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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设计美学思想:象形寓意传达效果研究

【摘要】:“立象以尽意”的象征思维虽然是针对卦象而言,但是其中“象”与“意”的关系问题与设计也是相通的。[86]这在先秦设计实践中有着充分的体现。象征思维是先秦设计思维的一个重要特点,具体而言,“象形寓意”的表现手法往往分为以下几类:第一,造型的象征。沟通人与神之间的是“巫”,通过巫师占卜预测吉凶,如殷商甲骨文的卜辞中,常有“吉”和“大吉”的记录,这种旨在祈福纳吉的占卜与周易设卦象以明人事吉凶的思想是一致的。

“立象以尽意”的象征思维虽然是针对卦象而言,但是其中“象”与“意”的关系问题与设计也是相通的。“立象以尽意”的象征思维在设计中表现为“象形寓意”的设计传达手法。即通过器物的造型、纹饰、色彩、材质等表达更深次的意。如宗白华先生所说:“象即中国形而上之道也。象具丰富之内涵意义(立象以尽意),于是所制之器,亦能尽意,意义丰富,价值多方。宗教的,道德的,审美的,实用的溶于一象。”[86]

这在先秦设计实践中有着充分的体现。早在原始社会,原始彩陶的很多纹饰体现出“象形寓意”的特点,如鱼纹、蛙纹、鸟纹往往是原始部落图腾的象征,如李泽厚所言:“在原始社会时期,陶器纹饰不单是装饰艺术,而且也是族的共同体在物质文化上的一种表现。……彩陶纹饰是一定的人们共同体的标志,它在绝大多数场合下是作为氏族图腾或其他崇拜的标志而存在的。”[87]商周时期,大量的青铜器纹饰往往都有特定的象征意味。前文已经论述,先秦设计美学中的“铸鼎象物”体现了对于善恶、驱除邪害的象征,“象天法地”原则体现了对天地宇宙的象征,“君子比德于玉”体现了对君子德行的象征,“器以藏礼”则体现了对使用者身份地位和等级的象征。象征思维是先秦设计思维的一个重要特点,具体而言,“象形寓意”的表现手法往往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造型的象征。即通过器物的造型来表达一定的主题,最典型的是通过器物造型象征天圆地方宇宙观。古人认为天圆地方,《吕氏春秋·序意》中记载:“大圜在上,天矩在下。”[88]这一观念反映在先秦设计实践中,如良渚文化祭祀用的玉琮的基本形制是内圆外方,一般认为是印证“天圆地方”;红山文化祭祀场所的“积石冢”,祭天的坛为圆形三环,祭地的坛为方形两环(如图四十六);湖北随县出土的曾侯乙墓中的漆箱,箱盖为圆拱形,象征天,箱身为长方形,象征地(如图四十七)。《庄子·田子方》中记载:“儒者冠圆冠者,知天时;履句履者,知地形。”[89]

图四十六 红山文化祭祀场所的“积石冢”

图四十七 曾侯乙墓漆箱(战国

第二,材质的象征。材质的质感肌理作用于人的触觉和视觉感觉系统,给人以刺激性信息,如软硬、粗细、冷暖、凸凹、干湿和滑涩等,从而引发人的心理联想。材质的象征性最典型的即前文论述的“君子比德于玉”:“夫昔者君子比德于玉焉:温润而泽,仁也;缜密以粟,知也;廉而不刿,义也;垂之如队,礼也;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乐也;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孚尹旁达,信也;气如白虹,天也;精神见于山川,地也;圭璋特达,德也;天下莫不贵者,道也。《诗》:‘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故君子贵之也。”孔子认为玉本身的色泽、质地、纹理等特点可以象征君子的德行,君子因此十分重视玉。

