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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工程:公路工程文明施工指南

【摘要】:公路养护工作应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注重养护生产作业安全及减少对通行车辆的影响。图3.8-1养护作业人员穿着反光工作服装公路路面养护维修作业应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有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识,必要时应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图3.8-3道路清扫车示例图3.8-4公路检测车示例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应根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的要求布置。

3.8.1 基本要求。

(1)公路养护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预防性养护,保持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良好的技术状况。

(2)公路养护工作应切实贯彻“科技兴交,科学养路”的方针,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养护技术、机械装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3)公路养护工作应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注重养护生产作业安全及减少对通行车辆的影响。

(4)公路养护维修作业必须保障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应制订交通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应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安全。

(6)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橘红色的工作服装,可参照图3.8-1实施。

图3.8-1 养护作业人员穿着反光工作服装

(7)公路路面养护维修作业应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有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识,必要时应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在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及高路堤、陡边坡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必要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可参照图3.8-2实施。

图3.8-2 养护作业控制区示例

(8)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间无照明设施、大雾天)的条件下进行人工清扫。

(9)路面清扫应采用路面清扫车进行清扫。

(10)凡需占用车道进行绿化作业时,必须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有关标识。

(1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边坡绿化浇水作业时,浇水车辆尾部应安装可变标识或按移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12)道路检测车、路面清扫车、护栏清洗车等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进行道路性能检测和作业时,凡行进速度低于50 km/h时,应按临时定点或移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或在设备尾部安装反光可变标识,可参照图3.8-3、图3.8-4实施。

图3.8-3 道路清扫车示例 

图3.8-4 公路检测车示例

(13)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应根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JTG H30—2015)的要求布置。

3.8.2 路基养护。

(1)土路肩可种植草皮或利用天然草加固路肩。种植草皮应选择适宜于当地土质、易于成活和生长的草类。采用铺草皮或利用天然草加固土路肩时,草皮或天然草应定期修剪,草高不宜超过150 mm,以利于排水,并保持路容美观。

(2)路基边坡状况应尽可能与周边自然景观相协调,在有条件的路段应优先采取植物防护坡面技术,如种植灌木、铺草皮等。也可采用“液压喷播”“客土喷播”和“岩质坡面喷混植生技术”等技术措施。

(3)原有排水设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应适时增设和完善。新增排水设施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8.3 路面养护。

(1)经常清扫路面,及时清除杂物、清理积雪积冰,保持路面整洁,做好路面排水。清扫时,应防止产生扬尘而污染环境,并及时清除和处理路面油类或化工类等沾污物。

(2)雨后路面积水应及时排除。在春融期,特别是汛期,应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疏通。冬季降雪天气应及时除雪除冰,并采取必要的路面防滑措施。

(3)严禁履带车和铁轮车在沥青路面上直接行驶,如必须行驶,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4)病害维修。应做好材料准备,保证工序之间的衔接,对坑槽、沉陷、车辙等需将原路面面层挖除后进行机械修补作业的病害,宜当日开挖当日修补,并设置警示标识保障行车安全,可参照图3.8-5实施。

图3.8-5 公路病害处理示例

(5)路面翻修应对旧沥青面层、旧水泥混凝土面层后尽可能予以再生利用,可参照图3.8-6实施。

图3.8-6 沥青罩面示例

(6)应加强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缝的施工质量,确保其密实、饱满、黏结良好,接缝料局部脱落、缺损、老化时应及时灌缝或更换填缝料,提高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使用寿命和路容美观。

(7)路缘石应保持良好状态,若出现松动、缺损、应及时进行修整或更换。

3.8.4 涵洞养护。

(1)保持洞口清洁无杂物,洞内排水畅通,发现淤塞或积雪、积冰应及时疏通和清除。经常积雪或积雪较深的涵洞,入冬前可在洞口外加设栅栏;易发生积冰的涵洞,宜用柴草封住洞口,融雪时及时拆除。

(2)涵底铺砌、洞口上下游路基护坡、引水沟、泄水槽、沉沙井发生变形或出现缺口,应及时修理或封塞填平。

(3)对局部损坏承载力不足的涵洞应及时维修加固或改建,保障通行安全。

3.8.5 桥梁养护。

(1)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梁桥梁(板)端头、梁体底面、隔板表面应适时清扫,保持清洁,排除积土。

(2)应及时清除伸缩缝内积土、垃圾等杂物,使其发挥正常作用,若有损坏或功能失效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桥面出现病害面积较小时,应局部修补;面积较大时,有条件的可将整跨铺装层凿除,重铺新的铺装层。一般不应在原桥面上直接加铺,以免增加桥梁恒载,影响桥梁结构安全。

(4)桥梁两端的警示柱、防撞护栏,涂有警示标识的,应定期涂刷,保持油漆颜色鲜明。

(5)桥下设置的防撞、导航、警示标识等附属设施应加强检查、维护、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通行或通航安全。

