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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革命老区发展史:全面调整国民经济

【摘要】:凤山县委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认真吸取教训,对全县国民经济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首先从农村开始,继而扩展到工业、商业以及文化等领域。县委、县政府对在“三反”运动中群众检举揭发有贪污、浪费问题的135名干部职工进行调查,对其中确有贪污、浪费行为的34人进行处理。对作风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依法依纪处理。1963年至1965年,县委、县政府对经济、政治等领域进行全面调整。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之后,全党上下决心认真调查研究,纠正错误,调整政策。凤山县委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认真吸取教训,对全县国民经济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首先从农村开始,继而扩展到工业、商业以及文化等领域。

(一)贯彻中央“十二条”,整风整社

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强调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坚决纠正农村人民公社化初期产生的“一平二调”的“共产风”,放手发动群众整风整社。县委、县政府于12月下旬抽调130名干部配合区、地工作队到砦牙公社33个大队整风整社。1961年2月上旬,全县整风整社工作全面铺开,分四步实行:第一,讲清政策,查明情况;第二,解决公社一级的“五风”问题,清算公社平调账并彻底兑现;第三,整顿社队干部队伍(包括公社干部在内);第四,开展思想教育

落实中央“十二条”和整风整社,整顿了干部的“五风”问题。县委、县政府对在“三反”运动中群众检举揭发有贪污、浪费问题的135名干部职工进行调查,对其中确有贪污、浪费行为的34人进行处理。对作风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依法依纪处理。对在“反瞒产”和“反右倾”斗争中抵制弄虚作假、坚持实事求是而被错误处理的干部,给予甄别平反。

(二)贯彻“农业十六条”

1961年5月4日,百色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精神,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补充规定》,把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改为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土地权归生产大队所有,土地经营权、耕牛、一般农具归生产队所有,由大队统一分配农产品,对其他经营管理问题也作了具体规定。

1961年6月,县委按照地委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补充规定》要求,将全县5个公社分为15个人民公社和1个镇。全县共有162个大队,1209个生产队,平均15户63.2人为一个生产队核算单位。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农业六十条”,调动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9月11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地委会议精神,县委作了《正确认识农村形势,继续深入贯彻政策调动各方面力量,一切为了钱粮双丰收而奋斗》的动员报告,决定实行“三包”(包工、包产、包上缴)三年不变,争取1961年各项生产指标达到1957年的水平。

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农林牧副业得到全面发展。1962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从1960年607万元增加到1063万元。

(三)“八字”方针

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标志着党的指导方针的转变。县委根据地委的指示精神,在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工作“十二条”和“农业六十条”过程中,在调整社队所有制与生产经营方式的基础上,依据凤山的情况,按照“八字”方针,从5月开始对工业、农业和文化教育等事业进行调整。

压缩规模,调整工业。县委决定压缩规模过大和停办那些技术不过关、原材料不足的企业,如炼铁、肥料等企业,把暂时不适用的原料、材料、资金充实到农业生产部门。经过调整,使农业、工业比例趋于合理,1962年秋起,由于手工业产品增加,解决了几年来小农具缺乏的困难,城乡人民日用品供应紧张的局面得到缓解。同时,围绕工业的巩固、提高,根据中共中央1961年9月印发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精神,对杭东硫黄厂、县砖瓦厂、印刷厂、恒里水电站等企业建立厂长负责制,执行“四定”(定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定人员机构、定主要材料消耗和供应来源、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企业对国家实行“五保”(保证产品品种、质量、数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保证完成上缴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期限)。制度化管理后,企业的生产成本有所降低,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一些企业扭亏为盈。

撤社建区,调整农业。1962年7月,县委将原来16个人民公社(镇)合并为6个区。全县6个区管辖的162个大队调整为86个公社,在1241个生产队中,将那些规模较大、区域分散难管理的生产队重新规划,调整为1295个生产队(基本核算单位)。同月,6个区成立了区党委会、区管委会,下属的公社设党支部和社管委会,按中央和自治区的规定,七年不变。(www.chuimin.cn)

调整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调整不具备教学条件的高中,将其转变为生产与教学并行的运行模式。加强对学生“四个观点”(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唯物辩证法观点)教育。倡导文化为政治服务,提倡文艺科学生产、破除迷信和健康生活服务。贯彻医院工作条例,确立医务工作为人民服务与为生产服务的思想,主动为群众服务。1963年,由41名医务人员组成19个医疗队自动到边远的69个公社巡回为社员治病送药,治好14843人,其中抢救重危病人445人。

(四)继续调整国民经济

从1963年起,中央决定再用三年时间继续进行国民经济调整,作为第二个五年计划到第三个五年计划之间的过渡阶段。1963年至1965年,县委、县政府对经济、政治等领域进行全面调整。

工业方面。在压缩规模的基础上,主要发展涉农的电力、农具和人民生活用品。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对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的经营管理,开展“五好企业”(政治工作好、完成计划好、企业管理好、生活管理好、干部作风好)和“五好职工”(政治思想好、完成任务好、遵守纪律好、经常学习好、团结互助好)社会主义竞赛。

农业方面。在完成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落实社队所有制政策的基础上,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县政府制定的管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实行民主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生产队物资管理;制定粮食分配政策,既按劳分配,又要照顾“五保”、病弱困难户、军属烈属。农业调整成效显著,1965年粮食总产量4780.8万斤,比1963年增产44.1%;农业总产值1122万元,比1963年增长27.2%,超过了1957年的水平。

在全力增产粮食的前提下,发展林业畜牧业。每年给社队和国有林场定任务,发展杉木、油茶、油桐、乌桕。1963年至1965年,全县共造林面积20535亩,其中经济林10471亩。既大办集体养猪场,又支持社员私养。到1965年,全县生猪饲养量68824头,比1963年增加13.5%。

精简机构、下放干部和缩减非农业人口。1961年6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的精神,成立精简办公室,制定方案,对机构精简。农业8个局合并为农林水利局。县直机关干部减半,共精简177人。县、社两级企业压缩劳动力1098人。1962年底,全县精简干部职工和动员干部职工家属回乡共2130人。1963年初,根据区党委精简工作会议精神,地委又下达指标,到5月底,全县又精简干部职工200人。动员干部职工家属回乡212人。

(五)学大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经历过“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如何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发展农业,增加粮食,已成为凤山县的重大问题。中央发出“农业学大寨”号召后,县委决定在石山区大搞砌墙保土,土山区大造农田,树立典型带动全面。为推动全县农业学大寨的开展,县委决定在更沙公社树典型示范。县区领导发动群众克服困难,用铁锤、钢钎敲打一块块石头,日夜苦干,大搞砌墙保土,将石窝地改成平台地和稻田,为提高抗旱能力,更沙群众开了一千多方石头建成库容10多万立方米的桃湾山塘水库。砌墙保土既增加了面积,又保护了水土不流失,山塘水库确保新造农田用水。1964年,更沙公社粮食产量比上年增产10多万斤,人均产量754斤,平均每人卖给国家粮食162斤,全社基本解决了缺粮问题。这是凤山群众以愚公移山精神改造自然的先例,1965年3月,受到百色地委通报表扬。同年9月13日,县委在金牙区更沙公社召开“建设石山区的一个好榜样”现场会,与会的各区、社、队干部看到更沙大石山区峒场里修建水库,石缝窝地上砌梯田,稻花飘香,深受鼓舞,更沙经验在全县推广。

石山区砌墙平土(凤山县扶贫办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