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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综合性公园规划设计成果

【摘要】:在已有动物园的城市,其综合性公园不宜设大型或猛兽类动物展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对景区的划分、景点的设置、出入口位置、竖向及地貌设计、园路系统、河湖水系、植物配置、主要建筑物及其风格、规模、位置和各专业工程管理系统等,作出综合规划设计。在地形变化大、平地面积较小的地方,可以采用自然式布局,用园路进行联系,各种功能设施与自然风景相映衬。

综合性公园应包括多种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场和安静休憩区,也可设游戏型体育设施。在已有动物园的城市,其综合性公园不宜设大型或猛兽类动物展区。全园面积不宜小于10 hm2。公园设计必须以创造优美的绿色自然环境为基本任务,并根据公园类型确定其特有的内容。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对景区的划分、景点的设置、出入口位置、竖向及地貌设计、园路系统、河湖水系、植物配置、主要建筑物及其风格、规模、位置和各专业工程管理系统等,作出综合规划设计。

1)功能分区规划

依照各区功能上的特殊要求、公园面积大小、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自然条件(地形、土壤、水体、植被)、公园的性质、活动内容、设施的安排来进行功能分区规划。

综合性公园的功能分区一般包括科学普及文化娱乐区、体育活动区、儿童活动区、游览休息区(安静休息区)、公园管理服务区等。

(1)科学普及文化娱乐区 该区的功能是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科学文化教育,使广大游人在游乐中受到文化科学、生产技能等教育。它具有活动场所多、活动形式多、人流多等特点,可以说是全园的中心。主要设施有展览馆、画廊文艺宫、阅览室、剧场、舞场、青少年活动室、动物角等。该区应设在靠近主要出入口处,地形较平坦的地方;要求有一定的分隔,平均每人有30 m2的活动面积。该区的建筑物要适当集中,工程设备与生活服务设施齐全,布局要有利于游人活动和内务管理。

在地形平坦、面积较大的地方,可采用规则式布局,要求方向明确,有利于游人集散。在地形变化大、平地面积较小的地方,可以采用自然式布局,用园路进行联系,各种功能设施与自然风景相映衬。为了保持公园的风景特色,建筑物不宜过于集中,尽量利用绿化的环境开展各种文艺活动。

(2)体育活动区 该区是为广大群众开展各项体育活动的场所,具有游人多、集散时间短、对其他各项干扰大等特点。其布局要尽量靠近城市主要干道,或专门设置出入口,因地制宜设立各种活动场地,如各种球类、溜冰、游泳、划船等场地,在凹地水面设立游泳池,在高处设立看台、更衣室等辅助设施;开阔水面上可开展划船活动,但码头要设在集散方便之处,并便于停船。游泳的水面要和划船的水面严格分开,以免互相干扰。天然的人工溜冰场按年龄或溜冰技术进行分类设置。

另外,结合林间空地,开设简易活动场地,以便进行武术太极拳羽毛球等活动。

(3)儿童活动区 为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而设立的专门活动区。具有占地面积小、各种设施复杂的特色。其中设施要符合儿童心理,造型设计应色彩明快、尺度小。一般儿童游戏场设有秋千、滑梯、滚筒、浪船、跷跷板和电动设施等;儿童体育场应有涉水、汀步、攀梯、吊绳、圆筒、障碍跑、爬山等设施;科学园地应有农田、蔬菜园、果园、花卉等;少年之家应有阅览室、游戏室、展览厅等。

以城市人口的3%计,每人活动面积为50 m2来规划该区。该区多布置在公园出入口附近或景色开朗处,在出入口常设有塑像。其布置规划和分区道路以易于识别为宜。按不同年龄划分活动区,可用绿篱、栏杆与其他假山、水溪隔离,防止互相串入干扰活动。

(4)游览休息区 该区主要功能是供人们游览、休息、赏景、陈列或开展轻微体育活动,具有占地面积大、游人密度小(100 m2/人)的特点。

该区应广布全园,特别是设在距出入口较远、地形起伏、临水观景、视野开阔、树多、绿化、美化之处,应与体育活动区、儿童活动区、闹市区分隔。

其中适当设立阅览室、茶室、画廊、凳椅等,但要求艺术性高。特别是在林间可设立简易运动场所,便于老人轻微活动,也可设植物专类园,创造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环境为游者服务。

