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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企业参与动力不足,寻找解决方案

【摘要】:目前的校企合作多数是松散、表层式的合作,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尚存在一定困难。三是缺乏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行业企业虽然是营利性社会组织,但作为社会系统中的基本单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这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加强企业承担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政策引导,营造全社会参与职业教育,崇尚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

没有行业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教育,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深浅直接影响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目前的校企合作多数是松散、表层式的合作,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尚存在一定困难。

一是缺乏校企深度合作的基础。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除了制度、法律等因素外,与两者社会性质不同有直接关系,企业属于营利性组织,获得收益是组织行为产生的根本动力,而职业院校主要是公益性组织,在制度安排中职业院校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这是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主要矛盾;职业院校缺乏服务行业企业的能力,在技术研发、工艺优化、流程再造等方面存在短板则加剧了这种矛盾。

二是缺乏可操作的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在1996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后续出台了系列相关政策,但《职业教育法》立法之时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起步阶段,当时立法的基础诸如职业教育规模、人才需求、社会环境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均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来规定的有关内容已经难以适应职业教育改革的新要求。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中缺乏可操作的条款,在支持企业参建产业学院、技能培训中心,参与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等诸多方面尚不清晰。

三是缺乏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行业企业虽然是营利性社会组织,但作为社会系统中的基本单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当下,社会对企业的评价主要是经济贡献,常忽略其承担职业教育等社会责任,这与我们的社会评价和舆论导向有关。这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加强企业承担职业教育社会责任的政策引导,营造全社会参与职业教育,崇尚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