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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称帝前的职官构架-四川通史

【摘要】:但刘备在称帝前,有一个过渡时期,实际上统治蜀地7年,蜀汉实际上统治蜀地49年。刘备于此时自称汉中王,同时自任汉王朝的大司马。这是蜀汉政权的先声,是由州府向蜀汉政权的过渡形态,其职官构架与州牧已明显不同。从现有资料看,刘备任汉中王期间,并未设立专门的汉中王府。在刘备当益州牧和汉中王这7年期间,既自称为汉王朝的“大司马”,也曾一度建立相应的机构。

蜀汉政权在蜀中的统治共42年,其中刘备只有2年,刘禅40年。但刘备在称帝前,有一个过渡时期,实际上统治蜀地7年,蜀汉实际上统治蜀地49年。可分为刘备时期和刘禅时期。刘备时期又可分为四个阶段:(1)建安十六年(211)刘备率军入蜀至建安十九年(214)打下成都前的三年时间,为第一阶段,属客人身份,对外的名号为左将军;(2)建安十九年打下成都后,至当汉中王前为第二阶段,5年时间,用左将军、益州牧身份;(3)建安十九年当汉中王后,至称帝前为第三阶段,汉中王身份;(4)章武元年(221)四月称帝至章武三年(223)五月为第四阶段,两年时间,为蜀汉皇帝。这时,其职官体系,虽已有若干突破,但总的说来仍是地方政府——州牧、州政府的体系。刘备政权初期用人政策的特征是所谓“豫州入蜀,荆楚人贵”[2]。益州土著中虽也有人进了刘备政权,但所任不过是劝学校尉、典学校尉之类,无人进入决策机构。刘璋旧吏,不少被留用,如法正、李严、黄权、吴壹、许靖等,皆得高位,彭羕原为刘璋所打击者,亦得到使用。这些都可劝进有志之士。被重用者,特别是进入了决策机构者仍主要是外来势力(如法正)。其用人方针,是依靠刘备带进的荆楚集团(包括曾长期在荆楚之地活动者),团结刘璋留下的“东州”豪族集团,有控制地使用巴蜀土著势力。当时在刘备政权的官吏中,存在着两对比较突出的矛盾,一对是新、老官吏(指投靠刘备的先后)之间的矛盾,另一对是外来势力与土著势力的矛盾。对于前者,政府比较注意调整,对于后者,政府的基本态度是站在外来势力一边;当两对矛盾发生冲突时,一般是前一对矛盾服从后一对矛盾。

建安二十四年(219)春,刘备夺得汉中。同年秋马超等群臣辄依旧典,上表请朝廷封刘备为汉中王,拜大司马,“董督六军,纠合同盟,扫灭凶逆。以汉中、巴、蜀、广汉、犍为为国,所署置依汉初诸侯王故典。夫权宜之制,苟利社稷,专之可也。然后功成事立,臣等退伏矫罪,虽死无恨”。遂于沔阳设坛场,陈兵列众,群臣陪位,读奏讫,御王冠于先主。刘备于此时自称汉中王,同时自任汉王朝的大司马。《三国志》卷32《蜀书·先主传》载,刘备上言汉帝时,亦称:“既宗室微弱,帝族无位,斟酌古式,依假权宜,上臣大司马、汉中王。”这是蜀汉政权的先声,是由州府向蜀汉政权的过渡形态,其职官构架与州牧已明显不同。从现有资料看,刘备任汉中王期间,并未设立专门的汉中王府(或其他以汉中王挂名的政权机构)。换一句话,即刘备当汉中王后,其职官体系与当益州牧时并无太大的变化[3]

在刘备当益州牧和汉中王这7年期间,既自称为汉王朝的“大司马”,也曾一度建立相应的机构。《三国志》卷32《蜀书·先主传》记群臣在劝刘备称帝时有“大司马属殷纯”。《三国志》卷39《蜀书·董和传》说:“先主定蜀,征和为掌军中郎将,与军师将军诸葛亮并署左将军、大司马府事,献可替否,共为欢交。”但总的来看,很少使用大司马头衔。因它是刘璋送的。《三国志》卷32《蜀书·先主传》说刘备刚入蜀时,“璋推先主行大司马,领司隶校尉。先主亦推璋行镇西大将军,领益州牧。璋增先主兵,使击张鲁,又令督白水军”。刘备对这一头衔不太感兴趣。这一时期,刘备名下主要有左将军府(与大司马府合署办公)和益州府这两个实体机构。

左将军府:主管军事。刘备于建安三年(198),曾被献帝任为左将军。建安十六年(211)刘备率军入蜀时,对外使用的头衔便是左将军,其属下官员多冠以“左将军”府号。时人重名,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左将军是朝廷大员,应一州牧之邀,帮其治安平乱、抗击外敌,皆名正言顺。刘备夺得成都后,用的头衔全称是“左将军,领司隶校尉,豫、荆、益三州牧,宜城亭侯”,可见他特别看重左将军这个头衔。左将军之称始见于西汉武帝,公孙贺以太仆身份为左将军。《史记·天官书》说:“南斗为庙,其北建星。建星者,旗也。牵牛为牺牲。河鼓大星,上将。左右,左右将。”《正义》:“河鼓三星,在牵牛北,主军鼓。盖天子三将军,中央大星大将军,其南左星左将军,其北右星右将军,所以备关梁而拒难也。”左将军为朝廷大将,位在州牧上。刘备用左将军头衔,还表现了他对以献帝为代表的朝廷的承认,这是汉中王与以后蜀汉皇帝的根本区别之一。军师将军:诸葛亮以军师将军的身份“署左将军府事”,负责日常工作。左将军府中设有掌军中郎将、长史、护军、司马、从事中郎、督军从事、议曹从事中郎(此职魏、吴不设)、军议中郎将(此职魏、吴不设)、西曹掾、兵曹掾、行中典军(魏、吴不设)。左将军下有将军若干名,包括翊军将军(赵云、霍弋)、讨虏将军(黄忠、上官雝)、护军讨逆将军(吴壹)、副军中郎将(刘封,此职魏、吴不设)、秉忠将军(孙乾,此职魏、吴不设)、昭德将军(简雍)、镇军将军(许靖、赵云、陈祗)、兴业将军(李严、王连)。

刘备当汉中王时,实设的相当于州一级的地方政府只有益州和汉中都督。益州府:刘备自任益州牧。州府中设有各类功曹、从事、尚书、别驾等类似于今日秘书性质的机构。见于记载的有:尚书郎(蒋琬)、别驾(王谋)、少府(王谋)、别驾从事(赵莋、李恢)、主簿(李恢)、书佐部(李永南、李恢、张翼)、功曹(李恢)、议曹从事(杜琼)、治中从事(黄权、杨洪)、治中(彭羕)、劝学从事(张爽、尹默、谯周)、儒林校尉(周群。此职魏、吴皆不设,蜀汉也仅见周群一人,可见此职系因人而设,实为秘书一类的官职)、典学校尉(来敏,此职魏、吴不设)、从事祭酒(秦宓、程畿、何颜英、何宗)、典曹都尉(吕乂)、侍中(廖立)、督军从事(费诗)、州前部司马(费诗)、州后部司马(张裕)、司马(庞羲)、议郎(孟光)、司金中郎将(张裔)、盐府校尉(司盐校尉)(吕乂、王连、杜祺、刘乾)、邸阁督[4]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