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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北庭都护府的性质及机构设置

【摘要】:北庭都护府设立之后,庭州的建制就已经不存在了。则北庭都护府所属马坊,有可能是管理北庭长行马等相关事宜的机构。这里已经不见有庭州,北庭都护府实际上是作为当地的行政机构来处理长行马的事宜。这表明在承担起军事任务的同时,北庭都护府也负责当地的民政事务。北庭都护府成立后的情况则不同,庭州建制取消,北庭都护府成为当地唯一的州府级军政机构。其中前4人分别为府、史,显然就是北庭都护府的主典胥吏。

北庭都护府设立之后,庭州的建制就已经不存在了。从大量出土文书的实例看,在北庭都护府设立之前的高宗、武后时期,文书中只有“庭州”的称呼,而在长安二年以后的文书中,就只见有“北庭”了。例如上引《唐神龙元年(705)六月后西州前庭府牒上州勾所为当府官马破除、见在事》文书第7行就有“北庭讨击军”,此时就已经改称“北庭”。

藤井有邻馆藏《唐开元八年(720)四月西州典杨□牒北庭为马子盖嘉顺寄马北庭事》中有:

②藤枝晃:《长行马》,《墨美》第60号,1956年,第24、75页。

文书提到了“北庭马坊”,又提到关于马子盖嘉顺之马是否寄留北庭的问题,西州都督府专门牒北庭都护府要求核实。可见,此马坊为北庭都护府下属机构。《唐北庭史张奉牒为失马复得见在北庭马坊事》文书中,提到丢失的长行马见在“北庭马坊”[28]。则北庭都护府所属马坊,有可能是管理北庭长行马等相关事宜的机构。这里已经不见有庭州,北庭都护府实际上是作为当地的行政机构来处理长行马的事宜。另外,在敦煌所出一组开元年间瀚海军事目历文书S.11459中,也见有“北庭府”和“府”,他们无疑都是指北庭都护府[29]。从文书内容看,关于马料和进奉白鹰祥瑞的事情,都是由北庭都护府负责[30]。这表明在承担起军事任务的同时,北庭都护府也负责当地的民政事务。至少可以肯定,北庭都护府建立之后,完全代替了庭州的建制。在历任北庭都护的职衔中,亦未见到北庭都护兼庭州刺史一类的记载。这明显与垂拱年间唐休璟为“安西副都护检校庭州刺史”[31]的情况有所不同。唐休璟的官职说明当时庭州的建制还在,只是归安西都护府节制。这或许是垂拱年间罢四镇,安西都护府撤回到伊、西、庭三州地区之后的一种临时性军政调整。北庭都护府成立后的情况则不同,庭州建制取消,北庭都护府成为当地唯一的州府级军政机构。

据《唐六典》所载,都护府有大都护府、上都护府之分[32]。此外唐朝应当还设有下都护府[33]。吐鲁番出土《武周文怛辩辞为持牒向酸枣戍事》中有:

①《吐鲁番出土文书》图录本叁,第453页。

这件文书中的“月”、“日”、“人”等字,使用的是武周新字,可知其书写时间当在行用新字的延载元年(694)至神龙元年(705)间。从内容看,这是文怛的辩辞,他回答了关于他持牒抵达酸枣戍后在何时与何人完成了交接的询问。值得注意的是,文书中出现了“〔安〕西大都护府牒北庭都〔护府〕”,可知此时北庭都护府已经成立。从时间上看,这件文书反映了北庭都护府长安二年(702)设立后最初两三年间的情况。可以看到,此时安西称大都护府,而北庭称都护府。则此时北庭为上都护府或下都护府,而非大都护府[34]

元代《长春真人西游记》中,记载丘处机曾在鳖失把城(即别失八里城,今吉木萨尔县北庭故城遗址)听闻了唐代都护杨何的事迹。其文曰:

坐者有僧、道、儒,因问风俗,乃曰:“此大唐时北庭瑞府。景龙三年,杨公何为北庭大都护,有德政,诸夷心服,惠及后人,于今赖之。有龙兴西寺二刻石在,功德焕然可观。”[35]

