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唐代伊、西、庭三州军政体制研究:张孝嵩与杨楚客北庭节制

唐代伊、西、庭三州军政体制研究:张孝嵩与杨楚客北庭节制

【摘要】:北庭的战略地位依然重要,北庭与安西依然存在不同的战略职责。故而,颇疑《唐开元七年洪奕家书》中的节度使,应为治北庭之伊西节度使。这一时期的北庭节度使,有张孝嵩、杨楚客等人。此为有史可考之张孝嵩行止。至于开元十年之前张孝嵩任何职,并没有明确的记载。《太平广记》卷四二〇《沙州黑河》载张孝嵩开元中曾奉诏“都护于北庭”,并有黑河屠龙之事[315]。从文书上的长官签署,可以看出当时北庭长官的在任情况。

此后,北庭节度使废置不常,究竟在哪些时段设有北庭节度使,仍需仔细辨明。

开元六年,已见有汤嘉惠为四镇节度使之明确记载[298]。及至开元十年卸任,汤嘉惠一直是四镇节度使[299]。然而关于这一段时间北庭是否有节度使,史籍中未见有明确记载。吐鲁番出土《唐开元七年(719)洪奕家书》中有:

洪奕发家已来,至于西州,经今二哉(载),随身衣勿(物),并得充身用足,亦不乏少。右(又)开元七年被节度使简充行,限五月一日发向北庭征役,儿今叶(业)薄,种果无因。[300]

据韩香先生研究,洪奕是以镇兵的身份来到西州进行征戍镇防[301]。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西州镇兵的洪奕,在开元七年“被节度使简充行,限五月一日发向北庭征役”。洪奕开元七年赴北庭征役,是在北庭面对东突厥的侵逼战事吃紧之时。开元六年(718)二月,唐玄宗便下诏计划大举蕃、汉兵从三个方向讨击东突厥,动员范围包括拔悉密、坚昆、契丹、奚、拔曳固、同罗、霫、仆固等部落[302]。可以说,此次行动实际上是征发了东面的两蕃及西面的铁勒部落共同夹击东突厥。玄宗的诏书中称拔悉密首领为“拔悉密右骁卫大将军、金山道总管、处木昆执米啜”[303]。拔悉密为铁勒部落,处木昆则为金山以西的西突厥部落。拔悉密首领同时又与处木昆相关,似是其势力范围已达金山以西,这已是北庭的防区。故在征发拔悉密的同时,北庭应该也会同时备战,洪奕就是在这种状态下被节度使简点赴北庭征役。然而开元八年(720)秋,只有拔悉密孤军深入,在没有援军的情况下向北庭撤退,东突厥击破了撤退中的拔悉密,并袭破北庭城[304]。随后东突厥可能立即就撤出了北庭,暾欲谷引兵回还途中,又大掠凉州羊马[305]

韩香同时指出,文书中所见的节度使为四镇节度使汤嘉惠[306]。然而她的推论是建立在四镇节度使兼领伊、西、北庭的基础上的。伊濑仙太郎推测汤嘉惠曾兼统安西与北庭,是因为无法找到汤嘉惠赴任安西后北庭都护继任者为谁,从而根据杜暹以碛西节度使兼统安西、北庭,来推测汤嘉惠可能也是兼任两都护[307]。薛宗正、孟凡人基本遵从这一推论[308]。以杜暹之事推测汤嘉惠是否兼领北庭,显然并不具有说服力。从上文探讨的开元八年前后的战事看,拔悉密的活动地域确实与北庭有关,而且北庭也确是自西面防御东突厥的重要基地。北庭的战略地位依然重要,北庭与安西依然存在不同的战略职责。从这一角度看,开元七年北庭依然有作为独立军区而存在的意义。而且开元七年洪奕自西州直接被节度使简点,看起来也更像是伊西节度使在发挥作用。故而,颇疑《唐开元七年洪奕家书》中的节度使,应为治北庭之伊西节度使。

俄藏敦煌文书中有几件与北庭长行坊相关的文书,其中亦见有“节度使”之记述。陈国灿先生对文书进行了重新整理,其录文如下,《唐开元九年(721)十一月十二日牒为给裴主管官马疋事》(Дx01253B+01253C+01253EV)(以下简称《给马牒》):

《唐开元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北庭都护府长行坊状为营田典孟素马事》(Дx01253E+Дx01253D)(以下简称《长行坊状》):

《唐开元九年前后被节度使牒为追送某人事》(Дx01253C)(以下简称《节度使牒》):

