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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文明施工指南:应急响应与减排措施

【摘要】:红色预警(Ⅰ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方案要求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4.5.1 预警分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重污染天气预警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采用我市省控(含)以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统计计算。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1)黄色预警(Ⅲ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橙色预警(Ⅱ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红色预警(Ⅰ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4.5.2 响应分级。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

4.5.3 响应措施。

4.5.3.1 Ⅲ级响应措施应做到以下内容:

(1)Ⅲ级响应时,应当加强通行路段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机扫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

(2)严格施工工地、场站、物料堆场等扬尘监督管理;强化施工工地、场站、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含爆破、基坑(槽)开挖及回填、道路刨掘等];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搅拌等室内外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

(3)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方案要求执行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4.5.3.2 Ⅱ级响应措施。Ⅱ级响应时,在实施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应增加以下措施:

(1)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

(2)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开槽机、桩工机械、起重机发电机等)停止使用。

(3)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方案要求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4.5.3.3 Ⅰ级响应措施。Ⅰ级响应时,在实施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

(1)停止施工现场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地下工程除外,相关环保管理机构确定的保障类工程按照“一工程一方案”要求施工)。

(2)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方案要求执行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