薛宗正先生提到丘处机见到了《杨公德政碑》,碑中记有“景龙三年(709)杨公何为北庭大都护”云云,并认为至少在景龙三年,北庭都护府已经升级为大都护府[36]。然而查《长春真人西游记》原文可知,丘处机并没有明确说他在鳖失把城亲眼看到所谓《德政碑》,而“杨公何为北庭大都护”之语,只是鳖失把城僧道的口述,并非碑文原文。所以暂且还不能将这条史料作为北庭升级为大都护府的依据。从相关记载看,安史之乱前真正带北庭大都护衔的只有阿史那献[37]。但他任北庭大都护的同时,他的前任郭虔瓘和后任汤嘉惠皆为北庭都护[38],则北庭都护府可能只是在阿史那献出任北庭大都护时,暂时升级为大都护府,在他卸任后北庭又还原为都护府。阿史那献任北庭大都护的这一段时间,大致是开元二年(714)七月至开元三年(715)五月[39]。安史乱后,安西、北庭通往中原的路径被切断,至建中二年(781),四镇节度留后郭昕和伊西北庭节度使曹令忠遣使入朝,唐朝才授曹令忠北庭大都护,并赐名李元忠[40]。贞元二年(786),杨袭古又曾为北庭大都护、伊西北庭节度使[41]。可见,建中二年以后北庭已升级为大都护府。总之,北庭都护府只是在开元二、三年阿史那献任北庭大都护之时,以及建中二年以后,才是大都护府建制。

关于北庭都护府的机构设置,依《唐六典》卷三〇所载,大都护府除了都护和上佐以外,有录事参军一人,功曹参军事一人,仓曹参军事一人,户曹参军事一人,兵曹参军事一人,法曹参军事一人。上都护府则少法曹参军事[42]。由此来看,大都护府至少有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五曹作为办事机构,而上都护府只有功曹、仓曹、户曹、兵曹四曹。因为与北庭都护府相关的文书较少,目前对北庭诸曹的了解,还不能像西州那样清楚。只能借助出土文书所反映出的一些简单的信息来管窥北庭诸曹的面貌。

国家图书馆收藏有一组编号为BD09337、BD09342、BD09347的文书,根据纸张的纸色、宽幅等信息判断,当属同一案卷;第二、第三件文书上各钤有半方“瀚海军之印”,可以判断其为瀚海军文书[43]。其中第一件文书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亦有著录,命名为《唐年次未详(八世纪前半?)西州康思眘申功状》[44]。池田温另著录有一件《唐开元年代(八世纪前期)北庭都护府流外官名簿(有关考课)》,该文书为罗振玉旧藏,现收藏于国家博物馆[45]。孙继民先生指出,池田温著录的这两件文书为同一文书,可命名为《唐开元中期瀚海军状为孝方等漏申蒙赏绯鱼袋事》。两件文书拼合后的录文为:

③孙继民:《唐代瀚海军文书研究》,第39—50页。

这是一件为申报立功人员蒙赏绯鱼袋情况的文书。据孙继民先生考证,本件文书的年代大致在开元十五年(727)至开元二十年(732)间[46]。因为文书残缺,现在能看到的申请蒙赏人员只有5人,分别是北庭都护府的功曹府王孝□、仓曹府康处忠、录事史曹怀嶷、户曹史张虔礼和左威卫翊府翊卫康思眘。其中前4人分别为府、史,显然就是北庭都护府的主典胥吏。最后1人康思眘可能是瀚海军的兵士。从这件文书看,北庭都护府录事、功曹、仓曹、户曹各有府史出现,证明了北庭都护府这几曹的存在。同时,根据文书内容,北庭都护府至少有三曹都出现了西州籍的主典胥吏,说明西州籍的胥吏是广泛任职于北庭都护府各部门的。

总之,在北庭都护府设立后,庭州的建制取消,北庭都护府成为当地唯一的州府级行政机构。北庭都护府自设立后,一直是都护府建制,只是在开元二、三年阿史那献任北庭大都护之时及建中二年以后,才是大都护府建制。从文书所见,北庭都护府一度设有府录事、功曹、仓曹、户曹、兵曹等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