第三,色彩的象征。先秦时期,色彩的象征往往与五方、五行联系起来,如前文论述的《考工记·画缋》:“画缋之事,杂五色。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天谓之玄,地谓之黄。青与白相次也,赤与黑相次也,玄与黄相次也。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五采备谓之绣。土以黄,其象方,天时变,火以圜,山以章,水以龙,鸟兽蛇。杂四时五色之位以章之,谓之巧。凡画缋之事,后素功。”[90]这段话中,把色彩与五方、五行对应起来,青色象征东方,对应木;赤色象征南方,对应火;白色象征西方,对应金;黑色象征北方,对应水;黄色象征中,对应土。

第四,纹饰的象征。如前文提及的古代帝王祭祀礼服上的“十二章”纹样(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都有各自的象征意义:日、月、星辰代表象征君主皇恩浩荡,普照四方;山象征君主治理邦国;龙象征君主处理政事善于审时度势;华虫象征君主要文采昭著;宗彝象征君主忠、孝;藻象征君主的品行洁净;火象征君主处理政务光明磊落;粉米象征君主给养百姓;黼象征君主做事果断;黻象征帝王明辨是非的美德。

整体看来,先秦设计的造型和装饰所象之“意”,或所传达的象征主题,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礼仪等级观念。前文已经论述,中国古代长期以来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礼的确立与等级、名分、地位的划分有着相互表里的内在关系。礼的作用在于规定天地、社会、人事、政治伦理等诸方面的等级秩序:“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91]这种观念渗透在先秦的设计实践中,表现为器以藏礼的设计思想,即通过器物的数量、色彩、纹饰、造型等象征使用者的社会身份地位等级与尊卑。详见第二章。

第二,祈福纳吉观念。祈福纳吉即祈求福佑和吉祥,这种观念源远流长,早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不仅饱受饥饿的困扰,而且经常遇到自然灾害和猛兽疾病的侵袭,时时受到死亡的威胁。人们便将一些人类无能为力而又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归结为一种超人的力量,于是便产生了神灵观念,并希望求得神灵的庇佑,“祈福纳吉”成为人们共同的心理愿望。沟通人与神之间的是“巫”,通过巫师占卜预测吉凶,如殷商甲骨文的卜辞中,常有“吉”和“大吉”的记录,这种旨在祈福纳吉的占卜与周易设卦象以明人事吉凶的思想是一致的。又如《诗经·豳风·七月》:“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92]《大雅》《小雅》亦有“天子万寿”[93]“南之寿”[94]等的吉祥语,这都说明人们早已有祈福纳吉的观念。按照张道一先生的观点,具体而言,这种祈福纳吉的观念又可以分解为“福、禄、寿、喜、财、吉、和、安、养、全”。[95]受这种观念的影响,先秦设计也往往在建筑物、青铜器、玉器、服饰等上面施以龙、凤、象、鹿、龟、蛙等纹样,象征吉祥、美好,借以祈福。如龙纹和凤纹是先秦时期广泛使用的吉祥图案,“龙凤呈祥”是人们表达美好和祥瑞的生动组合。早在新石器时代,河姆渡文化的“双凤朝阳”象牙佩饰、红山文化的“猪龙”玉器(如图四十八)、龙山文化的“蛇龙”彩绘盘等,都带有求吉纳福的意味。至战国时期,龙凤图案已经相当普遍,如1982年,湖北江陵马山砖厂一号墓出土的大批战国刺绣,纹饰多以龙、凤、虎、三头鸟、草叶等为主,其中一件龙凤虎纹绣罗禅衣,一侧是展翅欲飞的凤鸟,足踏小龙,另一侧是张口吼叫的猛虎,张牙舞爪,似与龙搏斗(如图四十九)。又如1978年湖北随县战国早期曾侯乙墓中出土的鹿角立鹤(如图五十),立鹤分为鹤身、鹿角、鹤腿、两翅。鹤引颈昂首,尖嘴上翘作钩状,展翅欲飞,高腿扁足,头两侧插两支铜质鹿角,鹤身和鹿角均铸造而成镶嵌有精美的纹饰,鹤腿饰涡云纹,鹤爪饰回纹,鹤嘴右侧刻有铭文:“曾侯乙作持用终。”在古代,鹤被视为神鸟,鹿与禄谐音,因此鹤与鹿均象征吉祥长寿。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祥瑞动物造型,如青铜器中的象、蛙、龟纹,玉器中的鱼、鹤、牛、兔、马、鹰、蝉、鹦鹉纹等都表达了人们对于吉祥福佑的向往。