(5)公园管理服务区 主要功能是管理公园各项活动,具有内务活动多的特点。多布设在专用出入口内部、内外交通联系方便处,周围用绿色树木与各区分隔。

其主要设施有办公室、工作室,要方便内外各项活动。工具房、杂物院,要有利于园林工程建设。职工宿舍、食堂,要方便内务活动。温室、花园、苗圃要求面积大,设在水源方便的边缘地。服务中心要方便对游人服务。建筑小品、路牌、园椅、废物箱、厕所、小食、休息亭廊、电话、问询、摄影、寄存、借游具处、购物店等设施要齐全。

根据公园的性质、服务对象不同,还可进行特殊功能分区。例如,用历史名人典故来分区,有李时珍园、中山陵园、岳飞墓;以景色感受分区,有开朗景区(水面、大草坪)、雄伟景区(树木高大挺拔、陡峭、大石阶)、幽深景区(曲折多变);以空间组合分景区,有园中园、水中水、岛中岛等;用季相景观分区,有春园、夏园、秋园、冬园;以造园材料分区,有假山园、岩石园、树木园等;以地形分区,有河、湖、溪、瀑、池、喷泉、山水等区(图5.2)。

2)公园出入口的设立

公园的范围线应与城市道路红线重合,条件不允许时,必须设通道使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衔接。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区级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须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根据规划和交通的需要设置游人集散广场。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园本身功能分区的具体要求与方便游览出入、有利对外交通和对内方便管理的原则,设立公园出入口。公园出入口有主要出入口(大门)、次要出入口或专用出入口(侧门)。主要出入口,要能供全市游人出入;次要出入口,要能方便本区游人出入;专用出入口,要有利本园管理工作。

公园出入口及主要园路宜便于通过残疾人使用的轮椅,其宽度及坡度的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中的有关规定(表5.3)。

表5.3 公园游人出入口总宽度下限 单位:m/万人

注:单位“万人”指公园游人容量,单个出入口最小宽度1.5 m;举行大规模活动的公园,应另设安全门。

图5.2 上海长风公园功能分区及总平面图

公园出入口总宽度用下式计算:

式中 D——出入口总宽度,m;

   Q——公园容量,人;

   t——最高进园人数/最高在园人数(转换系数0.5~1.5);

   d——单股游人进入宽度,m;

   a——单股游人高峰小时通过量(900人)。

出入口的主要设施有:大门建筑、出入口内外广场等。

大门建筑:要求集中、多用途。造型风格要与公园及附近城市建筑风格协调一致。

出入口内外广场:入口前广场要满足游人进园前集散需要,设置标牌,介绍公园季节性特别活动。入口内广场要满足游人入园后需要,设导游图、碑、亭、廊等休息设施。广场布置形式有对称式和自然式,要与公园布局和大门环境相协调一致(图5.3)。

图5.3 公园出入口广场布置

1.规则对称式 2.均衡式

3)园路的分布

各级园路应以总体设计为依据,确定路宽、平曲线和竖曲线的线形以及路面结构。

(1)园路宽度 见表5.4。

表5.4 园路宽度一览表

(2)园路线形设计 园路线形设计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他设施结合,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创造连续展示园林景观的空间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主路纵坡宜小于8%,横坡宜小于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4%,纵、横坡不得同时无坡度。山地公园的园路纵坡应小于12%,超过12%应作防滑处理。主园路不宜设梯道,必须设梯道时,纵坡宜小于36%。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18%。纵坡超15%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18%,宜按台阶、梯道设计,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2级,纵坡大于58%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宜设置护栏设施。经常通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 m,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2 m。园路在地形险要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宜设通行复线;须沿原路返回的,宜适当放宽路面。应根据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适当设置供游人短暂休息的场所及护栏设施。园路及铺装场地应根据不同功能要求确定其结构和饰面。面层材料应与公园风格相协调,并宜与城市车行路有所区别。

(3)园路的功能与类型 园路联系着不同的分区、建筑、活动设施、景点,组织交通,引导游览,便于识别方向。同时也是公园景观、骨架、脉络、景点纽带、构景的要素。园路类型有主干道、次干道、专用道、散步道等。

①主干道:全园主道,通往公园各大区、主要活动建筑设施、风景点,要求方便游人集散,通畅,蜿蜒、起伏、曲折并组织大区景观;路宽4~6 m,纵坡8%以下,横坡1%~4%。

②次干道:是公园各区内的主道,引导游人到各景点、专类园。自成体系,组织景观。

③专用道:多为园务管理使用,在园内与游览路分开,应减少交叉,以免干扰游览。

④散步道:为游人散步使用,宽1.2~2 m。

(4)园路布局 公园道路的布局要根据公园绿地内容和游人容量大小来定。要求主次分明,因地制宜地和地形密切配合。如山水公园的园路要环山绕水,但不应与水平行,因为依山面水区,活动人次多,设施内容多。平地公园的园路要弯曲柔和,密度可大,但不要形成方格网状。山地公园的园路纵坡12%以下,弯曲度大,密度应小,可形成环路,以免游人走回头路。大山园路可与等高线斜交,蜿蜒起伏;小山园路可上下回环起伏。

