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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与配送管理:合同书撰写

【摘要】:苏州JX 储运有限公司对苏州LH 有限公司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总经理委托商务部洪经理安排部门人员着手合同的起草。请以张涛所在的商务部名义起草和签订仓储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仓储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保管人为仓储货物的保管一方的合同当事人。

【任务目标】

1.了解仓储合同签定时的注意事项,掌握合同签定的过程。

2.掌握仓储合同条款主要内容,能够正确、熟练草拟仓储合同。

【任务引入】

2017 年1 月1 日,苏州LH 有限公司向苏州JX 储运有限公司发出一份E -mai1 文件:“请苏州JX 储运有限公司为苏州LH 有限公司储存保管食品(食品资料见表2 -3),保管期限自2017 年1 月15 日至2017 年4 月15 日,仓库租金为全国统一价12 元/平方米/月,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存储费的15%支付违约金,如无异议,一周后正式签订合同。”苏州JX 储运有限公司对苏州LH 有限公司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总经理委托商务部洪经理安排部门人员着手合同的起草。本月是张涛轮岗的最后一个月,为了锻炼张涛,洪经理要求张涛参与这项工作。请以张涛所在的商务部名义起草和签订仓储合同。

表2-3 食品资料

背景资料如下:

2017 年1 月5 日双方在苏州JX 储运有限公司办公楼签订编号为0003 的仓储合同,在A2 -2 货架存储。

入库时实物检验,检验期限为一天,地点在“JX 储运公司”仓库,只负责外包装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负责。

2017 年4 月15 日出库,实物检验、货物一经经办人及时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苏州JX 储运有限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仓储物无瑕疵,所储存货物要采取防霉防潮措施。包装标识如图2 -2 所示。

图2-2 包装标识

(a)向上;(b)禁止翻滚;(c)堆码极限;(d)小心轻放

仓储物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平安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2017 年1 月15 日至4 月15日;保险人名称:王芳。

当苏州LH 有限公司未向苏州JX 储运有限公司支付仓储费时,苏州JX 储运有限公司可以留置仓储物。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双方均可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还应增加仓储费,按照每月2.5 万元收取。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知识链接】

一、仓储合同的定义和分类

(一)仓储合同的定义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我国以往的有关合同法规将仓储合同归入保管合同中,统称仓储保管合同,但因其有别于一般保管合同的仓库营业性质,因而合同法将其作为独立的有名合同固定下来。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82 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或称要物合同。保管合同除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还必须有寄存人交付保管物,合同从保管物交付时起成立。这是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

2.仓储保管人主体资格要合法

从事仓储业务主体是指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必须取得专门从事或者兼营仓储业务的营业许可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这是仓储合同主体上的重要特征。

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无论是存货人还是保管人都有商业营利的需要,特别是保管人就是以替他人储存、保管货物为业。保管人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支付仓储费,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就是一种交易行为。

(二)仓储合同的分类

1.一般保管仓储合同

一般保管仓储合同是指仓库经营人提供完善的仓储条件,接受并对存货人的仓储物进行保管,在保管期届满,将收保的仓储物原样交还给存货人而订立的仓储保管合同。该仓储合同的仓储物为确定物,保管人需原样返还。合同特别重视对仓储物的特定化,且保管人承担归还原物的严格责任,包括孳息。

2.混藏式仓储合同

混藏式仓储合同是指存货人将一定品质数量的种类物交付给保管人,保管人将不同存货人的同样仓储物混合保存,存期满时,保管人只需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商品返还给存货人,并不需要原物归还的仓储方式而订立的仓储保管合同。这种仓储方式常见于粮食、油品、矿石或保鲜期较短的商品的储藏。混藏式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确定种类物,保管人严格按照约定数量、质量承担责任,且没有合理耗损的权利。混藏式仓储合同具有保管仓储物价值的功能。

3.消费式仓储合同

消费式仓储合同是指存货人在存放商品时,同时将商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保管人,保管期满时,保管人只需将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替代物归还给存货人而订立的仓储保管合同。存放期间的商品所有权由保管人掌握,保管人可以对商品行使所有权。消费保管的经营人一般具有商品消费能力,如面粉加工厂的小麦仓储、加油站的油库仓储、经营期货交易的保管人等。消费式仓储合同的不同之处是涉及仓储物所有权转移给保管人,而保管人需要承担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4.仓库租赁合同

仓库租赁合同是指仓库所有人将所拥有的仓库以出租的方式开展仓储经营,由存货人自行保管商品的仓储经营方式而订立的合同。仓储人只提供基本的仓储条件、进行一般的仓储管理,如环境管理、安全管理等,并不直接对所存放的商品进行管理。仓库租赁合同严格意义上并不是仓储合同,只是财产租赁合同,但是由于出租方具有部分仓储保管的责任,所以具有仓储合同的一些特性。