图四十八 玉猪龙(红山文化)

图四十九 龙凤虎纹绣罗蝉衣图案(战国) 

图五十 鹿角立鹤(战国早期)

第三,天地崇拜观念。天地崇拜观念最早可以追溯至原始社会。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自然条件恶劣,狂风暴雨、雷鸣闪电、洪水干旱、炎夏寒冬、白昼黑夜,这一切在原始人看来都显得神秘莫测。由于他们对自然现象和自然力不可理解,对天的敬畏和崇拜就油然而生了。《说文解字》曰:“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也。”[96]从中可以看出,古人对于天的敬畏之情。同样,大地负载万物,哺育万物:“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97]天地交感从而生育万物,是生命的根基,“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98]“天地感而万物化生”[99]“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100]。天地不仅生成万物,而且化育万物,“天地养万物”[101],因此古人对于天地的崇拜和敬畏也就自然而然了。

这种对天地的崇拜渗透在器物制作中,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前文论述的表现于车、玉器、服饰、建筑等各个领域的象天法地原则(详见第二章)。

【注释】

[1](东汉)许慎著,(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59页。

[2]《老子·二十一章》,见陈鼓应著:《老子注释及评价》,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45页。

[3]《老子·四十二章》,见陈鼓应著:《老子注释及评价》,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25页。

[4]《老子·三十五章》,见陈鼓应著:《老子注释及评价》,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96页。

[5]《老子·四十一章》,见陈鼓应著:《老子注释及评价》,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22页。

[6]《庄子·天地》,见陈鼓应注译:《庄子今注今译》(中),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02页。这里,“玄珠”象征“道”“真”,“知”象征“思虑”“理智”,“离朱”传说为黄帝视力最好的人,象征视觉,“契诟”象征言辩。寓言的意思是说,单一的感官如理智、思虑、视觉、言辩是得不到“道”的,“象罔”却可以得到。

[7](宋)吕惠卿注,汤君集校:《庄子义集校》,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34页。

[8]宗白华:《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载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8页。

[9]《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73页。

[10]《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55页。

[11]《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29页。

[12]《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46页。

[13]《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59页。

[14]《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49页。

[15]《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56页。

[16]《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56页。

[17]《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2页。

[18]《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71页。

[19]《周易·说卦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80页。

[20]卦象的形式美的专门阐释可参见刘纲纪、范明华:《易学与美学》,沈阳出版社1997年版,第92~115页。

[21]《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56页。

[22]《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6页。

[23]《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56页。

[24]《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1页。

[25]《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6页。

[26]《周易·说卦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80页。

[27]《周易·上经·观》,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75页。

[28]《周易·上经·贲》,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80页。

[29]《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2页。

[30]《周易·上经·观》,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75页。

[31]《周易·上经·观》,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76页。

[32]《周易·上经·观》,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76页。

[33]《周易·上经·贲》,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80页。

[34]《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2页。

[35]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4页。

[36]《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2页。

[37](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下),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600页。

[38]《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6页。

[39](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下),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618页。

[40]《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6页。

[41]《周易·说卦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80页。

[42]“取象”的观念在《周易》以前就有,即选择某些自然物或由自然物而来的人造符号以指示、象征社会生活中的政治伦理道德及善恶美丑,使人知所遵循。最早的文字记载如《左传·宣公三年》的“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这种做法与古代图腾巫术有密切联系,《左传·恒公三年》所记“五色比象,昭其物也”是这种观念和做法的发展。哲学上,《荀子·礼论》明确提出“取象”:“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中取则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参见刘纲纪:《周易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48~249页。

