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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及班前会制度-公路工程文明施工指南

【摘要】:市局将定期不定期抽查班前会开展落实情况及实效,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作为工程建设管理进行信用评价的基础依据之一。

4.4.1 交底制度。

4.4.1.1 交底目标:落实国家、本省及本市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范、强制性标准等要求,使参与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并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明、安全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不文明、不安全现象的发生。

4.4.1.2 交底要求如下:

(1)交底要全面准确、针对性强,不能流于形式,要交底到施工班组的每一个工人。

(2)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3)交底后,相关管理人员,要对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交底要求进行施工,禁止“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并做好记录。

(4)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做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安全隐患大、扬尘风险大的部位,要进行详细交底。

(5)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并按照本指南表6.1-9、表6.1-10格式整理相关内业资料。

4.4.2 班前会制度.

4.4.2.1 班前会的组织形式:班前会是在开始施工作业前,由施工单位各作业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告知参加现场施工活动的一线作业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形成班前教育记录的活动。

4.4.2.2 班前会工作制度落实要求如下:

(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班前会宣讲内容审核把关,并按不同分项工程,结合相关工序、工艺,分别整理相关资料(详见表6.1-11),作为班前会制度落实监督检查的内容;项目专职安全负责人应对班前会开展及现场落实情况每日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在日常巡视中,对班前会开展及现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3)建设办应结合日常巡查,对班前会开展及现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旬月检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与信用评价相挂钩。

(4)市局将定期不定期抽查班前会开展落实情况及实效,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作为工程建设管理进行信用评价的基础依据之一。

4.4.2.3 施工现场重点核查内容如下:

(1)岗前检查。应清点作业人员数量,察看作业人员身体及精神状态,检查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穿戴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上岗。

(2)施工作业主要内容及要求。明确本班组施工作业任务、施工工序、材料及机械安全使用要求。

(3)安全要点及防范措施。根据当班工作任务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明确作业工序、作业区域安全事项及防范措施,做到应知应会,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严禁“三违”行为,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告知作业人员“三违”行为可能造成的伤害或后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救援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