,港内水陆设备,损失甚重。陆上大部器材建筑,荡然无存,毁坏在百分之九十以上,水底沉船,大小有数十艘之多,港口为沉船五艘所阻塞。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接收后,即积极打捞对港沉船,恢复港内通讯信号、浮标等设备。并计划游疏淤泥,择修主要码头仓库起重机机械及添设必需建筑设施。港口沉船已清除者计有三艘,清除之后,二千吨之船只已可通航。尚余两艘,现正设法打捞中,清除后一万吨或吃水八公尺之海轮,即可入港。现在吃水七公尺之海轮已可入港。

陆上修建工程,亦已开始着手兴筑,惟以破坏过重,资材缺乏,工作进行,尚多困难。兹将该港近况简述如后:

续表

(二)复原工作

高雄港被炸损失甚巨,水面沉大船二十余只,小船数十只。陆上设备从一切建筑损毁约在百分之几十以上,本年度工作规划,首重恢复战前原状,拟打捞全部沉没船只。并局部恢复陆上设备及建筑物,其不能修理者,分别添购或添建,或留待明年度办理之。兹详列三十五年度各项工作如下:

(1)清扫水面及陆上残破船只与建筑物。

(2)打捞本局大小沉船及浮标。

(3)恢复港内通讯信号设备。(www.chuimin.cn)

(4)靠船驳岸修复百分之六十五。

(5)靠船栈桥修复百分之六十。

(6)仓库修复百分之五十。

(7)港内淤泥,已二年未浚,本年度拟疏浚一次。

(8)起重设备,拟全部恢复。

(9)修理本局损毁船只及车辆,其不能修理者,另行添补。

(10)修理厂拟修复百分之七十。

(11)办公室及宿舍,拟全部修复,不能修复者重建。

(12)打捞及修理所有港内大小沉没船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