3.8.6 隧道养护。

(1)应保持隧道外观整治、隧道内路面平整、衬砌完整无明显开裂和剥落。标志标线清晰醒目,排水系统良好。对结构物及其附属设施(照明、通风、监控等)进行预防性维护和修复,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2)洞口。应及时清除洞口边坡危石、浮石,冬季应清除积雪和挂冰,保持洞口边沟和边仰坡上截(排)水沟的良好、畅通,修复洞口挡土墙、护坡、排水设施和减光设施等结构物的轻微损坏,维护洞口附近花草树木。

(3)洞身。对于无衬砌隧道出现的碎裂、松动岩石和危石,应本着“少清除、多稳固”的原则进行处治;对于围岩的渗漏水,应开设泄水孔接引水管,将水导入边沟排出,冬季应及时清除洞顶挂冰;对于有衬砌隧道出现的衬砌起层或剥离,应及时清除和加固;对于衬砌的渗漏水,可将水流引入边沟排出;冬季应及时清除洞顶挂冰等。

(4)路面。及时清除隧道内外路面上的塌(散)落物,及时修复、更换损坏的窨井盖或其他设施的盖板;当路面出现渗漏水时,应及时处治,将水引入边沟,防止路面积水或结冰;冬季应及时清除洞口处积雪。

(5)人行和车行横洞。横洞内严禁存放任何非救援用物品,及时清除散落杂物,修复轻微结构破损,定期保养横洞门,保持横洞清洁、畅通。

(6)吊顶和内装。吊顶和内装应保持良好和整洁美观,如有破损、缺失应及时修补恢复,不能修复的应及时更新。

(7)人行道或检修道。维护人行道或检修道的良好和畅通,道板如有破损或缺失,应时进行修复和补充;定期保养人行道或检修道护栏,防止其锈蚀、损坏。

(8)排水设施。及时维护隧道内外排水设施,发现破损及时修复;排水管堵塞时,可用高压水或压缩空气疏通。

(9)通风。隧道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保持CO、烟雾浓度小于规定的容许值;及时清理送(排)风口的网罩,清除堵塞网眼的杂物;定期保养风道板吊杆,防止其锈蚀;及时修复风口或风道的破损,更换损坏的风道板。

(10)照明。隧道内照明亮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高速公路隧道照明设施的完好率应不低于95%,其他公路隧道应不低于90%。当照明光源达到其额定寿命的90%时,应进行成批更换,并选用节能光源。中间段连续损坏2盏以上灯、洞口加强段连续损坏3盏以上灯时,应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可参照图3.8-7实施)。

图3.8-7 隧道照明养护示例

(11)监控和消防。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完善监控设施,相应线路及布设路径应符合设计及安全使用要求,监理单位应加强安装过程中检查。监控设施安装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隧道消防器材洞室应设置明显标志,对存放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补充、更换。各种消防与救援设施的标志应保持完好、醒目(可参照图3.8-8实施)。

图3.8-8 消防器材室示例

隧道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隧道内的紧急停车带、行车(人)横洞、避车洞或错车道不准堆放杂物。

(12)消音设施。

高速公路的长隧道和特长隧道、其他公路的特长隧道原未设置消音设施的,随着交通量增长引起噪声增大,影响正常通行管理时,可根据实测的噪声值,增设消音设施。增设的消音设施,不得侵入隧道建筑限界。消音设施应每月清洁一次,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8.7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1)交通安全设施应遵循“保障安全、提供服务、利于管理”的原则,保持完整、齐全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2)交通标志。应保持完整、清晰、醒目,保持位置、高度和角度适当,交通信息无误。及时清洗标志板面的脏污,清除遮挡标志的障碍;及时修补变形、破损的标志,修复弯曲、倾斜的支柱,紧固松动的连接构件;对锈蚀损坏、老化失效的标志,应及时更换,缺失的应及时补充。

(3)交通标线。应保持完整、清洁和醒目。及时清洗脏污的标线,对破损严重和脱落的标线应及时补画;清除突起路标上的脏污和杂物,及时紧固松动的路标,发现损坏或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或补换。

(4)护栏。波形梁钢护栏。应保持结构合理、安全可靠;各部件应完整、无缺损;防腐层应无明显脱落;护栏板搭接方向正确,螺栓紧固;护栏线形顺畅,无明显变形、扭转、倾斜。水泥混凝土护栏应保持线形顺畅、结构合理;无明显裂缝、掉角、破损等缺陷。

(5)轮廓标。应保持表面清洁、无缺损、无明显褪色;光度性能符合要求,保持其在夜间良好的视认性。

(6)隔离栅。应保持完整无缺,功能正常;无明显倾斜、变形;各部件稳固连接;防腐涂层无明显脱落、锈蚀现象。

(7)防眩设施。应保持完整、清洁,具有良好的防眩效果;应安装牢固,无缺损;无明显变形、褪色或锈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