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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农田水利工程的现状与计划

【摘要】:本省耕地面积共计八六〇二三五公顷,其具有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者,计五四九〇一九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约百分之七十,实为本省农作生产最重要之因素。接收后,积极兴建,三十四年度已完成之工程,计有台中北斗区二林地方及台南斗六区虎尾地方之二灌溉排水工程,增加灌溉面积合计一三六九公顷,此项工程经资全部系由省库负担。现在推进中者,有米谷增产工程、开田工程、小型灌溉排水工程、旱田改良工程等四项。

本省耕地面积共计八六〇二三五公顷,其具有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者,计五四九〇一九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约百分之七十,实为本省农作生产最重要之因素。惟战争期间,此类工程颇有毁坏。本处接收以后,实施调查结果:已成之工程类多失修,未成者率多停顿;农田因之灌溉不足者达二四九三三二公顷,约占原有灌溉面积之半数。本处以事态严重,为谋恢复农业生产,一方先行实施修复,一方于本年一月召开农田水利事业讨论会,会同有关各方,厘订实施计划,逐步施行。兹述六月来工作要点:

(一)修复已有工程 督促各县抢修灾害复旧工程,迄本年三月止,全省已完成者计二百八十六处,灌溉面积凡一七〇七二〇公顷。预计五月底可能完工者八十二处,七月底可能完工者七十九处,共计四百四十七处。全部工程完成后,预期恢复灌溉面积逾二十万公顷。

(二)完成新兴工程 接收当时未完成之工程,共计六处,多已停顿。接收后,积极兴建,三十四年度已完成之工程,计有台中北斗区二林地方及台南斗六区虎尾地方之二灌溉排水工程,增加灌溉面积合计一三六九公顷,此项工程经资全部系由省库负担。

(三)调整水量分配 本年气候奇旱,各河道水量剧减,灌溉用水不敷分配,各地不免发生纷争。本处特派遣水文测量队八队,分赴各县实测流量,并调查各水路进水量,以决定用水分配,调解纷争。其中尤以台北之淡水溪上流,新竹台中之大安溪,台中台南之浊水溪及清水溪,纷争尤多,调查期限将延长至降雨为止。

(四)奖励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用费无多,成效最著。现在推进中者,有米谷增产工程、开田工程、小型灌溉排水工程、旱田改良工程等四项。为倡导农民从事积极性之农业增产及灌输农田水利工程知识,对申请计划,一经核定,均发给补助金,以资奖励。此项补助金截至本年四月止,业已发给六九四二八八九元。

(五)补助各县农田水利工程经费 各县灾害复旧工程以地方经费有限,均由省公署分别予以补助,以期促进完成。计东部各县补助七成,西部各县补助半数,视工程之进度,分期发给。此项补助金至本年四月止,已发给三次,计三四〇三二九九元,第四次正向公署申请中计二七二二五八八元。(www.chuimin.cn)

(六)进行土地改良工程 土地改良工程现在进行中者,共计下列四处。

(1)盐埔地方灌溉排水工程  预计三年完成

(2)高雄地方灌溉排水工程  预计三年完成

(3)三星地方灌溉排水工程  预计一年完成

(4)员林地方排水工程  预计一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