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基坑支护工程质量监理指南

基坑支护工程质量监理指南

【摘要】:②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监测方案和监测记录。④施工过程突发事故处理措施和实施记录。①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主控项目检验应符合表2-35的规定。

1.排桩墙支护工程

(1)监理巡视与检查

978-7-111-51088-8-Chapter02-38.jpg

(2)监理验收

1)验收标准。出厂钢板桩质量标准、重复使用钢板桩检验标准,分别应符合表2-30、表2-31的规定。

2-30 出厂钢板桩质量标准

978-7-111-51088-8-Chapter02-39.jpg

2-31 重复使用的钢板桩检验标准

978-7-111-51088-8-Chapter02-40.jpg

混凝土板桩制作的主控项目检验应符合表2-32的规定,一般项目制作的检验应符合表2-33的规定。

2-32 混凝土板桩制作的主控项目检验

978-7-111-51088-8-Chapter02-41.jpg

2-33 混凝土板桩一般项目制作的检验

978-7-111-51088-8-Chapter02-42.jpg

2)验收资料。

①经过审批的支护结构方案,施工图。

②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监测方案和监测记录。

③不拔除桩墙的竣工图。

④施工过程突发事故处理措施和实施记录。

2.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

(1)监理巡视与检查

1)测量放线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做,先放出工程轴线;根据工程轴线放出加筋水泥土搅拌桩墙的轴线,请有关方确认工程轴线与加筋水泥土轴线的间隔距离;根据已确认的加筋水泥土搅拌桩墙轴线,放出加筋水泥土搅拌桩墙施工沟槽的位置,应考虑施工垂直度偏差值及确保内衬结构施工达到规范标准。

2)对于加筋水泥搅拌桩墙位置要求严格的工程,在施工沟槽开挖后应放好定位型钢,施工每一根插入型钢时予以对比调整。

3)水泥土搅拌应事先做工艺试桩,确定搅拌机钻孔下沉、提升速度,严格控制喷浆速度与下沉、提升速度匹配,并要求做到原状土充分破碎、水泥浆与原状土拌和均匀。

4)当发生输浆管堵塞时,在恢复喷浆时立即把搅拌钻具上提或下沉1.0m后再继续注浆,重新注浆时应停止下沉或提升10~20s喷浆,从而保证接桩强度和均匀性。

5)严格进行跳孔复搅工序施工。

6)插入型钢应均匀地涂刷减摩剂。

7)在水泥土搅拌结束后,型钢起吊,用经纬仪调整型钢的垂直度,在达到垂直度要求后下插型钢,利用水准仪控制型钢的顶标高,保证型钢的插入深度。型钢的对接接头应放在土方开挖标高以下。

(2)监理验收

1)验收标准。加筋水泥土桩应符合表2-34的规定。

2-34 加筋水泥土桩质量检验标准

978-7-111-51088-8-Chapter02-43.jpg

2)验收资料。

①水泥土搅拌桩或高压喷射注浆与型钢插入记录。

②原材料检验记录。

③土方开挖后加筋水泥土墙竣工平面图

④插入型钢拔除记录。

⑤对于非二墙合一加筋水泥土桩仅需加筋水泥土墙竣工平面图。

3.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

(1)监理巡视与检查

1)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在施工前应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降水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必需的施工设备如挖掘机钻机、压浆泵、搅拌机等应能正常运转。

2)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宜按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

3)在施工中应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

4)每段支护体施工完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2)监理验收

1)验收标准。

①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主控项目检验应符合表2-35的规定。

2-35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主控项目检验

978-7-111-51088-8-Chapter02-44.jpg

②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一般项目检验应符合表2-36的规定。

2-36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一般项目检验

978-7-111-51088-8-Chapter02-45.jpg

2)验收资料。

①锚杆和土钉墙竣工图。

②锚杆或土钉锁定力测试报告。

③锚杆或土钉注浆浆体强度试验报告。

④墙面喷射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⑤锚杆或土钉墙施工记录(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锚杆或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