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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负皇命,琉球使命成功

【摘要】:册封琉球王制度始自明洪武五年,自杨载受命携带国书出使琉球国之后,琉球王便开始接受中国皇帝的册封,并向中国纳贡称臣,采用中国法定年号、正朔。这次嘉靖皇帝就派年轻有为的陈侃为正使,行人司行人高澄为副使。使命下达当日,正值酷暑,陈侃的密友无不为其前途担忧,纷纷规劝陈侃辞去使命,可通过“领封”办法,即让琉球使臣领皇帝册封诏书回国。全船装载民夫140人,翻译、礼仪、医生及各种工匠100余人,与官兵册使总计360余人。

此人是谁呢?就是在明嘉靖五年(1526)姜山“大本堂”里那个丙戌科进士陈侃。陈侃(1507—?),字应和,号思斋。入仕后,先授行人司(古代朝廷中对外工作机构)行人(从七品)。明嘉靖八年(1529)升任刑科给事中(正七品),专辅佐皇帝处理政务,监察六部官吏。嘉靖十一年(1532),年年岁岁向明朝纳贡的琉球藩国国王尚真驾崩,其世子尚清请求册封。册封琉球王制度始自明洪武五年(1372),自杨载受命携带国书出使琉球国(今日本冲绳)之后,琉球王便开始接受中国皇帝的册封,并向中国纳贡称臣,采用中国法定年号、正朔(正,一年的开始;朔,一月的开始)。直至清同治十年(1871),日本通过所谓废藩置县把琉球国吞并后编入鹿儿岛县。在长达五百年的时间里,琉球一直处于中国的册封体制之下,是中国的臣属之国。这次嘉靖皇帝就派年轻有为的陈侃为正使,行人司行人高澄为副使。使命下达当日,正值酷暑,陈侃的密友无不为其前途担忧,纷纷规劝陈侃辞去使命,可通过“领封”办法,即让琉球使臣领皇帝册封诏书回国。陈侃却道:“君父之命,无所逃于天地之间……”陈侃明知出使途中潜在很大风险,但忠于皇上国事的他还是把重任接了下来。因为这是代表皇帝去进行一次重要的外交活动,要显得庄重而有威仪,所以他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募工匠、造大船、招卫兵、购礼品、请翻译、聘医生等。嘉靖十二年(1533),当时官居七品吏科左给事中的陈侃领取朝廷下赐的一品官服,这意味着在册封行使期间,位居七品的陈侃可以暂时享受一品大员的待遇,在国内可获得地方官吏的配合,在外则全权代表着大明皇帝。陈侃等人出发南下福建,因为座船的施工正在那里紧张进行。

明嘉靖十三年(1534)四月,册使座船完工。作为中国第十一任册封使出使琉球属国的陈侃和高澄穿上新制的一品大员的钦差服,祭过天妃(妈祖)之后,率领一个庞大封团,携带皇帝诏敕、赏赐品及口粮,偕同琉球国“迎迓使团”乘舟在当地官员目送下从福建前往琉球国。陈侃在《使琉球录》中描述,座船为前后竖以五桅的帆船,长十五丈,阔二丈六尺,深一丈三尺,大桅长七丈二尺,舵4副,橹36支,大铁锚4个,约重5000斤。与一般的河船构造不同,座船分为23舱,船体宽敞,通风良好,四平八稳,恰如平房。船后造两层黄屋,上层安放诏敕,中层供天妃,且储备淡水40柜。此外,为防备海盗,船上装备当时十分时髦的佛郎机大炮两门,配备士兵100余人。全船装载民夫140人,翻译、礼仪、医生及各种工匠100余人,与官兵册使总计360余人。可见阵势非常壮观。座船造价2500两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