(三)仓储合同当事人

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分别为存货人和保管人。

存货人是指将仓储物交付仓储的一方的合同当事人。存货人必须是具有将仓储物交付仓储的有处分权的人,可以是仓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只有仓储权利的占有人,如承运人,或者是受让仓储物但未实际占有仓储物的准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人,如法院、行政机关等。存货人可以是法人、非法人单位、民营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国家机关、群众组织、公民等。

保管人为仓储货物的保管一方的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法规定,保管人必须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资格。保管人可以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等,可以是专门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经营者,也可以是贸易堆栈、车站、码头的兼营机构,从事配送经营的配送中心。

(四)仓储合同的标的和标的物

1.仓储合同的标的

仓储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关系指向的对象,也就是仓储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仓储合同虽然约定的是仓储物的保管事项,但合同的标的是仓储保管行为,包括仓储空间和仓储时间。保管人提供保管的空间和时间保管仓储物,存货人为使用保管人的仓储行为支付仓储费。因此,仓储合同是一种行为合同,是一种当事人双方都需要行为的双务合同。

2.仓储合同的标的物

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标的的载体和表现,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就是存货人交存的仓储物。仓储物可以是生产资料(如生产原料、配件、组件、生产工具、运输工具等),也可以是生活资料(如一般商品,包括特定物或者种类物)。但仓储物必须是动产,能够移动到仓储地进行仓储保管,且是有形的实物动产,有具体的物理形状。不动产不能成为仓储物,货币知识产权、数据、文化等无形资产和精神产品不能作为仓储物(如图书可以作为仓储物,但图书的著作权、书内的专利权不能成为仓储物)。

二、仓储合同订立

(一)仓储合同订立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存货人与保管人之间依法对仓储合同的有关内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达成一致,仓储合同即告成立。因此,仓储合同的订立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

1.要约

要约是指向特定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对方也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否则视为对方的新要约;二是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受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不得因条件的改变而对要约的内容反悔。

在仓储合同中,一般来说,要约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标的物数量、质量、仓储费用,即使没有具体的数量、质量和仓储费用表述,也可以通过具体的方式来确定这些内容。例如要约方LH 电器公司向受要约方JX 储运公司通过函电发出要约称:“由JX 储运公司为LH 公司储存保管家用电器,保管期限自2016 年7 月10 日至2017 年7 月10 日,仓库租金是全国统一价12 元/平方米/月,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支付违约金2 万元,如无异议,一周后正式签订合同。”

2.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或合理期限内作出,并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上述案例中,JX 储运公司对LH 电器公司的要约无异议,做出了承诺,即表明合同成立。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电子邮件也可以作为书面形式。因而仓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仓储合同的要约、承诺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或其他形式。

由于仓储的货量较大、存期较长,还可能进行配送、加工等作业并涉及仓单持有人,仓储合同使用完整的书面合同较为合适。书面完整的合同有利于合同的保管、履行和发生争议时的处理。

(三)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

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没有严格的条款规定,仓储合同当事人可根据需要商定合同事项,且由双方协议采用合同的形式。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当事人条款、仓储物条款、仓储条款、价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条款。具体条款如下。

1.存货人、保管人的名称、地址

仓储合同当事人是履行仓储合同的主体,需要承担合同责任,需要采用完整的企业注册名称和登记地址,或者主办单位地址。主体为个人的需明示个人的姓名和户籍地或常驻地(临时户籍)。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仓储物必须是动产,能够存放到仓储地进行保管,就会发生交接,因而需要明确地将仓储物特定化或者特定种类化。仓储物的品种需采用完整的商品名称或种类名称表达;数量采用公用的计量方法确定并达到最高的精度,用最小的独立封装单元确定件数;商品的质量可以仅用外包装可见质量或者商品本身的质量,标准可以采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约定的标准来表达,必要时可采用以商品检验的质量报告为准的方式;标记应采用标注在外包装上的标记或者拴挂的标签标记。

3.交接时间和地点、验收方法

交接时间确定了仓储物入库时间,保管人需在此前准备好货位,能进行交接。交接地点表明了运送货物入库的具体交接地及责任承担人,但还需明确卸车搬运的承担人。合同中还需明确交接理货的方法、验收的内容、标准、时间和方式。约定了验收标准的,保管人仅对验收事项负责(如约定仅对仓储物的外包装进行验收,当返还仓储物时保管人对外包装的损坏承担责任,而对内容不承担责任,除非是可证明为保管不当造成损害的)。

4.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仓储物在经过长期存放和多次作业后,由于挥发、散失、扬尘、氧化、计量方法不同等造成损耗减量,对于这类减量保管人很难承担责任,采用协议免责的方法处理,也就是在合同中订立合理损耗条款,包括重量或者件数的减量标准。商品损耗标准可以采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也可以由双方合理约定。

