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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办渔业公司兴衰揭秘,最终被废除

【摘要】:结果肇事人魏佬、冯二等投案,被砍头示众,一场风波结束。一九〇八年,清朝政府下令取消私人鱼行,成立官办天津渔业公司,统一经销进入天津的咸淡水产品。天津渔业公司设有两个办事处,一个在陈家沟子、娘娘庙附近,另一个在闸口龙王庙里。不通过渔业公司的水产品,一律为私货,照章没收。渔业公司经办了两年多,引起渔民、鱼商、小行贩的极大不满,怨声载道。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以后,渔业公司也就寿终正寝。

千鱼行的混混儿们,不仅对外压榨渔民与鱼商,在他们的内部也互相竞争、倾轧,当矛盾不可调和时,便聚众群殴,动刀枪打人杀人。当年曾发生几起闻名天津的“鱼锅伙”斗殴事件:(一)陈家沟子四合“鱼锅伙”安家与共和“鱼锅伙”高家发生群殴,安家的人用花枪挑死高家一人。(二)老铁桥(今金钢桥)河沿潘记“鱼锅伙”潘林与张记“鱼锅伙”张海为了争夺主顾,潘林收买“混混儿”黑心刘,用刀把张海捅死。(三)盐坨(今中心广场)万合“鱼锅伙”任万合与季家楼脚行头子魏佬因争生意,双方出动打手数十人。任万合的打手冯二、肖佬等打死魏佬的打手二人,魏佬不服,勾结天津护墙河的清廷炮兵,用四门土炮轰盐坨,市面大乱。此时,正值运粮钦差路过天津,闻炮声惊惶不堪,责令天津镇台、道台追究责任。结果肇事人魏佬、冯二等投案,被砍头示众,一场风波结束。从此,清政府才注意到“鱼锅伙”争地盘,抢生意,打群架,危害地方,不能再放任自流。

一九〇八年(光绪三十四年),清朝政府下令取消私人鱼行,成立官办天津渔业公司,统一经销进入天津的咸淡水产品。

天津渔业公司设有两个办事处,一个在陈家沟子、娘娘庙附近,另一个在闸口龙王庙里。两处门前各悬虎头牌四面、鸭子棍四根。不像商业门市,倒像官府衙门,使人望而生畏。当时人们对“公司”这一称谓不熟悉,便统称之为“官鱼行”。(www.chuimin.cn)

渔业公司由直隶省衙门指派的若干名委员组成,下面设有司秤、司帐、稽查若干人。资金由直隶省官银号调拨,银色二吊三百钱为一元。取佣买卖双方各三分,秤是二十两一斤的。看来官鱼行与私鱼行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同样都拿佣吃秤,盘剥渔民与鱼商。官鱼行有官府作后盾,因而对渔民、鱼商、小行贩的剥削、压榨、勒索,比起私鱼行更为残暴。不通过渔业公司的水产品,一律为私货,照章没收。委员、司秤、司帐、稽查等无一人不吃贿赂,无一人不寻隙敲诈渔民、鱼商、小行贩。俗话说“货到地头死”,即指鱼虾运到码头,必须立即脱手,若是反复讨价还价,鱼虾就要变质,特别是在旺季,亏价也得及早卖出,所以说“货到地头死”。公私鱼行都利用水产品这个弱点,压低买价,抬高卖价,从中牟取暴利。

渔业公司经办了两年多,引起渔民、鱼商、小行贩的极大不满,怨声载道。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以后,渔业公司也就寿终正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