①以上三件文书,录文参见陈国灿《〈俄藏敦煌文献〉中吐鲁番出土的唐代文书》,载《敦煌吐鲁番研究》第8卷,2004年,第105—114页;图版见《俄藏敦煌文献》6,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249—250页。

陈国灿指出,《长行坊状》文书与罗振玉旧藏三件开元九年北庭长行坊文书属同一案卷,而且从上引几件俄藏文书的关联性上看,应该都是北庭官文书[309]。《给马牒》涉及长行坊给马之事,从判文看,裴某假节度使符,令长行坊为梁元贞等人提供马匹,但经孔目司核查似节度使并未发出给马的命令。这里出现了节度使和孔目司,孔目司应为节度使属下的办事机构。从文书内容看,此节度使是可以直接命令北庭长行坊给马的,应当就是北庭节度使。而在时隔两日的《长行坊状》中又出现了大使,大致是长行坊奉大使的“排子”给营田典孟素提供马匹,办妥后再将“排子”呈给兵曹验收。这里的大使也是可以通过下“排子”的方式,命令长行坊提供马匹。《长行坊状》中的大使,很可能就是《给马牒》中的节度使。陈国灿认为,大使可能是瀚海军经略使[310]。但是即便如此,瀚海军经略大使和节度使,应当都是由同一个北庭的军政长官担任。也就是说,节度使和大使无论如何都应是同一人。《节度使牒》中的节度使,显然也同样就是前两件文书中的节度使、大使。从这件文书的内容看,应当是某机构接到节度使的牒,要追送甄禄,然后某机构帖虞候,虞候则报告说甄禄身在俱六云云。俱六为北庭下属的俱六守捉,这里的节度使也自然是北庭节度使。总之,通过这几件俄藏敦煌文献来看,开元九年北庭是有节度使的,此时四镇与北庭仍然为两节度。

这一时期的北庭节度使,有张孝嵩、杨楚客等人。关于张孝嵩,《新唐书·郭虔瓘传》载,郭虔瓘卒后,张孝嵩接任安西副大都护[311]。但开元五年接替郭虔瓘任安西副大都护的应是原北庭都护汤嘉惠[312]。据吐鲁番出土《唐开元十年西州长行坊马驴发付领到簿》所载,“前安西副大都护”汤嘉惠及其家口在开元十年闰五月途径西州[313]。可知汤嘉惠在开元十年闰五月前已经卸任。张孝嵩应该是此时才接任安西副大都护。至开元十二年张孝嵩迁太原尹,杜暹接替其为安西副大都护[314]。此为有史可考之张孝嵩行止。至于开元十年之前张孝嵩任何职,并没有明确的记载。《太平广记》卷四二〇《沙州黑河》载张孝嵩开元中曾奉诏“都护于北庭”,并有黑河屠龙之事[315]。其中的神话部分虽不可信,但故事的背景可能大致不误,张孝嵩确实曾出任过北庭都护。

敦煌藏经洞出有一组“长行马文书”,大多与北庭相关,时间大致在开元九年、十年前后。前引俄藏《给马牒》、《长行坊状》等应当都属于这组文书。从文书上的长官签署,可以看出当时北庭长官的在任情况。其中,日本京都藤井有邻馆第10号文书有:

①藤枝晃:《长行马》,第27页。

这件文书上钤有“北庭都护府印”,可知为北庭文书。根据唐代公文书的格式,判辞“付判嵩示”中的“嵩”,就是北庭的长官。此人应即张孝嵩。同组文书中,日本书道博物馆藏《唐开元九年六月典邓承嗣牒为给使马马料事》[316],以及国家博物馆藏《唐开元九年六月专当官摄县丞李仙牒》[317]中,皆见有“付司悉嵩示”之判辞,其中的“嵩”,应当也是张孝嵩。这两件文书的时间都在开元九年六月。可见在此前后,张孝嵩为北庭长官,即节度使兼北庭都护。

不过,在前引《长行坊状》中有“依判爽示”,说明此时行使掌管职责的是“爽”,而非张孝嵩。在同组的长行马文书中,由爽作为长官来签署的文书还有《唐开元九年长行坊牒》[318],其判案日期应是开元九年七月三日,可知此前张孝嵩已离任。结合前文所述,张孝嵩任北庭节度使的时间大致是自开元五年至开元九年七月前。那么上引开元七年《洪奕家属》中的节度使,就是张孝嵩。

很快,杨楚客接任北庭节度。S.11458C《唐开元十年三月残牒》有:

⑤《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13,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88页。

从相关文书看,这件文书的内容是与长行坊马料相关。文书上钤有“北庭都护府印”,可知其为北庭文书。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出现了“大使杨楚客”。荣新江先生已经指出,此人即吐鲁番出土《唐北庭都护支度营田使文书》中的检校北庭都护杨楚客,为开元十年之北庭都护[319]。上引文书中杨楚客称大使,与前引俄藏敦煌文献Дx01253E中的大使称谓相同,则杨楚客在开元十年三月或为节度大使。而在杨楚客之前签署的有“司马兼副使”麻某、“都护兼副使”游某,以及一个不知姓名的“都护”。既然杨楚客是北庭都护,这里出现的两名“都护”实际应当是副都护,而司马很可能是北庭都护府司马。其所兼“副使”大概是节度副使。至于在张孝嵩和杨楚客之间作为长官判案的“爽”,很可能只是临时代理,因为从S.8515文书看,杨楚客上任后“爽”为其下属。

开元十年,发生了吐蕃围攻小勃律的事件,小勃律国王没谨忙向张孝嵩求救。是年九月癸未,张孝嵩遣疏勒副使张思礼出兵,大破吐蕃[320]。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张孝嵩已为安西副大都护,但诸书皆载其九月救援小勃律时为北庭节度使[321]。开元十年杨楚客为北庭节度使,张孝嵩九月救援小勃律时,不可能兼任北庭节度使。当时的形势应是杨楚客以北庭都护领伊西北庭节度使,而张孝嵩以安西副大都护领四镇节度使[322]

吐鲁番阿斯塔那226号墓出土的一组文书中,也见有杨楚客。《唐开元十年残状》有:

⑤《吐鲁番出土文书》图版本肆,第91页。

此处的“杨大”,应当就是上文出现的大使杨楚客。《唐开元十一年状上北庭都护所属诸守捉斸田顷亩牒》中有:

①《吐鲁番出土文书》图版本肆,第92页。

文书整理者指出,文书中有“一年”之字,推测为开元十一年[323]。同墓又见有开元十年纪年的文书[324],则该墓出土与伊、西、北庭营田、斸田相关的文书,可能都在开元十年、十一年前后。又《唐北庭都护支度营田使文书》中有:

④《吐鲁番出土文书》图版本肆,第96页。

两件文书中都有北庭副都护的签署,而且前一件又是副都护兼某使。应当类似于前引S.11458C《唐开元十年三月残牒》中的“都护兼副使”。综合两件文书来看,杨楚客的头衔是以副大使的身份检校北庭都护,同时兼任经略、营田等使。从文书图版看,“副”字上残存一撇,似为“度”字,故此处有可能是节度副大使[325]

值得注意的是,在《唐开元十年三月残牒》及《唐开元十年残状》中,杨楚客皆称大使,而在开元十年前后的《唐北庭都护支度营田使文书》中,杨楚客则为副大使。薛宗正认为,杨楚客实际上是碛西副大使,是以碛西节度副使的身份治北庭[326]。然而这组阿斯塔那226号墓出土文书中,多见有伊州伊吾军和西州都督府向北庭支度营田使申报营田情况的文书,例如《唐伊吾军上西庭支度使牒为申报应纳北庭粮米事》文书中就有:

①《吐鲁番出土文书》图版本肆,第98页。

说明此时的北庭支度营田使,对伊、西二州有明显的节制关系。关于这一点,可以对比一下张九龄《敕碛西支度等使章仇兼琼书》:

敕碛西支度、营田等使、兼知长行事、殿中御史章仇兼琼,……西庭既无节度,缓急不相为忧,藉卿使车,兼有提振,不独长行、转运、营田而已。[327]

此诏的时间大致在开元二十四年(736)冬[328]。当时伊西北庭是隶属于四镇节度使,即所谓“西庭既无节度”。在这种情况下,章仇兼琼以碛西支度、营田等使的身份掌管了西州、北庭的营田和长行转运等事务。当时北庭在撤销节度使的同时,也没有支度使。而在上引开元十年文书中出现了“西庭支度使”,就可以说明北庭当时对伊州、西州是有节制关系的。故《唐北庭都护支度营田使文书》中的副大使,还应当是伊西北庭节度副大使,而非碛西副大使。杨楚客变为副大使,或许与亲王遥领制度有些关系[329]。总之,通过以上探讨的文书来看,在开元九年至十年的时间内,北庭有张孝嵩、杨楚客两任节度使,与四镇节度使为两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