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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管理概述:公路危险货物运输组织

【摘要】:综合上述,做好资质凭证的颁发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必要的管理和监督,是保障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素质,保证安全运输的基本条件。2.办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业务有关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要经过受理托运,仓储保管,货物装卸、运送、交付等环节。3.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站场设施管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危险货物具有燃烧、爆炸、毒害、腐蚀及放射等危险性质。

1.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管理

从事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的运输企业或单位,并经公路运政管理机关批准,方能从事危险货物的运输:

(1)拥有与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范围相适应的停车场站、仓储设施等,并符合国家消防条例的规定。

(2)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装卸机械和工具等,必须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技术条件和要求。

(3)从业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基础知识,熟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技术业务和有关安全管理规章,政治思想、技术业务素质符合岗位规范要求,对直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理货等货物的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操作证”,才能凭证上岗作业。

(4)从事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程、岗位责任制度、车辆设备维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保障体系、并配备有能适应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生产和组织管理需要,懂业务、有技术、会管理的管理人员。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凭证: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凭证,是证明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者、作业者的基本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并经过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有资格从事汽车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凭证。它包括由公路运政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加盖“危险货物运输”字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营业运输证》或《道路非营业运输证》《危险货物作业证》以及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和消防工作合格文件等。从业者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营业运输证》,是在办理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办理的。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作业证,是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保管、理货和业务人员上岗作业的凭证。按职业岗位规范的要求,凡汽车危险货物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规定内容的技术业务培训,方准上岗作业。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业户的安全工作合格文件,是指公安、消防部门按国家消防法规的规定,对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运输设施的安全措施、生产安全制度、作业人员素质、消防设施和措施等进行审验合格后,发给的凭证文件。

综合上述,做好资质凭证的颁发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章制度,以及必要的管理和监督,是保障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素质,保证安全运输的基本条件。

2.办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业务有关规范

危险货物运输,要经过受理托运,仓储保管,货物装卸、运送、交付等环节。这些环节分别由不同岗位人员操作完成。其中,受理托运、货物运送及交接保管工作环节尤其应加强管理,其中规范要点如下:

受理托运

(1)营业人员在受理前必须对货物名称、性能、防范方法、形态、包装、单件重量等情况向托运人进行详细了解,再根据物品的危险性能与说明,在承运单上注明。

(2)问清包装、规格和标志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必要时现场进行了解。

(3)对新产品应检查附带的《技术鉴定书》是否有效。

(4)按规定需要的“准运证件”是否齐全。

(5)问清运输前准备工作是否做好,装卸现场、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运输条件,必要时应赴现场勘察。

(6)到达车站、码头的爆炸品、剧毒品、一级氧化剂、放射性物品(天然铀、钍类除外),在受理前应赴现场检查包装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应请托运人改善后再受理。

货物运送

(1)详细审核托运单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与营业部门联系,弄清情况后,再安排运行作业。

(2)必须按照货物性质和托运人的要求安排车班、车次,如无法按要求安排作业时,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进行协商处理。

(3)要注意气象预报,掌握雨雪和气温的变化。

(4)遇有大批量烈性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资时,须作重点安排,必要时召开专业会议,制订运输方案。

(5)安排大批量爆炸物品与剧毒物品跨省市运输时,应安排有关负责人员带队指导装卸和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6)遇有特殊注意事项,应在行车单上注明,电话派车也须交待清楚。

交接保管(www.chuimin.cn)

(1)自货物交付起至运达止,承运单位及驾驶、装卸人员应负保管责任。托运人派有押运人员的应明确各自应负的责任。

(2)严格货物交接,危险货物必须点收点交,签证手续完善。

(3)装货时发现包装不良或不符安全要求,应拒绝装运,待改善后再运。卸货时发生货损货差,收货人不得拒收,并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以避免扩大损失,同时在运输单证上批注清楚。驾驶员、装卸工返回单位后,应向调度汇报,及时处理。

(4)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负责对所运危险货物的看管,同时应及时与托运人取得联系,作出处理决定。

(5)如所装货物危及安全时,承运人应立即报请当地运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站场设施管理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

危险货物具有燃烧、爆炸、毒害、腐蚀及放射等危险性质。这些性质的存在,就决定了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结构、性能和装备必须符合一些相应的特殊要求。

(1)车辆排气管应有隔热罩和火星熄灭装置。

(2)装运大型气瓶,可移动式槽罐的车辆必须装备有效的紧固装置。

(3)车厢底板必须平整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

(4)在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时,一般应使用木质底板车厢,如是铁质底板,就应采取衬垫防护措施,例如铺垫胶合板等,但不能使用稻草片、麻袋等松软材料。

(5)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明火修理或采用明火照明,不得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

(6)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具,必须定期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的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允许水平时,不得继续使用。

(7)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车辆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散失、防水等工具和用具。

(8)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具备良好的避震性能的结构和装置。

(9)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设置“危险品”字样的信号装置,即三角形磁吸式“危险品”字样的黄色顶灯和车尾标志牌

(10)对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的限制:拖拉机不得装运爆炸物品、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一级易燃品(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自卸车原则上不得装运各类危险货物,但沥青、粗蒽、萘、散袋硫磺除外;非机动车不得装运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民用液化石油气暂予免除限制);畜力车不能驮运起爆器材、炸药或爆炸物品。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设施管理

运输设施是指按一定技术标准建设、具有特定功能、供运输生产作业、经营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及场所。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设施,主要包括供危险货物运输使用的汽车场、汽车站、停车场、专用仓库等建筑物、场地及其他从事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生产作业、经营活动的场所。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设施的建设要求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设施建设,在选址、布局、结构、功能等方面,既要适应危险货物运输的技术条件、生产安全的要求,又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劳动保护、交通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设施,一般应建设在人口稀少的郊区,远离工厂企业、机关团体、商业网点密集及居民密集地区。建筑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时消防措施、安全防护、三废处理、生态环境的特殊要求及万一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等问题。

为了使储存危险货物的仓库一旦发生燃烧等危险事故时,能限制灾情的扩大,各个储存危险货物的仓库之间,要保持一定防火安全距离。危险货物仓库之间,一般要保持防火间距20米~30米。如果是储存爆炸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则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储存危险货物的仓库,在建筑设施上也有一定的要求。如仓库面积、不要太太,一般不超400平方米~600平方米;仓库区必须与行政管理、生活区分开;每间库房应设有二个或不少于二个的安全出入口,库门应朝外开启。储存危险货物的仓库,还应有通风、防潮、防汛和避雷设施。仓库的电源装置必须采用防爆、隔离、密封式的安全设置。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的主管机关及运输企业都应当分别制订和实施各层次的运输设施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运输设施的使用监督和技术状况的检查、维护工作,保证运输设施技术状况的完好。

(2)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运输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主要是指对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的重点干线、车站、港口、仓库、工厂及其他有关物资单位相关场所的安全设备、环境条件、车辆进出程序、货物装卸、储存保管货物、生产组织及其他生产作业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切实搞好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现场的安全管理,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岗位责任制、工作标准、管理工作程序和货物装卸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在运输现场安全管理的组织措施上,汽车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运输现场安全管理网。现场安全管理网,是在企业调度部门统一负责下,由调度、安全、质量机构及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管理体系。现场管理人员在人事关系上分属调度机构及有关车队领导;在业务工作上,由调度、安全、质量部门负责指导、安排具体工作任务。

各网点现场人员应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联系制度,做好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处理现场发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