5.储存场所

其是指双方约定的仓储物存放的仓库地理位置。根据仓储物的特性,储存场所可以约定得较为笼统或者极为具体明确。对于特殊商品,必要时要明确保管条件和保管方法。储存场所不仅表达了保管人的保管条件和存货人的保管要求,还确定了运输便利程度和出入库的运输成本。

6.储存期间

双方约定的仓储物的储存时间有三种表示方法:用期限表示,如储存5 个月,自货物入库起算;以日期的方式表示,如10 月5 日至12 月25 日;不约定具体的存放期间,但约定到期方式的确定方法,如提前20 天通知等。储存期间是保管人计收仓储费的基础,是承担责任的期间,也是库容使用计划安排的依据,不能遵守储存期间条款的,保管人有权要求存货人承担违约责任。

7.仓储费

该条款是指双方确定的仓储费的费率、仓储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方法和时间的条款。仓储费有预付、定期支付、结算等支付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支付时间的,交付仓储物时支付。当事人未约定仓储费的,保管人仍可对提供的劳务向存货人要求支付报酬。

8.仓储物的保险约定

该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对仓储物的保险约定。仓储物必须进行保险。若存货人已对仓储物进行了保险,必须告知保管人所投保的保险人、保险金额、保险期间。未保险的可以委托保管人进行投保,但需由存货人承担保险费。

9.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违反仓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约定了存货人未交付货物、未在约定时间交付仓储物的违约责任;保管人不能接受仓储物,或者不能在约定的时间接受仓储物的违约责任;存货人未在约定时间提取仓储物的超期费用;仓储物在仓储期间造成保管人或者其他损害的赔偿;违约金的标准;补救措施等出现违约时的处理方法。违约金是违约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包括违约金数额标准或者计算方法、支付条件等。

10.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

其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合同双方期望发生的结果,但因为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双方利益的需要,原合同的继续履行可能对双方都不利,可以采用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方法防止不利局面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确定发生不利于履行合同时的具体办法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处理方法,就是合同变更和解除条款。

11.争议处理

其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有关合同争议的诉讼或者仲裁的约定,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或者诉讼地点。

12.合同签署

合同签署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协商一致的表示,是合同成立的表征。作为诺成合同,也就意味着合同开始生效。签署合同由企业法人代表、代表人签名,注明签署时间,法人或者组织还需要盖合同专用章。个人签订合同时只需签署个人完整姓名。

(四)仓储合同格式(www.chuimin.cn)

仓储合同可以分为单次仓储合同、长期仓储合同、仓库租赁合同等。仓储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采用任何合同格式。

1.合同书

合同书是仓储合同的最常用格式。合同书由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条款、当事人签署四部分构成,合同书具有形式完整、内容全面、程序完备的特性,便于合同订立、履行、留存及合同争议的处理。

2.确认书

确认书是合同的格式的主要部分,确认书仅由发出确认书的一方签署,与完整合同书不同,但其功能相同。在采取口头(电话)、传真、电子电文等形式商定合同时,为明确合同条款和表达合同订立,常常采用一方向另一方签发确认书的方式确定合同。确认书有两种形式,一种仅列明合同的主要事项,合同的其他条款在其他文件中表达,如传真:本公司同意接受贵公司于10 月15 日提出的仓储500 t 钢管的要求,请按时送货;另一种是将完整合同事项列在确认书上,相当于合同书的形式。

3.计划表

计划表是长期仓储合同的补充合同或执行合同。在订立长期仓储合同关系中,对具体仓储的安排较多采用计划表的形式,由存货人定期制订仓储计划交保管人执行。

4.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仓储企业单方拟定的合同。对于仓储周转量极大、每单位仓储物量较小,即次数多、批量少的公共仓储,如车站仓储等,保管人可以采用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由一方事先拟定,并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单方确定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只由保管人填写仓储物、存期、费用等变动事项后直接签发并由存货人签认,不进行条款协商。

三、仓储合同范本

仓储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保管人(乙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双方同意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包装、数量、质量(或者采用如下表格)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货物保管地________

保管方法:根据________规定进行保管,或者________(双方协商方式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________天,国外到货不超过________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就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当事人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保管费率为________元/天·t,不足12 h 按半天计算;总保管费为________元。费用在货物交存保管的________天内交付给保管员保管到期前交付。结算办法: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保管方负责赔偿损失

二、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________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________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程序,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在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仓储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仓储物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存货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任务实施】

1.完成步骤

(1)将学生分成3 ~4 组,每组10 ~12 人。

(2)将每组再分为两组,分别扮演仓储项目的需方和供方。

(3)各组讨论供方和需方的权利和义务。

(4)合同双方模拟谈判。

(5)仓储合同的书写与签定。

(6)请各组代表上台总结各方在签订仓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2.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