(5)弯道的处理 路的转折、衔接通顺,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园路遇到建筑、山、水、树、陡坡等障碍,必然会产生弯道。弯道有组织景观的作用,弯曲弧度要大,外侧高,内侧低,外侧应设栏杆,以防发生事故。

图5.4 园路弯道和叉口几种处理示意图

(6)园路交叉口处理 两条园路交叉或从一干道分出两条小路时,必然会产生交叉口。两条主干道相交时,交叉口应作扩大处理,作正交方式,形成小广场,以方便行车、行人。小路应斜交,但不应交叉过多,两个交叉口不宜太近,要主次分明,相交角度不宜太小。丁字交叉口,是视线的交点,可点缀风景。上山路与主干道交叉要自然,藏而不显,又要吸引游人入山。纪念性园路可正交叉(图5.4)。

(7)园路与建筑的关系 园路通往大建筑时,为了避免路上游人干扰建筑内部活动,可在建筑前面设集散广场,使园路由广场过渡再和建筑联系;园路通往一般建筑时,可在建筑前面适当加宽路面,或形成分支,以利游人分流。园路一般不穿过建筑物,而从四周绕过(图5.5)。

图5.5 园路与建筑的关系示意图

(8)园路与桥 桥是园路跨过水面的建筑形式。其风格、体量、色彩必须与公园总体设计、周围环境相协调一致。桥的作用是联络交通,创造景观,组织导游,分隔水面,保证游人通行和水上游船通航的安全,有利造景、观赏。但要注明承载和游人流量的最高限额。桥应设在水面较窄处,桥身应与岸垂直,创造游人视线交叉,以利观景。主干道上的桥以平桥为宜,拱度要小,桥头应设广场,以利游人集散;小路上的桥多用曲桥或拱桥,以创造桥景。

小水面上的桥,可偏居水面一隅,贴近水面;大水面上的桥,讲究造型、风格,丰富层次,避免水面单调,桥下要方便通船。

另外,路面上雨水口及其他井盖应与路面平齐,其井盖孔洞小于20 mm×20 mm,路边不宜设明沟排水。可供轮椅通过的园路应设国际通用的标志。视力残疾者可使用的园路、路口及交会点、转弯处两侧可设宽度不小于0.6 m的导向块材。

园桥应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确定通行、通航所需尺度并提出造景、观景等项具体要求。通过管线的园桥,应同时考虑管道的隐蔽、安全、维修等问题。通行车辆的园桥在正常情况下,汽车荷载等级可按汽车-10级计算。非通行车辆的园桥应有阻止车辆通过的措施,桥面人群荷载按3.5 kN/m2计算。作用在园桥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和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均按1.0 kN/m2计算。

(9)路网密度 园路的路网密度,宜为150~380 m/hm2;动物园的路网密度宜为160~300 m/hm2

4)公园中广场布局

公园中铺装场地,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的布局要求,确定各种铺装场地的面积。铺装场地应根据集散、活动、演出、赏景、休憩等使用功能要求做出不同设计。内容丰富的售票公园游人出入口外,集散场地的面积下限指标以公园游人容量为依据,按500 m2/万人计算。安静休憩场地应利用地形或植物与喧闹区隔离。演出场地应有方便观赏的适宜坡度和观众席位。

公园中广场主要功能为游人集散、活动、演出、休息等使用。其形式有自然式、规则式两种(图5.6)。由于功能的不同又可分为集散广场、休息广场、生产广场。

(1)集散广场 以集中、分散人流为主。可分布在出入口前后、大型建筑前、主干道交叉口处。

(2)休息广场 以供游人休息为主。多布局在公园的僻静之处。与道路结合,方便游人到达;与地形结合,如在山间、林间、临水,借以形成幽静的环境;与休息设施结合,如廊、架、花台、坐凳、铺装地面、草坪、树丛等,以利游人坐息赏景。

