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数字媒体舞蹈的定位:多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的融合

数字媒体舞蹈的定位:多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的融合

【摘要】:舞蹈与多媒体融合固然是时代赋予它们的“机遇”,但在纷繁多样的舞蹈多媒体呈现方式中,“舞蹈”该如何定位?多媒体舞蹈中的“舞蹈”已经不再是单一的主体。要创作既新鲜又不丢失舞蹈本体的多媒体舞蹈作品,主要看编创者的侧重点是不是平衡,同时具不具备完成一个真正意味的“多媒体舞蹈”作品的艺术追求。

舞蹈多媒体融合固然是时代赋予它们的“机遇”,但在纷繁多样的舞蹈多媒体呈现方式中,“舞蹈”该如何定位?

据笔者观察,当下已有许多或好或不好的多媒体舞蹈作品问世,但更多的多媒体舞蹈呈现会注重花哨的灯光、投影、虚幻的影像等,最终把“舞蹈本体”即舞者“淹没”,这在前文中也有提及,即作品“形式大于内容”。多媒体舞蹈中的“舞蹈”已经不再是单一的主体。那么,有人疑问,这样新型的艺术呈现形式是好是坏?对舞蹈本体到底有没有削弱?有人表示多媒体舞蹈将替代传统舞蹈,成为社会艺术形式的主流;也有人说这种新型的艺术呈现形式只是舞蹈艺术的一个分支,它是舞蹈结合了多媒体技术、数字技术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的舞蹈形式。正如韦曼所说:“传统舞蹈与多媒体舞蹈是两种艺术形式的交叉,不存在削弱一方存在的道理。”这个观点笔者是认同的,以好坏来界定这一艺术形式是没有道理的。

传统舞蹈艺术不论前期编排还是后期演出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多媒体舞蹈也不例外。一方面,依附于创作者大胆的创造力和超前的意识来实现很难;另一方面,通过科技去呈现更是难上加难。多媒体舞蹈以其特有的视觉效果为观众传达出一种别具一格的思维方式和独特的审美情感,《境外》就是一个很好的诠释。作为最新提出“舞台电影”的多媒体舞蹈作品,《境外》的跨界演绎很成功,舞台与电影的穿插、衔接与呼应展现了多媒体带来的别具一格的视觉感受。但是,作为一部融合戏剧和电影的“舞蹈作品”,其落脚点不应该在“舞蹈”身上吗?整个作品看下来,舞蹈部分除了演员精湛的“表情”演技与生活动作的走与跑,完整的舞蹈其实只呈现了两段,“舞蹈”的比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削减,这是我们应该看到并注意到的问题。多媒体的运用无疑是该作品的亮点,但过度夸大其作用,运用过于频繁将会把该作品的主体表现部分—“舞蹈”淹没掉,最终又回归于那句“形式大于内容”,剧中那两段单纯的舞蹈演绎此时就更显贴切,所以“舞蹈”才应该是多媒体舞蹈作品中要着重突出的部分。(www.chuimin.cn)

在不久的将来,多媒体舞蹈将会广泛流行,互动、全息式的虚拟舞蹈作品将会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表演者将不再受到地域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舞蹈将会被多媒体舞蹈所取代,也并不代表多媒体舞蹈能够真正完全替代真人舞者的舞蹈艺术形式,舞蹈还是舞蹈,多媒体还是多媒体,借用多媒体的技术去更完美地呈现好的作品是自然发生的,但不能过分依赖多媒体技术去填满舞蹈内容,那是反其道而行的。要创作既新鲜又不丢失舞蹈本体的多媒体舞蹈作品,主要看编创者的侧重点是不是平衡,同时具不具备完成一个真正意味的“多媒体舞蹈”作品的艺术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