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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设计美学思想研究:重质轻文与文质观对比

【摘要】:与儒家主张文质统一不同,老庄、韩非子、墨子均主张重质轻文。但老庄、韩非子的文质观与墨子的文质观又有所区别,下面试分论之。道家并没有明确提及文、质,但是道家返朴归真的思想又直接触及文质问题。韩非子在《解老》一文中,正式用文质这对范畴把老庄的重质轻文的思想表达出来:“礼为情貌者也,文为质饰者也。夫君子取情而去貌,好质而恶饰。夫恃貌而论情者,其情恶也;须饰而论质者,其质衰也。”

儒家主张文质统一不同,老庄、韩非子、墨子均主张重质轻文。但老庄、韩非子的文质观与墨子的文质观又有所区别,下面试分论之。

道家并没有明确提及文、质,但是道家返朴归真的思想又直接触及文质问题。在老子思想中,“朴”是一个重要范畴,主要有三层含义:首先,指未经雕琢的素材,如“敦兮,其若朴”[65],它就是原始的质地。这与“朴”的原义一致。“朴”的原义是未加工的木材,《说文解字》云:“朴,木素也。”[66]木素就是未经锯凿、雕饰的原木,也就是木的本来形态。段玉裁注:“素犹质也,以木为质,未雕饰,如瓦器之坯然。”[67]可见这里的“质”“朴”“素”是一个意思,均指未经加工的木材。在语义上,“朴”与“质”是对等的。因此,老子虽然没有明确提及文质这对范畴,但是实际上却包含着丰富的文质论思想。其次,“朴”指原始质地的属性,质朴、纯朴。即“朴”的原初意义是未经加工的木材,引申为纯真、质朴、朴素、朴拙、原真、质朴、不加雕饰等,如“见素抱朴”[68]“我无欲,而民自朴”[69]。最后,老子用“朴”来形容道的无名状态,“道常无名,朴”[70]

那么,何谓“返朴”?《老子·第二十五章》:“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71]“反”即“返”,万物从“道”而出,不断运动发展,最终又回到原点,也就是返回“道”。而“朴”是“道”的状态,所以“复归于道”也可以说是“复归于朴”[72],即恢复到最原初的本真质朴。“真”是“朴”的最重要特征,如王弼注曰:“朴,真也。”[73]因此,“返朴”也就是“归真”,正是因为“返朴归真”,老子反对违背“朴”“素”的“文”,如老子抨击儒家教化、修身之“文”的礼乐:“夫礼者,忠信之簿,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簿;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74]老子对于形文、声文亦不屑正视:“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75]

在老子“返朴归真”的思想基础上,庄子提出“文”一旦胜过或取代“质”,人们的心灵就会蒙蔽或者本性就会迷失。“文灭质,博溺心,然后民始惑乱,无以反其性情而复其初。”[76]因此,庄子主张废弃文采:“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师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灭文章,散五色,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77]庄子明确提出“素朴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78]“既雕既琢,复归于朴”[79],将“朴”视为美的最高标准。庄子也“贵真”:“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80]总体来看,在文质关系上,道家是重质朴,摈纹饰的。认为纹饰是对自然本真的破坏,推崇自然之美。

韩非子在《解老》一文中,正式用文质这对范畴把老庄的重质轻文的思想表达出来:“礼为情貌者也,文为质饰者也。夫君子取情而去貌,好质而恶饰。夫恃貌而论情者,其情恶也;须饰而论质者,其质衰也。”[81]韩非子这段话是为了借助老子的思想来论证他主张的法治的绝对合理性,推翻儒家所提倡的礼治。他借助了老子的两条理论。第一是《老子·三十八章》对“礼”的批判:“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82]第二是《老子·八十章》声称:“信言不美,美言不信。”[83]即真实的语言是不美的,美丽的语言是不真的,美与真两者互不相容。韩非子把两者合在一起,前者涉及“礼”与“情貌”的关系,后者则涉及“文”与“质”的关系。在前一方面,韩非说:“礼为情貌者也。”但接着就说:“文谓质饰者也。”并认为“君子”是“取情而去貌,好质而恶饰”的。这就是说礼貌的意义全在于它是否表现了人们内心的真实情感,所以要“取情而去貌”,这正如一物的“质”是否美与外加给它的纹饰无关,所以要“好质而恶饰”。因此,如果“礼”所表现的“情”要依赖于对“貌”的直接感知,即“恃貌而论情”,那就说明它所表现的“情”是粗劣、低下的。同样,如果一物的“质”的美“须饰而论质”,即按它的纹饰如何而论定,这就说明“质”的美已经衰败了。这里,韩非子企图一刀切断“文”与“质”的辩证联系,宣称事物的美完全取决于它的“质”,与任何纹饰无关,这也是他自称“好质而恶饰”的根本原因。为了证明他的主张,他举例说明:“和氏之璧不饰以五彩,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之。夫物之待饰而后行者,其质不美也。”通过和氏之璧、隋侯之珠等具有天然本色之美,不需要人工装饰来说明“文”不足以饰“质”,甚至有害于质。又如楚人“买椟还珠”的故事:“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熏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舆珠也。”[84]木椟上无用的装饰繁琐华丽,其价值远超过珠的价值,从而造成珠的贬值。

墨家站在手工业者的立场,从现实功利出发,比较明确地提出文质观:“故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为可长,行可久。先质而后文,此圣人之务。”[85]

具体而言,墨家的“先质而后文”,首先表现在强调现实功用,提倡“节用”。第三章中已经详述,此处不再赘述。

其次,“先质而后文”还表现在轻视纹饰,反对礼乐(非乐)。“非乐”,狭义来说就是反对音乐活动,广义的理解就是反对进行审美和艺术活动。[86]墨子“非乐”并不否认艺术活动可以带给人以美好的享受,而是因为这些艺术活动劳民伤财,对民众有害而无利:“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87]由此看来,“文”属于乐,也是奢侈浮华的表现,它不但缺乏现实功用,而且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所谓“女子废其纺织而修文采……男子离其耕稼而修刻镂”[88],“刻镂”“文采”都是修饰性的感性形式美,有很强的感官愉悦功能,但是对器物功能却毫无益处,因此应该摒弃。

总体来看,老庄、韩非子、墨子三家都重质轻文,但又有所区别:老庄重质素而摈弃纹饰,但并不真正否定美,相反,他们追求一种与“自然无为”之“道”相一致的“素朴”之美,这种“素朴”之美是通过“技”对外物的改造而使之与“自然无为”之道巧妙地统一起来,这种对素朴之美的崇尚对中国古代设计美学产生了重要影响。韩非子的“重质轻文”则切断了“文”与“质”的辩证联系,认为事物的美完全取决于“质”,与任何纹饰无关,排除了一切人工作用,这是偏颇武断的。墨家则从现实功利出发,以质用为标准衡量一切,否定一切感性形式美,就连和氏璧这种至美之质也因其无用而被否定:“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异(按:古代的九鼎,孙诒让说),此诸侯之所谓良宝也。可以富国家、众人民、治刑政、安社稷乎?曰:不可。所谓贵良宝者,为其可以利也。而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异,不可以利人,是非天下之良宝也。”[89]这种注重质用的思想体现了墨子注重实用功能(质用)的造物思想,第三章已经详细论述,此处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