[43]《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56页。

[44](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周易正义》(上),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35~36页。

[45](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周易正义》(上),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36页。

[46](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周易正义》(上),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36页。

[47]《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29页。

[48]《周易·乾》,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5页。

[49]《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56页。

[50]《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1页。

[51]《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4页。

[52]李砚祖:《装饰之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18页。

[53]《考工记·总叙》,见闻人军译注:《考工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4页。

[54]《尚书·益稷》,见(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66页。

[55]《尚书·益稷》,见(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69页。

[56]转引自(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70页。

[57]《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56页。

[58]《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2页。

[59]《周易·离卦》,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05页。

[60]《周易·涣卦》,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09页。

[61]胡适对此段引文中的“象”作过专门阐释,参见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60~63页。

[62]胡适:《论观象制器的学说书》,载顾颉刚主编:《古史辨》(第3册),上海书店1931年版,第83~84页。

[63]《淮南子·说山训》,见刘文典撰:《淮南鸿烈集解》(下),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649页。

[64]《后汉书·舆服志》,见(宋)范晔撰:《后汉书》,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038页。

[65]筍虡是古代悬钟、磬等乐器的架子,筍是悬挂成组乐器的横梁,虡是两旁的立柱。

[66]《考工记·梓人》,见闻人军译注:《考工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97页。

[67](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641页。

[68]《考工记·梓人》,见闻人军译注:《考工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97页。

[69]鸮,也写作“枭”,即猫头鹰,商周时期将其看作勇猛雄健之鸟。

[70]《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44页。

[71]《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66页。

[7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84页。

[73]《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56页。

[74]《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44页。

[75]《周易·说卦》,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80页。

[76]《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6页。

[77]关于阴阳符号创制缘由,近现代学者众说纷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第一,象征男女生殖器,以郭沫若为代表(郭沫若:《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载郭沫若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二,象征古代占卜的两种“竹棍”,代表为高亨(高亨:《周易卦象所反映的辩证观点》,载高亨著:《周易杂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三,象征上古结绳时代“有结”“无结”形态,代表为陈道生(陈道生:《周易卦象所反映的辩证观点》,载黄寿祺、张善文编:《周易研究论文集》第一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四,龟卜兆文德演化(代表冯友兰);第五,象征古代巫师占卜所得的奇数和偶数,代表为周振甫(周振甫:《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等,尽管对于阴阳符号创制缘由意见不一,但是对于阴阳符号象征阴阳观念这一点上,基本均无异议。

[78]《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4页。

[79](东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731页。

[80](东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731页。

[81]《周易·系辞上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1页。

[82]《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55页。

[83]《周易·系辞下传》,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66页。

[84](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周易正义》(下),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693页。

[85](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周易正义》(下),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693页。

[86]宗白华:《宗白华全集》(第1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611页。

[87]李泽厚:《美的历程》,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21~22页。

[88]《吕氏春秋·季冬纪第十二·序意》,见(战国)吕不韦著,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新校释》(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54页。

[89]《庄子·田子方》,见陈鼓应注译:《庄子今注今译》(中),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43页。

[90]《考工记·画缋》,见闻人军译注:《考工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68页。

[91]《礼记·曲礼上》,见杨天宇撰:《礼记译注》(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92]《诗经·豳风·七月》,见周振甫译注:《诗经译注》,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203页。

[93]《诗经·大雅·荡之什》,见周振甫译注:《诗经译注》,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453页。

[94]《诗经·小雅·天保》,见周振甫译注:《诗经译注》,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224页。

[95]福即幸福,禄即俸禄,寿即长寿,喜即喜庆,财即钱财,吉即吉利,和即和谐,安即平安,养即养生,参见张道一:《吉祥文化论》,重庆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84~85页。

[96](东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页。

[97]《周易·说卦》,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81页。

[98]《周易·序卦》,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91页。

[99]《周易·咸卦》,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10页。

[100]《周易·归妹》,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91页。

[101]《周易·颐·彖》,见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