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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报装:暂停业务受理流程

【摘要】:2)系统流转图3.45暂停业务受理——录入申请信息①业务受理:录入客户用电编号、暂停容量及暂停截止时间;在受电设备信息中勾选需要暂停的设备,将其状态由“运行”变更为“停用”;在客户资料信息中录入客户申请资料;在供电方案制定中完善现场勘查方案,并对电能表进行虚拆处理。图3.51暂停设备封停——示数信息录入图3.52电能表信息录入图3.53暂停设备封停——送(停)电信息录入图3.54暂停——归档

用户暂停须在5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15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

②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③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6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④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5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15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⑤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本条例1至4项的有关规定。

1)资料收集

业务受理时需客户提供暂停申请,用户的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系统流转

图3.45 暂停业务受理——录入申请信息

①业务受理:录入客户用电编号、暂停容量及暂停截止时间(图3.45);在受电设备信息中勾选需要暂停的设备,将其状态由“运行”变更为“停用”(图3.46);在客户资料信息中录入客户申请资料(图3.47);在供电方案制定(图3.48)中完善现场勘查方案,并对电能表进行虚拆处理(图3.49)。需注意的是,受电设备信息中必须将需要暂停的变压器或高压电机状态改为“停用”,否则即使流程归档,客户的设备在系统中仍处于“运行”状态,视同于未办理暂停。同时,电能表必须虚拆,如未虚拆,将无法录入暂停止码,将导致电费计算错误。

图3.46 暂停业务受理——录入受电设备信息

图3.47 暂停业务受理——录入客户资料信息

图3.48 暂停业务受理——供电方案制定(现场勘查方案)

图3.49 暂停业务受理——供电方案制定(虚拆电能表)

②设备封停:将用户信息点开至最下级,维护【计量管理段】(图3.50),然后在电能表信息中找到勘查时虚拆的电能表,勾选后单击【示数信息录入】(图3.51),在弹窗中录入本次抄见的表码(图3.52),最后,在送(停)电信息中录入操作人和实际停电时间(图3.53)。需注意的是,此处录入的表码应为现场对变压器或高压电机封停时抄录或系统采集到的电能表表码。

图3.50 暂停设备封停——维护计量管理段

③归档:完成信息归档后结束整个暂停流程,如图3.54所示。

图3.51 暂停设备封停——示数信息录入

图3.52 电能表信息录入

图3.53 暂停设备封停——送(停)电信息录入

图3.54 暂停——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