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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未来军事发展:建军建设与独立作战

【摘要】:目前台湾的军事,不是复员,而是建军,因为台湾是沦陷了五十年。中央亦正在计划为台湾建军。同时台湾是孤悬海外的岛屿,所以我们将来要建设一个能独立作战的军区,就是一切要能自给自足,独立作战。

目前台湾军事,不是复员,而是建军,因为台湾是沦陷了五十年。我们没有军事基础,所以我们要从速建军。中央亦正在计划为台湾建军。将来可能设置一个军区,以统筹建军。同时台湾是孤悬海外的岛屿,所以我们将来要建设一个能独立作战的军区,就是一切要能自给自足,独立作战。同时还希望全省同胞认清环境,认清责任,来协助政府建军。

附表一 台湾占领计划军队序列

附表二 各接收组之分组接收范围表

续表

附表三 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收缴降敌主要军品统计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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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警备总司令部命令

署部字第一号 中华民国卅四年十月廿五日

一、日本驻华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大将,已遵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之命令,率领在中国(东三省除外)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及台湾澎湖列岛之日本陆海空军,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九日在南京签具降书,向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蒋中正特派代表中国陆军总司令一级上将何应钦无条件投降。

二、遵照中国战区最高统帅兼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蒋及何总司令命令及何总司令致冈村宁次大将中字各号备忘录,指定本官及本官所指定之部队及行政人员接受台湾澎湖列岛地区日本陆海空军及其辅助部队之投降,并接收台湾澎湖列岛之领土人民治权军政设施及资产。

三、贵官自接奉本命令之后,所有台湾总督及第十方面军司令官等职衔一律取消,即改称台湾地区日本官兵善后连络部长,受本官之指挥对所属行政军事等一切机关部队人员,除传达本官之命令训令规定指示外,不得发布任何命令。贵属对本官所指定之部队长官及接收官员亦仅能执行传达其命令规定指示,不得擅自处理一切。(www.chuimin.cn)

四、自受令之日起,贵官本身并通饬所属一切行政军事等机关部队人员立即开始迅确准备,随时候令交代,倘发现有报告不实反盗卖隐匿损毁沉灭移交之物资文件者,决予究办治罪。

五、以前发致贵官之各号备忘录及前进指挥所葛敬恩主任所发之文件,统作为本官之命令,须确实遵行,并饬属一体确实遵行。

右令

日本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将军

中国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陆军上将陈仪

本命令于受降式中面交安藤利吉将军受领

命令受领证

今 收 到

中国战区台湾省(行政长官警备总司令)署部第一号命令一份,当遵照执行并立即传达所属及所代表各政治军事机关及部队之各级官长士兵遵照,对于本命令及以后之一切命令规定或指示本官及所属与所代表之各机关部队之全体官兵,均负有遵照执行之责任。

日本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陆军大将 安藤利吉

中华民国卅四年十月廿五日即日本昭和二十年同月日于台北市公会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