(3)生产广场 为园务的晒场、堆场等。

公园中广场排水的坡度应大于l%。在树池四周的广场应采用透气性铺装,范围为树冠投影区。

另外停车场和自行车存车处的位置应设于各游人出入口附近,不得占用出入口内外广场,其用地面积应根据公园性质和游人使用的交通工具确定。

5)公园中的建筑

公园中建筑形式要与其性质、功能相协调、全园的建筑风格应保持统一。园的建筑功能是供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创造景观,防风避雨等,甚至形成公园的中心、重心。管理和附属服务建筑设施在体量上应尽量小,位置要隐蔽,保证环境卫生和利于创造景观。建筑物的位置、朝向、高度、体量、空间组合、造型、材料、色彩及其使用功能,应符合公园总体设计的要求。建筑布局,要相对集中,组成群体,一屋多用,有利管理。要有聚有散,形成中心,相互呼应。建筑本身要讲究造型艺术,要有统一风格,不要千篇一律。个体之间又要有一定变化对比,有民族形式、地方风格、时代特色。公园建筑要与自然景色高度统一。“高方欲就亭台,低凹可开池沼”,这是明代造园家计成的名言,以植物的色、香、味、意来衬托建筑。色彩要明快,起画龙点睛的作用,具有审美价值。

图5.6 园林休息广场布置示例

(a)规则式;(b)自然式

公园中的管理建筑,如变电室、泵房、厕所等既隐蔽又要有明显的标志,以方便游人使用。公园其他工程设施,也要满足游览、赏景、管理的需要。如动物园中的动物笼舍等要尽量集中,以便管理;工程管网布置,必须有利保护景观、安全、卫生、节约等,所有管线都应埋设在地下,勿碍观展。公园内不得修建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餐厅、旅馆和舞厅等建筑。公园中方便游人使用的餐厅、小卖部等服务设施的规模应与游人容量相适应。需要采暖的各种建筑物或动物馆舍,宜采用集中供热。管理设施和服务建筑的附属设施,其体量和烟囱高度应按不破坏景观和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管理建筑不宜超过2层。公园内景观最佳地段,不得设置餐厅及集中的服务设施。“三废”处理必须与建筑同时设计,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景观。残疾人使用的建筑设施,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的规定。

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物设计应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他造园要素统一协调。层数以一层为宜,起主题和点景作用的建筑高度和层数服从景观需要。游览、休憩建筑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0 m,亭、廊、花架、敞厅等的楣子高度应考虑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公用的条凳、座椅、美人靠等,其数量应按游人容量的25%~35%设置。但平均每1 hm2陆地面积上的座位数量最低不得少于20,最高不得超过150,分布应合理。公园内的示意性护栏高度不宜超过0.4 m。各种游人集中场所容易发生跌落、淹溺等人身事故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性护栏;各种装饰性、示意性和安全防护性护栏的构造作法,严禁采用锐角、利刺等形式。电力设施、猛兽类动物展区以及其他专用防范性护栏,应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设计和制作。游人通行量较多的建筑室外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5 m;踏步宽度不宜小0.3 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6 m;台阶踏步数不少于2级;侧方高差大于0.7 m的台阶,设护栏设施;建筑内部和外缘,凡游人正常活动范围边缘临空高差大于0.7 m处,均设护栏设施,其高度应大于1.05 m;高差较大处可适当提高,但不应低于1.1 m;护栏设施必须坚固耐久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有吊顶的亭、廊、敞厅,吊顶采用防潮材料;亭、廊、花架、敞厅等供游人休息之处,不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采用易刮伤肌肤和衣物的构造。

厕所等建筑物的位置应隐蔽又方便使用。游人使用的厕所,面积大于10 hm2的公园,应按游人容量的2%设置厕所蹲位(包括小便斗位数),小于10 hm2者按游人容量的1.5%设置;男女蹲位比例为1∶1.5;厕所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50 m;各厕所内的蹲位数应与公园内的游人分布密度相适应;在儿童游戏场附近,应设置方便儿童使用的厕所;公园宜设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厕所。

6)电气设施与防雷

(1)电气设施 公园中由于照明、交通、游具等能源的需要,电气设施是不可少的。开展电动游乐活动的公园、开放地下岩洞的公园和架空索道的风景区,应设两个电源供电。

变电所位置应设在隐蔽之处。闸盒、接线盒、电动开关等不得露在室外。电动游乐设施、公园照明灯及其他游人能触到的电动器械,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自动开关。

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以外的其他架空线和市政管线不宜通过公园,特殊情况时过境应符合下列规定:选线符合公园总体设计要求;通过乔灌木种植区的地下管线与树木的水平距离符合相关的规定;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1.5 m,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3 m。根据上部荷载,对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通过乔木林的架空线,提出保证树木正常生长的措施。公园内不宜设置架空线路,必须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避开主要景点和游人密集活动区;不得影响原有树木的生长,对计划新栽的树木,应提出解决树木和架空线路矛盾的措施。

