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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窖业发展与同业公会建立

【摘要】:一九三五年全体冰窖联合起来组织了冰业同业公会,当时共有十五家冰窖。冰业同业公会,最初称冰窖同业事务所。因此,同业公会的主要活动,一方面协调同业间尽量减少倾轧,另一方面代表本行业应付官府,一致对外。在旧社会里,冰业同业公会应付官府所采用的办法是一面交涉,一面勾结。以维护冰业的正常生产。

庚子(1900年)变后,天津有了各国租界,洋商接踵来津,他们凭藉不平等条约,进行经济侵略,天津的商业表面上日见兴盛,各国租界加速繁荣,尤其军阀混战,地面不宁,租界成为乐土,资产阶级和大的商号纷纷迁入,而帝国主义恃强欺人,一再扩大租界,因而扩大了天津的繁华区域。冰业的销路也加大了几十倍,可谓盛极一时,但五家专业冰窖的走下坡路也就同时开始了。因为大利在望,各租界里也先后开设了冰窖,中国官署不能制止,五家专业冰窖的业务大受影响,尤其赵姓的魁丰冰窖,因接近租界,首当其冲。租界内新设的冰窖是自由营业,无捐无税,有的是中国人勾结外国人干的,有的是中国人在外国人的护庇下干的,都有些势力。它们的冰能流出租界,而专业冰窖的冰进入租界反受到限制。本来天然冰在降温上优于人造冰,既价廉而耐化,用户乐于使用,所以冰窖业在租界里勃然而兴。如在日租界有义和公、鎌田(日商鎌田洋行开设),意租界有三义和,法租界有文和新,英租界有同盛、云汉,德租界有复兴,比租界有龄记等。

与此同时,专业冰窖的特权在华界地区也把握不住了。一九二五年李景林督直时,凤祥鞋帽店郑某依仗在督办公署有势力,派穆成章向县署申请干同立兴冰窖,地址在河北小王庄河沿。五家专业冰窖根据旧例进行拦阻,而穆成章自愿独纳年捐六百元,等于五家年捐的总额。县长张仁乐不但立予批准,并责令五家也要照数纳捐,这五家一听,瞠目结舌,不敢声辩,只有顺从而已。从此只要如数纳捐,就都可以干冰窖了,但租界内的冰窖是例外的,不受中国官府的节制,不纳捐款。可是在冬季生产时,须采河道之冰,租界的范围限于陆地,河道仍属中国管辖,于是华界的冰窖为了搞垮它们,以它们不纳捐款为理由,申请官府禁止它们采冰,结果它们也只好照数纳捐。

一九三五年全体冰窖联合起来组织了冰业同业公会,当时共有十五家冰窖。

冰业同业公会,最初称冰窖同业事务所。到天然冰业公私合营以前,经过五任会长,即一、二两任是义和公冰窖的张庆春;三、四两任是魁丰冰窖的赵炳文(三任称理事长,四任称主任委员);五任(解放后)是龄记冰窖的王霭堂,冰业同业公会成立的目的,与其他同业公会一样,是为了维护同业的利益。因此,同业公会的主要活动,一方面协调同业间尽量减少倾轧,另一方面代表本行业应付官府,一致对外。(www.chuimin.cn)

为了减少同业间互相倾轧,也即减少同业间在销售上和生产上的互相排挤,同业公会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如;(1)公定价格,也即统一冰窖业的服务价格和冰块价格,令各户遵守,不许增减,也不许变相变更,并订出罚约,派人视察。其实同业间,尤其是大户,勾心斗角,争夺业务,表面上遵守议价,暗中却用尽花招,或变相落价,以挤垮同业,或变相涨价,以压榨用户,如是公定价格等于浮文。(2)树立以销定产的生产原则,也即限制各户的储冰量,不使生产总额超过需要量太多,对各大户加以限制,以维护全体利益。这一措施在最初实行时,的确收得一些效果,作到产销接近平衡,各冰窖都受其益。可是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已经抬头的社会里,这种约束岂能持久,事实上谁也不肯少采。采冰界限既已废除,便形成了实力竞争的局面,公会的定量限制早已流于形式,最后毫无实效了。

在旧社会里,冰业同业公会应付官府所采用的办法是一面交涉,一面勾结。如每年在采冰之前,照例由公会呈请公安局出告示:“防止强暴不法之徒,藉端滋事骚扰。”以维护冰业的正常生产。这项告示须由公会勾结公安局保安科,送礼、请客才能及时办出。又在采冰之前,冰源和窖坑须绘图呈请市卫生局调查,水质更须呈送该局化验,以重市民卫生。尤其在沦陷时期,日寇军部对霍乱菌的传染特别恐惧,因而伪卫生局对天然冰水质的检验也特别重视。当时是从冰下取水化验,化验的结果据透露不合格的占百分之八十以上。这时冰业极感恐慌,一面由公会具呈,说明天然冰的用途是降温防腐,而不是入口之物,不应要求过高;一面加强团结,如果官府过于吹毛求疵,就一致罢业。伪卫生局也怕市面缺冰影响太大,结果态度软化了,于是公会就与伪卫生局勾结起来,共同作弊,大变戏法。重新呈验的水,有的是自来水,有的是冷开水。按照公事惯例,总要挑出几处不合格的,以显示其“认真”,其实被批驳的几处根本不是采冰的地点。如此,官府的公事办通了,公会对内的威信也藉此树立了,其间送礼行贿,不言而喻。

此外,同业公会还经常排解生产期间发生的纠纷,这些纠纷有起于同业之间的,也有起于劳资之间的,特别是采冰时期劳资之间常有争端。盖工人拉冰,工资是计件的,按所拉的条数计算,每条冰规定为宽一(音bāng,拉冰工人脚下所穿的裹皮履)长三,由于规定得不够精确,所以它的体积和重量大有出入。冰窖主见有缝可钻,便尽量把冰块裁得大些,尤其伐冰的临时工多是冰贩子(即冰车,见后文),他们的工资均折合成冰,作为订购数,关于冰块的大小,他们和冰窖主利害一致,所以把冰块裁得很大,来剥削拉冰工人。拉冰工人发觉后,当然群起反抗,常惹起群殴。后来公会规定每条冰为宽一尺二寸,长三尺(厚度与当年气候有关,不加规定),约重一百五十市斤,并做好木质模型,发给各冰窖使用,解决了多年的争执,这也可说是办了一件“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