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树种规划步骤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树种规划步骤

【摘要】:对城市树种进行调查研究在进行树种规划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当地地带性树种和外来树种、城市园林树种应用现状等。调查时可采用表4.9。主要种植比例包括乔木与灌木、落叶树与常绿树、针叶树与阔叶树、木本与草本的比例等。③针叶树与阔叶树、木本与草本的比例等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灵活制定。

(1)对城市树种进行调查研究 在进行树种规划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当地地带性树种和外来树种、城市园林树种应用现状等。地带性树种和外来树种调查,应了解它们的具体种类、生态习性、对环境的适应性、生长状况、分布状况、观赏性及对污染的抗性、应用前景等。城市园林树种应用现状调查,包括目前城市园林树种种类、应用现状、生长状况等,在此基础上,可从乡土植物指数、物种丰富度指数、各类植物在不同类型绿地中的频度、分布均匀度等方面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价,以为下一步规划奠定可靠基础。调查时可采用表4.9。

表4.9 城市树种调查表

(2)确定城市绿化的基调树种和骨干树种 基调树种是能充分体现当地的植被特色,反映城市风格、能作为城市重要标志的应用树种;骨干树种是具有优异的特点,在各类绿地中出现频率较高、使用数量大、有发展潜力的树种。骨干树种和基调树种须在广泛调查和查阅历史资料的基础上,针对当地的自然条件,通过多方慎重研究才能最终确定。

(3)确定主要树种的种植比例 合理规划城市绿化主要树种的应用比例,既有利于提高城市绿地的生物量和生态效益,使绿地景观整齐、丰满,也便于指导安排苗木生产,使苗木供应的品种及数量符合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主要种植比例包括乔木与灌木、落叶树与常绿树、针叶树与阔叶树、木本与草本的比例等。

①乔木与灌木比例的确定:城市绿化建议以乔木为主,但应因不同性质的绿地而异,科学确定。如根据陈自新等人的研究,北京城市绿地乔、灌、草、绿地的比例应为1∶6∶9∶21。此外,对草坪、花卉和地被植物的应用也应提出适当要求,以丰富植物层次,提高城市景观质量和绿化覆盖率。

②落叶树与常绿树的比例:落叶树与常绿树各有特征,落叶树一般生长较快,每年更换新叶,对有毒气体、尘埃的抵抗能力强,但冬季景观效果不好。常绿树一年四季都有良好的绿化效果和防护作用,但生长较慢,栽植成本高,同时冬季时透光差,影响采光,在城市绿化中应根据绿地类型和功能,因地制宜确定比例。如温带地区,常绿树、落叶树的比例一般为(4~3)∶(6~7)。(www.chuimin.cn)

③针叶树与阔叶树、木本与草本的比例等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灵活制定。

(4)编制城市绿化应用植物物种名录 通常应包括在城市绿化中应用的乔木、灌木、花卉和地被植物品种。为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在植物名录后最好列出其生态习性、适宜种植区域等。

(5)配套制定苗圃建设、育苗生产和科研规划 城市苗圃建设规划,通常以市、区两级园林绿化部门主管的生产绿地为主,近年来,苗木生产已走向市场化,但作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加强行业管理和宏观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