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航务管理局成立,推进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的工作报告与管理

航务管理局成立,推进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的工作报告与管理

【摘要】:本省航务管理机关,在日本统治时代,原属交通局之海务部。去年十一月一日航务管理委员会成立,先行接收管理,至今年一月改组为航务管理局。兹正积极计划训练本省人员,以备接替,俾可由国人自行管理。航务管理局接管后,仍循旧时之工作步骤;继续推进各港之绘制,研究,调查,核算及计划等工作,以所得资料,供给各港,俾作实际工作上之依据。原海务部造船课,业经由航务管理局全部接收,其所主管之造船行政工作,继续推进。

本省航务管理机关,在日本统治时代,原属交通局之海务部。去年十一月一日航务管理委员会成立,先行接收管理,至今年一月改组为航务管理局。并分设办事处于高雄、基隆,办理轮船公司之登记、给照、船舶之检查丈量、船员之训练、航标之修理、港湾之勘测等工作。兹将各项接收情形工作概况及今后工作推进分述于后。

(一)船务航线

航务管理委员会船运处接收原船舶营运会社之船只,计有机帆船三十三只,计三八四三吨,渔船二十艘,五七七吨,共计四四二〇吨。可以驾驶者,仅有数艘随时赶修行驶,嗣后陆续发现日人所有船只,均由该处接收,至四月二十四日止,共有船只七一只,共六三二六吨(二〇〇吨以上者六艘,一五〇吨以上者六艘;一〇〇吨以上者二一艘;五〇吨以上者二一艘;五〇吨以上者二六艘),其状况如下。

以上运用船只,分配于本省沿岸福州及琉球各线。

该项机帆船,纯系货船,并无客位及救生设备,不能搭客。惟在目前对外航线,船只缺乏,为维持交通起见,勉强他用,并选较大机帆船,加装客位,添置救生设备,以策安全。福州基隆线,于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开航。办理以来,台闽交通,幸能继续维持,尚无停航。计至四月二十四日止,客运福州至基隆为一四六一人,基隆至福州为一〇二一人。货运福州至基隆为五一三吨,基隆至福州为一四二五吨。兹并拟于五月一日起,加开厦门一线,业已准备就绪。

本省沿海各港口之水上运输,亦赖该项机帆船常用驶行于基隆、高雄及马公间。东线各县市如台东、新港、花莲港、苏澳等之物资,如盐、糖、米、煤、木材,为主要用品,均由该项船只分负大部责任,藉以流通。计至四月二十四日止,本岛各线货运计一二六五四吨,客运计四四三八人。此外且于一月开派船运送琉球列岛难民七一八名返岛,最近一月余,并遣送本省日侨日俘返国。马公至高雄日俘八〇九人,日侨九〇四人,调用三船运送。花莲港至苏澳港日俘一四八六人,日侨四二八九人,调用十七艘,运送是项七四八八名日侨俘之集中于四月初旬,已及期赶运完毕。近又指派该项机帆船七艘,驶往福州涵江,专负接运食米之责,目下已有二艘载粮返台。此外于今年元旦接收名命之台北号,原名“大雅丸”,总吨数六九二三一〇吨,最大载货量为九〇〇〇吨,最高速率一三.一浬,为日本战时设计之载货轮船,民国三十三年下水,三十四年五月在本省基隆港内炸沉。经全部捞修工竣后,改为台北号,加设客位,原拟使之担任本省对本国沿海各航线,藉通海运,而恢复上海航线。惟以中央之船只统筹关系,该船业务,已订约由国营招商局代理。该船自命名后,于一月二十日开往汕头,接运军队,先后二次,于三月初复装货开往上海,由招商局代理业务后,旋于四月中返台,最近又复出口。故本省对外海运,至今未有适当之专轮,定期开航。所有各种船舶,今已依照船舶法,从交通一部所定各种章则,办理检查丈量登记。截至四月二十四日止,已经检丈核发之船舶计有轮船四五艘,二〇〇担以上帆船,一四九艘,二〇〇担以下帆船五五五艘。所有轮船公司,亦已依照交通部轮船业监督章程办理登记给照。

目前各线航运,虽能勉强维持,但船只数量不敷甚巨,调度为难,一遇特殊迫急需要,辄感捉襟见肘,常有停顿之虞。兹由航运恢复委员会积极打捞沉船,加以补充,惟以缓不济急,亟须增添船舶。

(二)船员技工

本省原有船员约有一千余名,高中级船员,大多皆系日籍,战时死亡分散各地,无法统计召集。现在办理登记,核发海员手册,尽量录用本省人员,截至四月二十四日止,已登记者二九五名,已核发手册者一八六名。并拟筹设船员训练所,培植高级船员,以应将来航运上之需要。(www.chuimin.cn)

(三)航路标志

本省原有航路标志五十四处,计灯台三十一座,灯竿九座,导灯二对,灯标三座。导灯浮标七个,大部破坏。灯塔受战事损坏者有二十二座,已经修复者,有富贵角灯台、淡水低导灯二座。三貂角灯台亦已于四月十三日起恢复发光。接收后,现在放光者有富贵角、基隆、仙洞、三貂角、花莲港、新港、高雄、安平、坑子口、白沙、淡水高导灯、淡水低导灯、渔翁岛、花屿等十四处,其余正择重要者,陆续计划修复。惟各项灯台材料缺乏,补充不易,所有急需应用材料及灯用瓦斯,虽经多方设法搜集,依旧不敷应用。渔翁岛从花屿两处灯台,近又因瓦斯供应不继,停止放光。如所需补充材料,若能顺利获得,则今年可将所有损坏灯台,全部修竣放光。惟该项灯台之原有管理人员,均系日籍,均经专门训练者,吾国尚少该项人员,故暂时不得不留用此项日籍人员。兹正积极计划训练本省人员,以备接替,俾可由国人自行管理。

上项航路标志,现已奉交通部电准,移交海关接管,正洽办手续准备移交。

(四)港湾

前海务部下有港湾课。系一统筹全岛港湾工作之管理计划及研究之机构。航务管理局接管后,仍循旧时之工作步骤;继续推进各港之绘制,研究,调查,核算及计划等工作,以所得资料,供给各港,俾作实际工作上之依据。就经济工业农产地势之因素,研究与调查各小港之兴废。

(五)造船事业

本省造船厂,以基隆之台湾船渠株式会社及报国造船株式会社为最大,前者每年最大修造船舶能力(入坞及靠岸)修理可三〇万吨,后者木型造船能力年可三〇〇〇吨,造机则以株式会社台湾铁工所为最大,月产二〇〇匹马力主机一部。

原海务部造船课,业经由航务管理局全部接收,其所主管之造船行政工作,继续推进。本省较大之造船会社十三家,造机会社二家,业经调查详情,并先后派员监理,现拟与资源委员会合办,组织“机械造船公司”经营本省机器制造及造船事业。目下为督导管理本省造船事业起见,已订定造船厂申请注册规则公告实施,举办造船厂注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