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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范式中城市建筑学的历史与转变

【摘要】:卢文的主要贡献是将北方的单位大院社区嫁接到邻里单位这一经典社区模型上,并梳理了邻里单位概念在1930年代进入中国之后向小区转变的历史。小区是苏联的工业城镇模式与一度被批判的邻里单位模型进行协调的结果,是在重工业优先的历史背景下建立服务于生产的邻里模式的经验性成果。可以说在一段时间内,大院式的工人新村模式向商品化社区的转型是由这些外销房社区建设主导的。

关于封闭式小区的讨论大概从2000年以后开始在华人学者的城市研究中出现。目前对于封闭式居住区的形态史进行论述的经典文本是2006年出版的卢端芳的《再造中国城市形态:现代性、稀缺性与空间,1945—2005》。其中,第二章《迁移的城市形态:中国的邻里单位》是对全书内容的高度概括。卢文的主要贡献是将北方的单位大院社区嫁接到邻里单位这一经典社区模型上,并梳理了邻里单位概念在1930年代进入中国之后向小区转变的历史。邻里单位与卫星城市的概念首先在伪满时期进入东北的规划,在新中国成立后体现于诸如上海曹杨新村等社区规划中。小区是苏联的工业城镇模式与一度被批判的邻里单位模型进行协调的结果,是在重工业优先的历史背景下建立服务于生产的邻里模式的经验性成果。虽然这本书也提到了改革开放时代单位大院的瓦解与小区模式的商品化,但是由于全书的地理范围以北京为主,对于改革开放时代的历史叙事稍显简略,对早期以生产为主导的小区(不一定封闭)如何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演变为商品化的封闭式小区并未详加叙述。

除了卢端芳的论述,鲍存彪认为中国封闭式小区能够促进社区自治,这是因为长期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体居住中私有空间被长期抑制,在改革开放时期人们对商品化小区内部的事务反而能够投入更多的参与。叶毅明通过对上海封闭社区的问卷调查发现社区管理上的封闭与是否有社区感之间并无直接关系,而住房的商品化与社区感有相关性。但是,即使许多有围墙的社区并未进行实质上的封闭管理,这种感知上的封闭性对社区感的贡献却是巨大的,这与欧美门禁式社区中的疏离社群关系大相径庭。叶毅明发现,住宅的商品化形成了一种本地化的集体主义业委会的活动代替原来的居民委员会,并且拥有私人产权的业主比过去的公房新村居民具有更强的社区认同感。

缪朴、王珺、徐苗等对封闭式小区的社会学、政治经济学与发生学背景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尤其是王珺的《上海外国人专区之形成:全球化中的国家行为》一文将商品化的社区营造置入1980年代的整个新自由主义勃兴的历史中,考察了国际社区作为政府推动的主动全球化行为的本质。王珺一文的主要论述框架建立在雅索普(Bob Jessop)提出的“企业型城市”(Entrepreneurial City)与卡斯特尔等人提出的“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理论基础上(虽然文章并未直接提及后者)。这些理论都强调政府通过对各种生产要素的直接干预以使一个城市取得区域经济竞争中的比较优势。通过对以古北新区为代表的涉外社区建设的回顾,王文认为大型国际社区的建设是政府主动全球化的结果,其作用是吸引优质人才以获取竞争优势。从今天来看,这是一个比较宽泛的结论。一方面,可能由于历史观察距离的局限,王文将整个改革开放时代扁平化了,古北的一期与二期跨越了外销房与内外销并轨时代,其空间模式也相应发生了一定的演进,王文对此未做区分。另一方面,王文受限于理论框架设置的假设,缺乏对特殊且具体的空间与历史事实的分析,具体的案例研究(如古北新区案例)并未对结论的形成产生关键影响。

王珺一文虽然选择了古北新区进行研究,却忽视了古北新区在空间规划上的一大特征,古北新区并没有采用通常外销房的封闭街区形式,而采用了小街密路的开发街区模式,在组团空间处理上选择了新城市主义的组织方式,客观上呈现了传统城市的小街区特征,并采用了当时极为少见的景观轴、围合式布局与过街楼等手法,这种空间布局中的边界可渗透性在之后的联洋与碧云等国际社区的规划中不复出现,而这一开放的街区制特征是与古北新区整体作为一块国际社区“飞地”的现实是有矛盾的(服务高收入人士的社区往往更注意安全与私密,不倾向于让渡自己的社区空间)。另外,王珺文中引用雅索普理论的应用语境是亚洲四小龙(中国香港、新加坡、中国台湾与韩国,这一概念产生于2000年之前)的经济奇迹,从今天来看,这些经济体的土地管理方式不同,社区建设方式也各有不同,他们的经验不能简单应用到大陆改革开放之后的社区空间研究中去。因此,在社区组团空间尺度上的开放如何影响整个社区在城市尺度上的行为与表现,且如何影响我们今天对封闭式社区空间史的理解,是本书随后关注的重要内容。

由于中国的高速城市化进程开始减速,激进粗放的城市建设被更加深耕细作的城市存量更新所取代,因此,今天的城市史学者可以以更清晰的历史视角来观察前30年的社区建设历程。回溯历史,在城市化加速的1990年代初,境外直接投资是城市化的积极力量,它也带来了相对更先进的居住方式和社区空间组织方式。这种在社区建设中的主动西方化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已有先例,当时在主流的苏联式工人新村模式的统领下,规划师并未放弃对多样的社区形态的探索,比如广州在1950年代建造的“华侨新村”。在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侨汇房”与“外销房”这些特殊社区类型的出现,在相对宽松的建造标准下,规划师与建筑师能够更自由地实验理想的社区空间形式,或者将许多创造性的手段大量地应用到实践中。可以说在一段时间内,大院式的工人新村模式向商品化社区的转型是由这些外销房社区建设主导的。

涉外社区的单元形式、组团布局、公共服务形式乃至使用年限都与当时的新村式社区有着较大的差别。如果说工人新村依然是一种较低标准的权宜式的社区形态,那么在当时的私有化大潮中,这些涉外社区的定位是可以经历历史考验的模范社区。至于它所采取的或小街区或大街区,或开放或封闭的组织形式只是达到这一模范性与持久性的手段,这些措施也就有了更多维度的得失与利益权衡,在历史的演进中也在市场与社会的变化下主动发生更新。这种时间维度上的权宜与恒久所形成的形式偏好差异与现代主义理念相左,客观上印证了当时方兴未艾的类型学的理论,十分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