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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创业型大学理论鼻祖的案例高校分类

【摘要】:同时,该两分法对创业型大学的实践亦具有指导性。不过,这种两分法不能建立在两位创业型大学理论鼻祖的理论观点或者欧美两个区域的实践模式之上,只能建立在教学型院校与研究型大学两种不同层次的办学实体上。克拉克的创业型大学理论,远远不只是建立在欧洲案例上,不只是建立在教学型院校案例上,它已经扩展到全球各类高校。

伯顿·克拉克(Burton R.Clark)与亨利·埃兹科维茨(Henry Etz-kowitz)作为创业大学理论的奠基者,他们最初选择的创业型大学案例高校是不一样的。克拉克主要以欧洲的教学型院校作为考察对象,最具代表性的高校便是华威大学;埃兹科维茨主要以美国的研究型大学作为考察对象,最具代表性的高校便是MIT、斯坦福。不同的案例高校,其转型的路径就会不一致。对于欧洲的教学型院校而言,需要实现组织的整体变革,采取全方位的创业模式;对于美国的研究型大学而言,重点在于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转向,在“政府—产业—高校”的三螺旋结构中,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引领高等教育的变革与发展。于是,不少学者从两位理论鼻祖最初选择的案例高校分野出发,将创业型大学分为“革新式”创业型大学与“引领式”创业型大学两种类型,或者分为非线性模式的创业型大学与线性模式的创业型大学两种类型。

例如,有文指出,伯顿·克拉克以英国华威大学作为典型案例,其研究路径是将大学作为一个能动的组织主体,关注的是大学这一组织如何像企业那样进行创业、革新,以便应对外在环境的变化,可以称之为“革新式”的创业型大学;亨利·埃兹科维茨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作为典型案例,其研究路径是将大学置于“三螺旋”模式的分析框架中,如何推动知识转移,实现学术创业,推动大学与社会的协同发展,可以称之为“引领式”的创业型大学。[2]这种两分法能够让我们更好地知道,两位创业型大学理论鼻祖最初是从不同类型的观察对象出发,然后得出了不同的研究范式以及转型路径。确实,我们所处的环境与接触的事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思维的角度、高度与深度。同时,该两分法对创业型大学的实践亦具有指导性。教学型院校向创业型大学转型,可以从克拉克的“革新式”创业型大学吸取智慧;研究型大学向创业型大学转型,可以从埃兹科维茨的“引领式”创业型大学吸取智慧。不过,这种两分法不能建立在两位创业型大学理论鼻祖的理论观点或者欧美两个区域的实践模式之上,只能建立在教学型院校与研究型大学两种不同层次的办学实体上。也就是说,这不能代表克拉克与埃兹科维茨各自的创业型大学模式,也不是欧洲与北美两个区域的创业型大学模式,只能说是基于教学型院校或研究型大学转型而来的创业型大学模式。这是因为,克拉克后来对于创业型大学的研究,不仅指欧洲的教学型院校,还包括了美国的研究型大学,因此我们不能将克拉克的创业型大学观局限于教学型院校;同时,美国高等教育的竞争性、多样性,会导致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传统型院校走向创业型大学,因此美国创业型大学的实践模式不能局限于研究型大学。例如,在《大学的持续变革——创业型大学新案例和新概念》一书中,克拉克不仅研究了一些教学型院校,而且研究了美国的MIT、斯坦福、密歇根大学等研究型大学;同时,美国不只有研究型大学向创业型大学转型的典范,其开放的办学环境能让各种类型的院校都有可能走向创业型大学,正如克拉克所言,“更多的(美国)公立大学已经摆脱传统的全部由州领导的姿态,更加接近一个庞大而又不断发展的非营利部门私立大学[3]”。

又如,有文在继续肯定革新式与引领式两种类型的创业型大学模式的基础上,直接将革新式称为欧洲模式,引领式称为美国模式。[4]显然,这种分类的理论基础显得不足,或者说与实际情况不完全吻合。克拉克的创业型大学理论,远远不只是建立在欧洲案例上,不只是建立在教学型院校案例上,它已经扩展到全球各类高校。埃兹科维茨以美国研究型大学作为案例高校,不代表美国没有教学型院校成功转型为创业型大学,更不能说明欧洲没有研究型大学转型为创业型大学。因此,从教学型院校与研究型大学这两个不同的转型起点来对创业型大学进行分类是合理的,但是我们不能将之等同于两位理论鼻祖的创业型大学分类,更不能直接以欧洲模式、美国模式取而代之。当然,如果将那些从教学型大学到研究型大学再到创业型大学的转型模式称为线性模式,将那些从教学型大学直接到创业型大学,进而发展成为研究型大学的模式称为非线性模式,这种分类是可取的。这种分类的理论依据,就是创业型大学的发展起点,即要么从研究型大学而来,要么亦可由教学型大学而来。不过,我们绝不能将线性模式等同于美国模式,将非线性模式等同于欧洲模式,更不能将线性模式等同于埃兹科维茨的创业型大学模式,将非线性模式视为克拉克的创业型大学模式。[5]否则,我们又会重新回到按克拉克与埃兹科维茨最早观察的对象来划分,即根据欧洲与北美非常有限的案例高校来划分。(www.chuimin.cn)

如果说,埃兹科维茨先生以美国研究型大学作为创业型大学的发展起点具有广泛认同度,那么,克拉克以欧洲教学型院校作为创业型大学的发展起点则是不被认可的。克拉克后来对于创业型大学的研究,已经扩展到全球不同性质、不同层次、不同起点的创业型大学。我们已经不能将最初的组织变革作为克拉克创业型大学观的本质与灵魂,其对于创业型大学的理解已经远远超出了组织变革、院校类型的范畴。从两位理论鼻祖的角度来分析创业型大学的类型,无论是革新式与引领式、欧洲模式与美国模式,抑或线性模式与非线性模式,都是不恰当的。事实上,不只美国存在包括以教学型院校作为起点的创业型大学,欧洲也有大量以研究型大学作为起点的创业型大学。例如,被国内学者广泛介绍的慕尼黑工业大学(Technical University of Munich,简称TUM),就是一所研究型大学向创业型大学转型的成功典范,并被视为欧洲标杆性的创业型大学。[6]因此,在创业型大学本土化理论的构建过程中,我们不能从两位理论鼻祖最初的观测对象那里寻找分类的理论依据,更不能将创业型大学简单地分成欧洲模式与美国模式,而是需要再从创业型大学理论的溯源性解读出发寻找到具有中国元素的分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