(2)防雷 园内照明宜采用分线路、分区域控制。电力线路及主园路的照明线路直埋地敷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动物园和晚间开展大型游园活动、装置电动游乐设施、有开放性地下岩洞或架空索道的公园,应按两路电源供电设计,并应设自投装置;有特殊需要的应设自备发电装置。公共场所配电箱应加锁,并宜设在非游览地段。园灯接线盒外罩应考虑防护措施。园林建筑、配电设施的防雷装置应按有关标准执行。园内游乐设备、制高点的护栏等应装置防雷设备或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7)公园地形处理

公园地形处理,以公园绿地需要为主题,充分利用原地形、景观,创造出自然和谐的景观骨架。结合公园外围城市道路规划标高及部分公园分区内容和景点建设要求进行,要以最少的土方量丰富园林地形。竖向控制应根据公园四周城市道路规划标高和园内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提出主要景物的高程及对其周围地形的要求,地形标高还必须适应拟保留的现状物和地表水的排放。竖向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山顶;最高水位、常水位、最低水位;水底;驳岸顶部;园路主要转折点、交叉点和变坡点;主要建筑的底层和室外地坪;各出入口内外地面;地下工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的埋深;园内外佳景的相互观赏点应借地面高程而建。(www.chuimin.cn)

地形设计应以总体设计所确定的各控制点的高程为依据。土方调配设计应提出利用原表层栽植上的措施。人力剪草机修剪的草坪坡度不应大于25%。大高差或大面积填方地段的设计标高,应计入当地土壤的自然沉降系数。改造的地形坡度超过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时,应采取护坡、固土或防冲刷的工程措施。在无法利用自然排水的低洼地段,应设计地下排水管沟。地形改造后的原有各种管线的覆土深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公园中的地形有:平地、山丘、水体等。

(1)平地 为公园中平缓用地,适宜开展娱乐活动。如草坪,游人视野开阔,适宜坐卧休息观景。林中空地,为闭锁空间,适宜夏季活动。集散广场、交通广场等处平地,适宜节日活动。平地处理应注意高处上面接山坡,低处下面接水体,联系自然,形成“冲积平原景观”,利于游人观景,群体娱乐活动。如果山地较多,可削高填低,改成平地;若平地面积较大,不可用同一坡度延续过渡,以免雨水冲刷。坡度要稍有起伏,不得小于l%。可用道路拦截平地环流雨水,以利排水。平地应铺设草坪覆盖,以防尘、防水土冲刷。创造地形应同时考虑园林景观和地表水的排放;各类地表的排水坡度见表5.5。

表5.5 公园各类地表的排水坡度

(2)山丘 公园内的山丘可分为主景山、配景山两种。其主要功能是供游人登高眺望,或阻挡视线,分隔空间,组织交通等。

主景山:南方公园利用原有山丘改造;北方公园常由人工创造,与配景山、平地、水景组合,创造主景。一般高可达10~30 m,体量大小适中,给游人有活动的余地。山体要自然稳定,其坡度超过该地土壤自然安息角时,应采取护坡工程措施。优美的山面应向着游人主要来向,形成视线交点。山体组合应注意形有起伏,坡有陡缓,峰有主次,山有主从。衬景北用山地,南用水体。建筑物应设计在山地平坦台地之上,以利游人观景休息。

配景山:主要功能是分隔空间,组织导游,组织交通,创造景观。其大小、高低以遮挡视线为宜(1.5~2 m)。配景山的造型应与环境相协调统一,形成带状,蜿蜒起伏,有断有续,其上以植被覆盖,护坡可用挡土墙及小道排水,形成山林气氛。

(3)水体 公园内的水体往往是城市水系中的一部分,起着蓄洪、排涝、卫生、改良气候等作用。公园中的大水面可开展划船、游泳、滑冰等水上运动;还可养鱼、种植水生植物,创造明净、爽朗、秀丽的景观,供游人观赏。

水体处理,首先要因地制宜地选好位置。“高方有亭台,低凹处可开池沼”,这是历来造园家常用的手法。其次,要有明确的来源和去脉。因为无源不持久,无脉造水灾。池底应透水。大水面应辽阔、开朗,以利开展群众活动;可分隔,但隔不可居中;四周要有山和平地,以形成山水风景。小水面应迂回曲折,引人入胜,有收有放,层次丰富,增强趣味性。水体与环境配合,创造出山谷、溪流;与建筑结合,造成园中园、水中水等层次丰富的景观。

