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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11辑:渔民与鱼商被残酷压榨

【摘要】:那些权势较大的“鱼锅伙”例外,他们可坐等贩鲜的渔民与鱼商送货上门,别的“鱼锅伙”不敢在途中劫留他们的主顾。货物成交后,买卖双方要向“鱼锅伙”各付百分之十的佣金作为酬劳。“鱼锅伙”里专管搬运鱼虾过秤的“大篓”,没有工资,他们的生活完全依靠剥削、勒索渔民和鱼商。“鱼锅伙”凭仗混混儿的暴力,依靠官府的势力,对渔民与鱼商进行如此残酷的剥削与压榨。

“鱼锅伙”在各河码头占地为王,渔民或贩鲜的鱼商船只要进了河,他们争先劫船扣货,谁先得手,货就归谁代卖。那些权势较大的“鱼锅伙”例外,他们可坐等贩鲜的渔民与鱼商送货上门,别的“鱼锅伙”不敢在途中劫留他们的主顾。

鱼虾开价多少,一概听“鱼锅伙”的司秤而实际是掌柜的说了算,从来不征求卖主的意见,纵或他们有意见,“鱼锅伙”也当耳旁风。货物成交后,买卖双方要向“鱼锅伙”各付百分之十的佣金作为酬劳。卖方(渔民或鱼商)每卖货值一百元实得九十元,买方(小行贩或菜市场的鱼店)买一百元的货须付出一百一十元。转手之间,“鱼锅伙”两头得利。

收货时,“鱼锅伙”用特制的“截半秤”,每斤三十两,而卖货时却用每斤十六两的秤。一出一入相差十四两,自然“财源茂盛”。难怪当年在鱼行中有这样一句顺口溜:“不要老子和亲娘,也得保住鲜鱼行”。

“鱼锅伙”里专管搬运鱼虾过秤的“大篓”,没有工资,他们的生活完全依靠剥削、勒索渔民和鱼商。每当“大篓”为他们过秤分货时,都要捡出一部分好货甩在一旁,份量折半计算,如十斤算五斤,然后卖给小行贩,还扣百分之十的佣金,统归“大篓”所得。(www.chuimin.cn)

“鱼锅伙”对渔民的另一种残酷的剥削,叫做“放冬帐”(也叫“包网”)。渔民每到冬季,收船上岸,生产停止,无有收入,生活陷于困境。一些“鱼锅伙”见此情景,便趁人之危,主动借款或借粮给渔民,维持过冬,同时修船、补网,准备开春出海或下河。可是,明年捕捞的鱼虾却要全部交给“放冬帐”的“鱼锅伙”代卖,作价多少,如何结帐,概由“鱼锅伙”作主。

“鱼锅伙”凭仗混混儿的暴力,依靠官府的势力,对渔民与鱼商进行如此残酷的剥削与压榨。有时渔民与鱼商忍无可忍,便写状告举“鱼锅伙”,诉状里常用“无帖无照,抄手拿佣”等字句,揭发“鱼锅伙”是不法的行业,可是小小的渔民或鱼商能告倒几家“鱼锅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