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唐代文书揭示的伊州与西州军政体制

唐代文书揭示的伊州与西州军政体制

【摘要】:P.2754判集中的“伊州镇人元孝仁、魏大师造伪印事”及“伊州镇人侯莫陈等请安西效力事”,都是与伊州有关的判文。从中似乎并不能看出西州与伊州之间有任何军事上的统领关系。这也表明,即使以安西都护府统领伊、西、庭三州的军事关系已经不存在,但因为地理上的近便,西州与伊州之间依然有密切的军事联系。总之,通过上文的讨论可以知道,P.2754文书应当是西州都督府判集,而非安西都护府判集。

P.2754判集中的“伊州镇人元孝仁、魏大师造伪印事”及“伊州镇人侯莫陈等请安西效力事”,都是与伊州有关的判文。

我们先来看“伊州镇人元孝仁、魏大师造伪印事”。内容如下:

奉判:伊州镇人元孝仁、魏大师造伪印事。大师游宕,绵历暄牒,经科不归,再移年岁。亦为性非淳谨,违犯公私,触处不容,奔波靡定,既惧本州杖罚,迁延遂至于今。往者递送伊州,并身已付纳职。县司将为常事,防援稍似涉宽。临至伊吾,复来西出。后属孝仁避镇,道路相逢,同恶小人,更为虚诈。刻印合当流坐,依律合从重论。不可私送伊州,灼然须于此断。且孝仁至此,实且稽留,比日送身,竟不肯去。虽是县官宽缓,终由惧责情深,以死为期,不能更出。寄之欲投弓月,状是戏剧之词,既无真实可寻,计罪过于此伪。印事事重,私狱极难。牒报伊州,请允不责。[139]

从判文看,伊州的镇兵魏大师、元孝仁出逃,并因惧怕责罚而不想返回伊州,伪造官印,谎称“欲投弓月”。魏大师第一次被遣送回伊州的时候,先到纳职县(今哈密市五堡乡拉不却克古城),再到伊吾县(今哈密市区附近),然后“西出”。纳职在伊吾之西,可知魏大师先后两次逃亡的地点都在伊州之西。又其所谓“投弓月”,很可能是想参加讨击弓月、救援于阗的征行。后文“伊州镇人侯莫陈等请安西效力事”的判文中提到有伊州兵募和镇人参加麟德二年西州都督崔智辩救于阗的行军。魏大师和元孝仁极有可能是想借此机会造伪印声称一并赴弓月,以达成不被遣送回伊州的目的。从这些信息看,魏大师和元孝仁应当是身在西州。则此道判文亦是抄录自西州都督府的公文

关于此时伊州的统属关系,《唐郑仁泰墓志》载有:“除公为凉、甘、肃、伊、瓜、沙六州诸军事,凉州刺史,时龙朔三年。”[140]可知,在龙朔三年时,伊州的军事是归凉州统领。从上文探讨的判文内容看,因为西州和伊州在地理关系上的近便,两州之间仍然会有一些关联。西州的这道判文提到,希望在西州直接对魏大师案作出判决,并牒伊州请求不再责罚魏大师和元孝仁。从中似乎并不能看出西州与伊州之间有任何军事上的统领关系。

再来看“伊州镇人侯莫陈等请安西效力事”:

奉判:伊州镇人侯莫陈等请安西效力事。弓月未平,人皆夺臂;吐蕃侵境,士悉冲冠。竞愿展效贼庭,用表诚心报国。伊州兵募一百余人,楼望乡闾,一时回驾,神□流类,索荡雄图,负戟从戎。每怀壮志,遂抑思归之引,冀成定远之功。语事论心,故难违拒。安西都护,邻接寇场,兵马久屯,交绥未决,非是军谋不及,良由兵力尚微。目下待人,必知饥谒(渴)。方获图灭,急若断弦。崔使今春定应电击,于阗经略,亦拟风行。彼此俱藉雄儿,东西各资骁勇;得人即是济要,添众更益兵强。幸已装束遵途,无义迟疑不遣。况京畿径(劲)卒,倍胜河西。虽言廿九人,终敌瓜、沙二百。于国利益,事合机宜。忝曰奉公,何容留碍。[141]

池田温先生指出,判文中的“崔使”就是指西州都督崔智辩[142]。荣新江先生认为,判文所述是关于麟德二年西域道行军的情况,伊州兵募一百余人和京畿劲卒29人都参与了此次征行[143]。陈国灿先生亦认为判文的时间在麟德二年闰三月朝廷诏令崔智辩救援于阗后不久,但他同时认为伊州兵募一百余人是龙朔三年安西都护高贤击弓月时部署在安西的,判文出自高贤之手,参与麟德军事行动的有京畿劲卒29人和瓜、沙二州200人[144]。细审判文,这些伊州兵募是随同崔智辩的西域道行军出发,并非提前部署在安西。麟德二年西域道行军以西州都督崔智辩为主帅,侯莫陈等伊州镇人亦理应向西州都督申请参与征行。且判文称西州都督崔智辩为“崔使”,又径称“安西都护”。综合来看,这道判文仍然应是出自西州都督府。至于其中提到的伊州镇人、伊州兵募、京畿劲卒、瓜沙二百的关系,判文所谓“京畿径(劲)卒,倍胜河西。虽言廿九人,终敌瓜、沙二百”是在夸赞京畿劲卒相比于河西兵士有以一当十的战斗力,并非说真有200瓜、沙兵士来到西州。因此从文意看,这里所谓京畿劲卒自应是指伊州镇人侯莫陈等,他们的原籍在京畿附近。当时的情况应当是,原籍京畿、在伊州镇守的镇兵侯莫陈等29人听到救援于阗的消息后,主动向西州申请,要参与西域道行军赴安西征行。判文的意见是同意他们的请愿。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时伊州的军事可能由凉州都督府统领,但在唐朝决定以西州为主力发动西域道行军时,还是有伊州的兵力协助西州的军事行动。这也表明,即使以安西都护府统领伊、西、庭三州的军事关系已经不存在,但因为地理上的近便,西州与伊州之间依然有密切的军事联系。

总之,通过上文的讨论可以知道,P.2754文书应当是西州都督府判集,而非安西都护府判集。从判文内容看,西州都督府与安西都护府、伊州之间,都没有相互统属的关系,西州都督府和安西都护府是相互独立的军政机构。而且从安西都护救援于阗不利的情势看,伊、西、庭三州仍然是唐朝在西域的最重要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