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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行业监督机构设立

【摘要】:汽车维修的质量监督是一项广泛的、经常性的、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1.国家设一级质量监督机构以交通部为主,结合技术监督部门并吸收各省、市、区的1~2名专家组成指挥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统筹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汽车质量监督机构的初步规划,及时下达质量监督计划。

汽车维修的质量监督是一项广泛的、经常性的、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按照集中指导,分级管理、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在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下,以实行四级监督制为宜。

1.国家设一级质量监督机构

以交通部为主,结合技术监督部门并吸收各省、市、区的1~2名专家组成指挥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统筹工作。主要职责是:调查研究、颁布政策、制定标准、规划协调,并对各省直辖市质量监督中心的资格进行评审,对质量监督工作进行指导。

2.省、直辖市设二级监督机构

以交通厅运管局或运管处(局)为主,结合技术监督部门并吸收部分地、市的专家,组成汽车维修质量督中心,负责本地区范围内汽车维修质量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并依此制定本辖区的质量监督工件实施细则;

(2)贯彻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的质量标准,并依此制定本辖区的地方标准;

(3)负责本辖区内维修质量监督机构设置的规划,资格评审工作;

(4)总结、推广有关汽车维修质量方法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经验;

(5)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恶性汽车维修质量事故进行勘查、分析、调解、仲裁。

3.各地、市设三级质量监督机构

以交通局运管处为主,结合技术监督部门并吸收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质量监督站,该站正式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有名望、理论水平较高和实践经验比较丰富的工程师(或技师)以上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二分之一。汽车维修质量监督站的主要职责是:(www.chuimin.cn)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并依此制定相应的质量监督实施办法。

(2)负责本辖区内汽车质量监督机构的初步规划,及时下达质量监督计划。

(3)总结、推广有关汽车维修质量方面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经验。

(4)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汽车维修质量事故进行勘查、分析、调解、仲裁。

4.各县(市)设质量监督机构

以交通局运管站为主,结合技术监督部门组成5人以上的监督小组。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

(2)总结、推广有关汽车维修质量方面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经验;

(3)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维修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对自身职能及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抽检维修车辆的维修质量;

(4)负责辖区内汽车维修质量社会监督员的聘任、培训、发证工作;

(5)负责辖区内汽车维修质量事故的分析、调解、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