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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范式城市建筑学视野中的背景

【摘要】: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指标的主要来源是西方发展百年的“区划法”[1]。1916年区划法与1961年的区划法修订一起决定了纽约的天际线。形式规范是一种更定制化、精细化的区划手段[2],它主张为场地量身定制形态导引,与保证最低标准的区划法是两种时代语境的产物。图12-1形式规范“迈阿密21”中所规定的街角形式类型表图12-2中国大城市的典型城市断面样例

城市形态的导引与控制体系是决定城市空间要素的重要机制,这些指标主要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6大指标体系(土地使用、环境容量建筑建造、城市设计引导、配套设施、行为活动),也包括影响城市形态的各种建筑规范与非强制性的城市设计图例图则等。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指标的主要来源是西方发展百年的“区划法”[1]。1916年,纽约出台了第一部区划条例,该区划条例将城市所有用地分为“居住”“工商业”与“不限定用地”3类功能区及5类建筑高度控制区。它对城市形态的主要贡献是设定了“建筑包络形”(zoning envelop)原则,要求高层建筑的临街面根据街道宽度确定日照角,从街道宽度的特定倍数的立面标高开始,根据日照角逐层后退。1961年,建筑日照角规定又被更灵活的沿街道退界与公共空间补偿规定所取代,公共空间补偿成为激励性规划的先驱。1916年区划法与1961年的区划法修订一起决定了纽约的天际线。

经过百年的发展,尤其是在近年美国的新城市主义运动的《精明准则》(Smart Code)推动下,以区划法为代表的城市形态引导方式已经逐渐被更趋人性化的“形式规范”(form-based code)所取代。形式规范是一种更定制化、精细化的区划手段[2],它主张为场地量身定制形态导引,与保证最低标准的区划法是两种时代语境的产物。根据城市史学家塔伦的考证与分析,形式规范应具有以下特征: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用规定私人物权的形式来保证公共领域的质量;一般推崇那些能够经受时间检验的形式。

形式规范中最典型的城市形态控制方法是城市断面样例[3],这一方法将城市想象为一个广域的自然生态系统,每一种开发强度(具体表现为容积率)都会对应系统中的一个特定群落。城市断面样例的表现形式是一个指导性的城市形态连续渐变图谱,它只对一个特定群落的民用建筑基本形式、公共空间、街道界面等等做出一定的规定与引导,而将具体的用途混合的要求放宽。形式规范将“形式”(这里应当理解为一整套形式标准)视为优先于“用途”的控制要素,这是通俗化地运用新理性主义的一种城市空间导引与控制思路(图12-1、图12-2)。

图12-1 形式规范“迈阿密21”中所规定的街角形式类型表

图12-2 中国大城市的典型城市断面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