另外,水体驳岸多以常水位为依据,岸顶距离常水位差不宜过大,应兼顾景观、安全与游人近水心理。从功能需要出发,定竖向起伏。例如:划船码头宜平直;游览观赏宜曲折、蜿蜒、临水。还应防止水流冲刷驳岸工程设施。水深应根据原地形和功能要求而定。无栏杆的人工水池、河湖近岸的水深应在0.5~1 m,汀步附近的水深应在0.3~0.6 m,以保证当地最高水位时,公园各种设施不受水淹。水池的进水口、排水口、溢水口及附近河湖间闸门的标高,应能保证适宜的水面高度,以利于洪水宣泄和清塘。游船水面应按船的类型提出水深要求和码头位置;游泳水面应划定不同水深的范围。

河湖水系设计,应根据水源和现状地形等条件,确定园中河湖水系观赏水面,应确定各种水生植物的种植范围和不同的水深要求。公园内的河湖最高水位,必须保证重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动物笼舍不被水淹。水工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水体的进水口、排水口和溢水口及闸门标高,应保证适宜的水位和泄洪、清淤的需要;下游标高较高致使排水不畅时,应提出解决的措施;非观赏型水工设施应结合造景采取隐蔽措施。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0 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 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0 m范围以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 m。溢水口的口径应考虑常年降水资料中的一次性最高降水量。护岸顶与常水位的高差,应兼顾景观、安全、游人近水心理和防止岸体冲刷。

(4)驳岸与山石 河湖水池必须建造驳岸并根据公园总体设计中规定的平面线形、竖向控制点、水位和流速进行设计。

素土驳岸:岸顶至水底坡度小于100%者应采用植被覆盖;坡度大于100%者应有固土和防冲刷的技术措施;地表径流的排放及驳岸水下部分处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人工砌筑或混凝土浇筑的驳岸应符合下列规定:

寒冷地区的驳岸基础:应设置在冰冻线以下,并考虑水体及驳岸外侧土体结冻后产生的冻胀对驳岸的影响,需要采取的管理措施在设计文件中注明;驳岸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的规定。采取工程措施加固驳岸,其外形和所用材料的质地、色彩均应与环境协调。

堆叠假山和置石,体量、形式和高度必须与周围环境协调,假山的石料应提出色彩、质地、纹理等要求,置石的石料还应提出大小和形状要求。叠山、置石和利用山石的各种造景,必须统一考虑安全、护坡、登高、隔离等各种功能要求。叠山、置石以及山石梯道的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的规定。游人进出的山洞,其结构必须稳固,应有采光、通风、排水的措施,并应保证通行安全。叠石必须保持本身的整体性和稳定性。山石衔接以及悬挑、山洞部分的山石之间、叠石与其他建筑设施相接部分的结构必须牢固,确保安全。山石勾缝作法可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8)给排水设计

(1)给水 根据灌溉、湖池水体大小、游人饮用水量、卫生和消防的实际供需确定。给水水源、管网布置、水量、水压应作配套工程设计;给水以节约用水为原则,设计人工水池、喷泉、瀑布。喷泉应采用循环水,并防止水池渗漏。取用地下水或其他废水,以不妨害植物生长和污染环境为准。给水灌溉设计应与种植设计配合,分段控制,浇水龙头和喷嘴在不使用时应与地面水平。饮水站的饮用水和天然游泳池的水质必须保证清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我国北方冬季室外灌溉设备、水池,必须考虑防冻措施。木结构的古建筑和古老树的附近,应设置专用消防栓。喷泉设计可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 15)的规定。养护园林植物用的灌溉系统应与种植设计配合,喷灌或滴灌设施应分段控制。喷灌设计应符合《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J 85)的规定。

(2)排水 污水应接入城市活水系统,不得在地表排泄或排入湖中,雨水排泻应有明确的引导去向,地表排水应有防止径流冲刷的措施。

9)公园中植物的种植设计

全园的植物组群类型及分布,应根据当地的气候状况、园外的环境特征。园内的立地条件,结合景观构想、防护功能要求和当地居民游赏习惯确定,应做到充分绿化和满足多种游憩及审美的要求。公园的绿化种植设计,是公园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它指导局部种植设计,协调各期工程,使育苗和种植施工有计划地进行,创造最佳植物景观。

(1)公园绿化树种选择 由于公园面积大,立地条件及生态环境复杂,活动项目多,所以选择绿化树种不仅要掌握一般规律,还要结合公园特殊要求,因地制宜,以乡土树种为主,以外地珍贵的驯化后生长稳定的树种为辅,充分利用原有树木和苗木,以大苗为主,适当密植。要选择具有观赏价值,又有较强抗逆性、病虫害少的树种,不得选用有浆果和招引有害虫的树种,以易于管理。

