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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施政与工作报告:军事接收经过

【摘要】:(一)接收之实施经过自本总部来台受降后,即奉命勿待第六十二军之到达,应即开始接收。遂组织台湾地区军事接收委员会,下分一办公处及八接收组。检讨经过情形极称顺利。惟来台空军及军政部特派员办公处之人员太少而接收军品特多,且分散各地,以致接收稍迟,管护困难,难免发生若干损失,不无遗憾耳。台湾地区接缴降敌主要军品物资统计如附表三。本部随时予以集中及处理外,并颁发台湾地区接收军品集中处理计划草案。

(一)接收之实施经过

自本总部来台受降后,即奉命勿待第六十二军之到达,应即开始接收。遂组织台湾地区军事接收委员会,下分一办公处及八接收组。陆军三组、空军二组、海军一组、军政一组、宪兵一组。自十一月一日开始接收,至三十五年元月三十一日全部接收完毕。检讨经过情形极称顺利。仅以三分之一弱之兵力,竟能如期完成接收工作。此为我国有史以来第一次之创举,此全赖于全体官兵之努力与本省同胞之热心协助所以致之也。惟来台空军及军政部特派员办公处之人员太少而接收军品特多,且分散各地,以致接收稍迟,管护困难,难免发生若干损失,不无遗憾耳。各接收组之分组接收范围如附表二。

台湾地区接缴降敌主要军品物资统计如附表三。

(二)检验及集中处理情形

为核实各组所报接收军品种数视察保管情形决定其归属处理集中计,经于各组大部接收完了之后,由本部会组派点验组分赴各地点验,先后于三月十八日全部点验完毕。各组点验结果甚属良好。

本地区因接收军品种类繁多,位置分散,接收人员及交通困难,故处理集中甚感困难。本部随时予以集中及处理外,并颁发台湾地区接收军品集中处理计划草案。就中除已利用日俘作初步之集中外,现本部正会同军政部供应局督促办理。而军品之处理办法,大致如左:

1.火炮发给部队练习使用,弹药一部解呈中央,废者予以沉埋。火药拨借工矿处。

2.蚊帐鞋袜发给部队着用。布匹发一部给官长制装。(www.chuimin.cn)

3.粮秣除部队食用外,并拨借地方平粜以抑市价

4.堪用汽车发给部队乘用,日军征用耕牛车辆发还原主。

5.舟艇发给部队练习使用,并拨借警务处、农林处。市政府为水上警察及渔业之用。

6.糖除酌发部队外,余交贸易局内运。肥料农具拨借农林处农业会。

7.铁路通信器材拨借交通处。

8.不适用之建筑物则拍卖之,并利用接收建筑材料,以作修理营房仓库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