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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期豪族势力发展迅速

【摘要】:进入东汉后,豪族势力更加快了发展速度。东汉初期,为扩大赋税来源,巩固中央集权,刘秀曾试图用“度田”措施限制豪族的发展。综观两汉政治、经济,西汉对豪族的基本态度是抑制,东汉则是放任。这些表现了经济恢复之初,豪族大姓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特征。东汉早期,中原、关中等地豪族兼并较快,大批失去土地的流民又涌入巴蜀。

豪族,古籍中或称豪强、豪宗、豪家、豪右、奸豪、豪滑,强族、大族、大姓,宗强、右姓、旧族、大家等。

进入东汉后,豪族势力更加快了发展速度。光武帝刘秀本是豪族。东汉政权,亦是依靠南阳、颍川、河北等地的豪强地主集团支持,才得以建立。其所谓“云台二十八将”、“三百六十五功臣”,绝大多数系豪强地主。东汉初期,为扩大赋税来源,巩固中央集权,刘秀曾试图用“度田”措施限制豪族的发展。但此举立刻遭到了豪强地主的普遍反抗,同时也遭到各层官僚的消极抵制,朝廷也就不了了之。综观两汉政治经济西汉对豪族的基本态度是抑制,东汉则是放任。东汉的各种政治、经济制度,大体都有利于豪族地主的发展。

东汉早期,除短时间的个别地区外,巴蜀地区的各级统治者,基本上都以各层豪族地主及其子弟为骨干。如蜀郡守张堪,系南阳豪族子弟,年轻时以将先父遗产数百万钱让与侄子而闻名[16]。蜀郡守第五伦,在西汉末年战乱时,率族人筑碉堡等坚守,铜马、赤眉义军前往攻打数十回,皆不能下[17],可见其抵抗能力之强,势力之大。蜀郡守陈宠,沛国豪族,世代为朝廷命官。蜀郡守廉范,战国赵将廉颇之后,祖父廉褒,西汉成帝、哀帝时期为右将军,父廉丹,王莽时期为大司马庸部(益州)牧,家里田地财产极多,为杜陵豪族[18]。南阳西鄂人王子稚,曾任蜀郡太守,家累千金,无子,死后由三女各出钱500万筑墓并修墓楼等。仅这一笔费用便相当于当时50个“中产”之家的总值。东汉制度,郡掾、县吏主要由当地人担任,这些人大体都是当地豪族子弟。乡里统治,则由豪族直接担任。这样便形成了以各层豪族为中心的豪族共同体。该共同体与政府虽也有许多矛盾,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东汉早期,蜀中地方官是否得民心,一个重要的标志便是他能否抑制豪族。如广汉太守蔡茂,对豪族阴氏宾客能坚决从重、从快处罚,官声大起,在69岁时被征调升朝廷司徒。蜀郡太守第五伦任蜀守时,将豪族子弟为掾吏者一律罢免遣还,另选孤贫志行之人替之,甚得民心,最后被调升朝廷司空。

考古资料中,可以看到东汉早期,巴蜀地区豪族大姓的若干特征。这一时期较重要的有:旺苍洪江镇券顶砖墓(M1)、西昌的部分砖墓、金堂焦山、内江魏家冲、三台、荥经水井坎崖墓、新都马家山崖墓M5、成都天回山大湾砖墓[19]。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是:文化面貌多承西汉遗风,墓葬规模较小,随葬陶俑类型少、数量少。多系拱手而立的男女俑;体型小(高20厘米左右)、表情呆滞。从陶俑看,这时家丁、部曲、奴仆内部分工不细,奴婢一般直接来于农家,未经过专业技艺训练。这些表现了经济恢复之初,豪族大姓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特征。这一时期,失去土地的农民还不太多,一般豪富之家也还未达到奴仆成群。

图4-3 成都天回山的东汉豪族崖墓

首先富起来的人以官吏为多。史载永平年间,蜀地“人吏富贵,掾吏家赀多至千万,皆鲜车怒马,以财货自达”[20]。官吏们主要是依靠不正当手段获取巨资。如巴郡谯君黄,西汉成、哀时曾任谏议大夫,回乡后触怒公孙述,被赐毒酒,其子交出800万钱才获免[21]。800万,相当于当时80户中家之产。

王莽战乱时,外地流民涌入巴蜀。东汉早期,中原关中等地豪族兼并较快,大批失去土地的流民又涌入巴蜀。同时,一些少数民族或主动内属,或被掳为奴婢。故巴蜀的流民、奴婢一度较外地更多。平蜀后,光武帝虽曾多次诏令释放奴婢,但未堵住产生奴婢的主要来源,即未解决土地兼并、财产集中等问题。建武十五年(39)“度田”事件后,政府对豪族买卖、使用、虐待奴婢之事,基本上采取姑息态度。至明帝、章帝时,奴婢在数量上超过了西汉末期,被豪族大姓控制的部曲、家丁大幅度增加,带来许多新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