为了保证园林植物有适应的生态环境,在低洼积水地段应选用耐水湿的植物,或采用相应排水措施后可生长的植物。在陡坡上应有固土和防冲刷措施。土层下有大面积漏水或不透水层时,要分别采取保水或排水措施。不宜植物生长的土壤,必须经过改良。客土栽植,必须经机械碾压,人工沉降。

植物的配置,必须适应植物生长的生态习性,有利树冠和根系的发展,保证高度适宜和适应近远期景观的要求。

(2)公园绿化种植布局 根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城市特点、市民爱好,进行乔、灌、草本合理布局,创造优美的景观。既要做到充分绿化、遮阴、防风,又要满足游人日光浴等的需要。

首先,用2~3种树,形成统一基调。北方常绿树占30%~50%,落叶树占70%~50%;南方常绿树占70%~90%。在树木搭配方面,混交林可占70%,单纯林可占30%。在出入口、建筑四周、儿童活动区,园中园的绿化应善于变化。

其次,在娱乐区、儿童活动区,为创造热烈的气氛,可选用红、橙、黄暖色调植物花卉;在休息区间或纪念区,为了保证自然肃穆的气氛,可选用绿、紫、蓝等冷色调植物花卉。公园近景环境绿化可选用强烈对比色,以求醒目;远景的绿化可选用简洁的色彩,以求概括。在公园游览休息区,要形成一年四季季相动态构图,春季观花,夏季浓荫,秋季观红叶,冬季有绿色丛林,以利游览欣赏。

(3)公园设施环境及分区的绿化 城市公园是人们娱乐、休息、游览、赏景的胜地,也是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活动场所。只有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结合不同的功能分区,将公园出入口园路、广场、建筑小品等设施、环境与绿色植物合理配置形成景点,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

大门为公园主要出入口,大都面向城镇主干道。绿化时应注意丰富街景并与大门建筑相协调,同时还要突出公园的特色。如果大门是规则式建筑,那就应该用对称式布置绿化;如果大门是不对称式建筑,则要用不对称方式来布置绿化。大门前的停车场,四周可用乔、灌木绿化,以便夏季遮阴及隔离周围环境;在大门内部可用花池、花坛、灌木与雕像或导游图相配合,也可铺设草坪,种植花、灌木,但不应有碍视线,且须便利交通和游人集散。

园路:主要干道绿化可选用高大、荫浓的乔木和耐荫的花卉植物在两旁布置花境,但在配置上要有利于交通,还要根据地形、建筑、风景的需要而起伏、蜿蜒。小路深入公园的各个角落,其绿化更要丰富多彩,达到步移景异的目的。山水园的园路多依山面水,绿化应点缀风景而不碍视线。平地处的园路可用乔灌木树丛、绿篱、绿带来分隔空间,使园路高低起伏,时隐时现;山地则要根据其地形的起伏、环路,绿化有疏、有密;在有风景可观的山路外侧,宜种矮小的花灌木及草花,才不影响景观;在无景可观的道路的两旁,可以密植、丛植乔灌木,使山路隐在丛林之中,形成林间小道。园路交叉口是游人视线的焦点,可用花灌木点缀。

广场绿化:既不要影响交通,又要形成景观。如休息广场,四周可植乔木、灌木;中间布置草坪、花坛,形成宁静的气氛。停车铺装广场,应留有树穴,种植落叶大乔木,利于夏季遮阴,但冠下分枝高应为4 m,以便停汽车。如果与地形相结合种植花草、灌木、草坪,还可设计成山地、林间、临水之类的活动草坪广场。

公园小品建筑:附近可设置花坛、花台、花境。展览室、游艺室内可设置耐阴花木,门前可种植浓荫大冠的落叶大乔木或布置花台等。沿墙可利用各种花卉境域,成丛布置花灌木。所有树木花草的布置要和小品建筑协调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呼应,四季色彩变化要丰富,给游人以愉快之感。

公园的水体可以种植荷花、睡莲、凤眼莲、水葱、芦苇等水生植物,以创造水景。在沿岸可种植水湿的草本花卉或者点缀乔灌木、小品建筑等,以丰富水景,但要处理好水生植物与养殖水生动物的关系。

公园的绿化要与公园性质或功能分区相适应。

科学普及文化娱乐区:地形要求平坦开阔,绿化要求以花坛、花镜、草坪为主,便于游人集散。该区内,可适当点缀几株常绿大乔木,不宜多种灌木,以免妨碍游人视线,影响交通。在室外铺装场地上应留出树穴,供栽种大乔木。各种参观游览的室内,可布置一些耐荫或盆栽花木。

