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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型大学:教学服务类的确立依据

【摘要】:教学服务类创业型大学概念的确立依据,可以从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两个方面予以分析。以教学育人作为单一职能的高校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因此确立教学服务类创业型大学的概念具有现实基础。[9]创业型大学就是为市场而生,教学服务类创业型大学,正是为彰显知识传承价值、拯救大学教学危机而设。教学服务类创业型大学的教学,从学习者的真实需求与接受能力出发,创新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提升知识传承的针对性与高效性。

教学服务类创业大学概念的确立依据,可以从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两个方面予以分析。事实判断主要解决学理上的合乎逻辑性,体现该概念确立的合理性;价值判断主要解决意义上的社会需求性,体现该概念确立的必要性。当两种判断都能成立时,该概念的确立便经得起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检验。

一方面,从事实判断而言,该概念能够在理论上予以确立,与教学或者说知识传承的相对独立性密切相关。所谓事实判断,即基于现实存在或者客观事物而做出的判断,并由此上升到学理层面的概念体系问题。以教学育人作为单一职能的高校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因此确立教学服务类创业型大学的概念具有现实基础。例如,一所没有研究任务的高校,同样可以凭借教学学术(Scholarship of Teaching)[3]在市场上赢得声誉与资源;而且,这种专门以知识传承作为唯一任务与要求的高校,既是高等教育原始的样式,也是人类社会永恒的需要。如果进一步分析该种教学单一型高校存在的内在原因,那么两位学者的观点可以提供相应的答案。英国著名高等教育思想家纽曼(John Henry Newman)的经典话语——“发现和教学是两种迥异的职能,也是迥异的才能,并且同一个人兼备这两种才能的情形并不多见”[4],以及在教学与研究上均有极高造诣的鲁迅先生之经验总结——“教书和写东西是势不两立的,或者死心塌地地教书,或者发狂变死地写东西,一个人走不了方向不同的两条路”[5],都能说明一个问题:以知识传承作为唯一任务与要求的高校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乃至永恒性。从创业型大学的角度设立该类教学服务型高校,就要推动并强化教学学术在市场中接受检验,使得广大学习者不是为了文凭而学习,更不是“为了不被教师点名而进课堂”[6],而是被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教学服务本身吸引而来,为了提高个人素质与能力而学习。(www.chuimin.cn)

另一方面,从价值判断而言,创设该概念是为了提高教学服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推动一部分教学型院校以教学服务本身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如果说,前面的理论分析为我们确立该类创业型大学提供了可能性与合理性,那么,彰显知识的有效传承则是我们确立该类创业型大学的使命驱动和价值追求。大学本应是知识传承的殿堂,人类学习的圣地,现如今,以教学育人作为主旋律的办学文化在我国大学整体上没有得到较好的彰显,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较多地停留在宣传性的口号上。正如有文指出的,“倾斜和表彰过后,教学继续没有人重视,教学的地位依然脆弱[7]”。传统型院校在这个方面,做了许多探索与努力,包括将教学学术纳入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的标准体系并视为“基本条件”[8],但至今没有改变教学中心地位在事实上旁落的局面。在未来不断变革的社会潮流中,如果这种局面再不改变,大学仍然仅以文凭授予与学生选拔作为生存的尚方宝剑,还不能从教学服务质量本身的角度满足学习者的需求,那么,那些坚守象牙塔、不求新适应的传统型院校必将难以为继。例如,有文指出,近年来,美国大量高校倒闭,由于“传统教学模式将被颠覆,未来20年内大量美国大学将破产倒闭”。[9]创业型大学就是为市场而生,教学服务类创业型大学,正是为彰显知识传承价值、拯救大学教学危机而设。教学服务类创业型大学的教学,从学习者的真实需求与接受能力出发,创新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提升知识传承的针对性与高效性。无论是讲授式教学法还是尝试教学法,无论是传统课堂授课还是翻转课堂教学,只要在达到课程目标的前提下让学生乐于接受并高效内化,就都是有效的知识传承。这种大学在离开政府的庇护与资助后,亦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并发展,具备创业型大学理论鼻祖伯顿·克拉克(Burton R.Clark)所言的自力更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