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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物资已接收并处分,防止转移控制物资

【摘要】:上年十一月五日本局奉命接收,经审核其资产物资其重要部分,多半均已处分殆尽。本局为防止其财产转移控制物资起见,于上年十一月二十日奉准派员监理,复于三月二十一日分别予以接收。近年以来,营业低落,勉抵开支,亦系于上年十一月二十日派员与三井同时实施监理,于三月二十一日分别予以接收。

查日人在台,官商贸易机构为数甚多,原均在本局监理接收之例。惟内中颇多与农林,工矿,交通,财政,金融有牵连关系者,分别与各该主管机关洽商接收。此外,规模不宏徒具贸易之名,而实与一般商店无异者,亦并由日产处理委员会接收。故本局对于接收工作采取重点主义,凡所接收必期集中确实,毋使散失遗漏。兹分就各该接收单位略述其经过如左:

(1)台湾重要物资营团——该营团创立于前年三月,为日本政府加强统制台湾贸易之最高形态,资本六百万元,内官资五百万元、商资一百万元。理监事之下分设总务、交易、施设、经理四部,省内外各重要地点,均有分支机构。其业务范围至广,包括:

(A)严格统制贸易,并直接经营或以委托方式办理进出口业务。

(B)设立特别会计,以差损差益制度,调节贸易损益,维持收支平衡。

(C)建设紧要产业设备,藉以加强军需工业。

(D)订造船舶转售业者,以充实航海运输工具。

(E)收买游休企业,或征购转废业者资产加以利用。

(F)贮藏重要物资并收购废旧金属。

上年十一月五日本局奉命接收,经审核其资产物资其重要部分,多半均已处分殆尽。所余者仅食糖、造船木材数起,少数应用机械人力货车器材一批,以及其他零星商品,破旧家具,暨投资建设未完成产业工厂五处,订造机帆船十数艘而已。但负债方面,计欠银行总数达五七九八九三一八五七八元。依据表报载明计亏损三八二八四三七九七,而此外日本政府应予补偿尚未拨款者计九八七二四八七九九元,连同应收债权及亏损之数总额,达三一九〇〇九六五〇三元之巨。

(2)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三井为日本财阀巨擘,其分支机构遍及世界各国,其在台湾者有台北,高雄二支店,各自独立,均以经营进出口投资企业、代办保险、承销产品,为其主要业务。日本乞降前后交通闭塞,营业不振。本局为防止其财产转移控制物资起见,于上年十一月二十日奉准派员监理,复于三月二十一日分别予以接收。

(3)三菱商事株式会社——该社亦为日本财阀体系大贸易机构之一,其重心侧重于投资工业,在台支店亦有台北、高雄二处。惟规模较小、以经营进出口投资企业、贩卖商品、承办运输、承包工程、度量衡计算器、代理保险等为主。近年以来,营业低落,勉抵开支,亦系于上年十一月二十日派员与三井同时实施监理,于三月二十一日分别予以接收。

(4)南兴公司——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承制卷烟,酒类,专利承销专卖品,及其原料副产品,输出海外,而运入专卖品,原料供应生产之用。

本局实施监理予以接收,系会同专卖局并案办理,所有接收物资,可供专卖局应用者,统由专卖局接收,其资产负债状况如下:

资产

(A)不动产:五三四九二一七二元

(B)动产:一七五八八七〇元

(C)债权:一〇八四五四〇二〇二元

(D)现金:五六七四九五八四元

共计:一一九六五四〇八二六元

负债:六〇〇六〇四八九八元

盈余:五九五九三五九二八元

此外该公司在台中附设丰原工厂,专制蚊烟香,近以除虫菊原料缺乏,出品不良,产量萎缩。现本局亦已派员前往接收,并拟设法输入原料,恢复生产。

(5)菊元商行——该商行以输入杂货,经营百货商店,为其营业重心,在省内颇具声势。以保股方式,与日商贸易机构,及各种日用品制造工厂密切联系,销售商品,二月底自动结束。此次日侨紧急遣送,由本局于三月中予以接收,其资产情形如左:

资产

(A)不动产:五〇〇七四六一一元(www.chuimin.cn)

(B)动产:七七八七八八一三元

(C)债权:三一三二一六三九元

(D)现金:五五四四三九五〇元

共计:二一四七一九〇一三元

负债:九九一五六二七九元

接收资产余额:一一五五六二七三四元

(6)台湾纤维制品统制株式会社——该社为战时统制各种纤维制品而设,资本金五百万元,专事从日本输入,及在省内收购棉织品、人造丝。人造纤维毛织品,及丝织品,配给于台湾织物杂货批发组合,台南,花莲港等纤维制品另售组合等下层机构。再行贩卖于一般人民。该会社先由本局监理,三月中已由本局接收,其资产负债情形如左:

资产

(A)不动产:三三二一六二三四元

(B)动产:七八七九三三一九七〇元

(C)债权:二〇九七六四二五八元

(D)现金:一三五二五〇六一〇元

共计:一一六六一六五〇七二元

负债:八〇九三一九二三元

接收资产余额:一〇八五二三三一四九元

(7)台湾织物杂货卸卖组合——该组合为贩卖台湾纤维制品统制株式会社之下层机构,由各地批发商及各企业统合体共同组织,并无资本金,由各加入者临时凑合运转资金,贩卖纤维制品杂货,其中一部分为本省人出资。初亦由本局监理,嗣于三月中接收完了,其资产负债情形如下:

资产

(A)动产:一五〇四七三三五二元

(B)债权:一二四六五六六一一元

(C)现金:一二四四一九〇三四元

共计:三九七五四八九九七元

负债:三三六二八八〇三八元

利金:六一二六〇九五九元

(8)台湾贸易振兴会社——该社为统制本省战时贸易而设,由贸易业者共同出资组织,资本金五十万元,包括一部分省籍贸易机构之出资。日本投降以后,该会社已自行清理,初亦由本局监理。嗣亦于三月中接收,资产九二九一一一六〇元。俟清理完毕后,即将本省籍资本分别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