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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街坊规划在中国兰州的研究成果

【摘要】:苏联城市规划认为住宅街坊是生活居住区中最小的、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根据苏联住宅街坊规划导则,兰州市在新建区的住宅街坊规模参照苏联蓝本,拟采用较大的4—9hm2标准,个别在10hm2以上。图5-34兰州市盘旋路地区详细规划图5-35兰州市铁路中心详细规划图5-36兰州市西固区住宅区详细规划但是,可以看出在兰州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住宅街坊的规划基本是遵循苏联住宅街坊的建设标准和做法的。

苏联城市规划认为住宅街坊是生活居住区中最小的、最基本的构成单位。住宅街坊就是生活居住区用地上的一部分,它的四周围绕着居住街道和车行道,这样在住宅街坊的周围行走时可以不穿越城市街道和车行道。

住宅街坊在整个生活居住区的结构中有独立式布置和并列式布置两种。不管住宅街坊在生活居住区结构中的布置方式如何,所有住宅街坊内居住建筑的用地面积都不得少于整个城市生活用地面积的一半。建议小地区内的住宅街坊规模如下:①在市中心交通量很大的多层建筑地区为6—9hm2;②在地方性交通和建筑层数不高的地区为4—6hm2;③独院式建筑的地区为2—4hm2。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出发,住宅街坊内建筑物的布置可用“周边式”的方式,居住用地内含商业文化等福利设施(图5-34至图5-36)。

根据苏联住宅街坊规划导则,兰州市在新建区的住宅街坊规模参照苏联蓝本,拟采用较大的4—9hm2标准,个别在10hm2以上。除规定作为公共建筑街区外,住宅街坊内一般不设公共建筑。

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效仿苏联的“周边式”街坊布置方式,同济大学董鉴泓先生曾回忆:“穆欣最反对的就是山墙对着马路,说沿马路一定要是建筑的正面。他赞成的就是搞周边式、双周边。双周边在苏联的气候环境下是可以的,苏联冬天时间很长,人工取暖,朝向也无所谓。中国不行,西晒得很厉害。”

图5-34 兰州市盘旋路地区详细规划

图5-35 兰州市铁路中心详细规划

图5-36 兰州市西固区住宅区详细规划

但是,可以看出在兰州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住宅街坊的规划基本是遵循苏联住宅街坊的建设标准和做法的。该版规划指出,“重点地段是城市建筑艺术的主要表现所在,这些重点地区的建筑物,应该是完整、协调和具有完整的艺术结构的”。因此,住宅街坊等详细规划成果尤其注重总平面构图,总体布局和局部布局都过度讲究对称,平面空间布局形式缺乏灵活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