体育运动区:宜选择快长、高大挺拔、冠大而整齐的树种,以利夏季遮阴;但不宜用那些易落花、落果、种毛散落的树种。球类场地四周的绿化要离场地5~6 m,树种的色调要求单纯,以便形成绿色的背景。不要选用树叶反光发亮树种,以免刺激运动员的眼睛。在游泳池附近可设置花廊、花架,不可种带刺或夏季落花落果的花木。日光浴场周围应铺设柔软耐踩的草坪。

儿童活动区:可选用生长健壮、冠大荫浓的乔木来绿化,忌用有刺、有毒或有刺激性反应的植物。该区四周应栽植浓密的乔灌木与其他区域相隔离。如有不同年龄的少年儿童分区,也应用绿篱、栏杆相隔,以免相互干扰。活动场地中要适当疏植大乔木,供夏季遮阴。在出入口可设立塑像、花坛、山石或小喷泉等,配以体形优美、色彩鲜艳的灌木和花卉,以增加儿童的活动兴趣。

游览休息区:以生长健壮的几个树种为骨干,突出周围环境季相变化的特色。在植物配置上根据地形的高低起伏和天际线的变化,采用自然式配置树木。在林间空地中可设置草坪、亭、廊、花架、坐凳等,在路边或转弯处可设月季园、牡丹园、杜鹃园等专类园。

公园管理区:要根据各项活动的功能不同,因地制宜进行绿化,但要与全园的景观相协调。

为了使公园与喧哗的城市环境隔开,保持园内的安静,可在周围特别是靠近城市主要干道的一面及冬季主风向的一面布置不透式的防护林带。

(4)植物种类的选择 应符合下列规定:

适应栽植地段立地条件的当地适生种类;林下植物应具有耐阴性,其根系发展不得影响乔木根系的生长;垂直绿化的攀缘植物依照墙体附着情况确定;具有相应抗性的种类;适应栽植地养护管理条件;铺装场地内的树木其成年期的根系伸展范围,应采用透气性铺装;公园的灌溉设施应根据气候特点、地形、土质、植物配置和管理条件设置。

(5)苗木控制 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定苗木的种名、规格和质量;根据苗木生长速度提出近、远期不同的景观要求,重要地段应兼顾近、远期景观,并提出过渡的措施;预测疏伐或间移的时期。

(6)树木的景观控制 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5.6 风景林郁闭度

风景林郁闭度见表5.6。

风景林中各观赏单元应另行计算,丛植、群植近期郁闭度应大于0.5;带植近期郁闭度宜大于0.6。孤植树、树丛:选择观赏特征突出的树种,并确定其规格、分枝点高度、姿态等要求;与周围环境或树木之间应留有明显的空间,提出有特殊要求的养护管理方法。树群:群内各层应能显露出其特征部分。孤立树、树丛和树群至少有一处欣赏点,视距为观赏面宽度的1.5倍和高度的2倍。

(7)人集中场所的植物选用 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游人活动范围内宜选用大规格苗木;严禁选用危及游人生命安全的有毒植物;不应选用在游人正常活动范围内枝叶有硬刺或枝叶呈尖硬剑、刺状以及有浆果或分泌物坠地的种类;不宜选用挥发物或花粉能引起明显过敏反应的种类。集散场地种植设计的布置方式,应考虑交通安全视距和人流通行,场地的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2 m。

(8)儿童游戏场的植物选用 应符合下列规定:

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的种类,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游览活动范围的50%;活动范围内灌木宜选用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类,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1.8 m。露天演出场观众席范围内不应布置阻碍视线的植物,观众席铺栽草坪应选用耐践踏的种类。

(9)停车场的种植 应符合下列规定: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庇荫乔木枝下净空的标准: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大于4.0 m;小汽车停车场,大于2.5 m;自行车停车场,大于2.2 m。场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5 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10)成人活动场的种植 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选用高大乔木,枝下净空不低于2.2 m;夏季乔木庇荫面积宜大于活动范围的50%。

(11)园路两侧的植物种植 应符合下列规定:

通行机动车辆的园路,车辆通行范围内不得有低于4.0 m高度的枝条;

(12)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园路边缘种植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宜选用硬质叶片的丛生型植物;路面范围内,乔、灌木枝下净空不得低于2.2 m;乔木种植点距路线应大于0.5 m。

(13)公园树木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外缘和地下管线最小水平距离 应符合表5.7规定。

表5.7 树木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外缘和地下管线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续表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