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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规划对比兰州第一版土地分类

【摘要】:城市土地有计划地组合,按其使用性质,可以互有联系地划分。因此在拟定市区规划时,除规划区外,其他各部分面积的大小,都是要根据调查对城市内各机关及企业等实际用地数量进行计算的。图5-31苏联城市用地示意图现将兰州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土地使用分类与苏联市区规划的土地分类进行逐项对比,我们会发现,兰州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用地分类基本采用了苏联城市规划用地的分类法。

根据苏联专家所介绍的模式,从规划及经济的观点出发,城市用地可在下列各种范围内加以研究(图5-31)。

①居住用地:在其范围内应包括住宅街坊、公共机关及营造物用地、绿地、街道及广场用地。②建成区:这里不仅包括居住用地,还包括直接与它毗连或嵌入的工业用地、铁路用地、水上交通用地及其他专用地段,而综合成统一的整块的大片土地。③市区:市区不仅包括上述的城市用地,还应包括城市以外的为居民文化生活服务的以及各种公用事业所需要的土地。

城市土地有计划地组合,按其使用性质,可以互有联系地划分。这种划分的精神,将在技术经济指标中体现出来,从而构成土地使用的形式。

在实际的设计及规划工作中,将遇到两种土地使用情况:①规划区的土地使用;②总的市区规划,包括市区以内所有的土地。

当时规划区的土地实际就是指上述的居住用地。在市区规划内,将包括全市区内的所有土地。

市区规划是由下列各部分所组成:①规划区;②工业用地及原动力用地;③市际交通用地;④仓库用地;⑤规划区以外的绿地及水面;⑥防护地带及水源保护地带;⑦建设公共事业用地;⑧各种保留地;⑨农业用地;⑩道路;其他用地。

在计算上述市区规划之各部分时,由于它们在市区中所占之比重不一定与城市之大小有关系,所以就是为估计所用的概略指标。因此在拟定市区规划时,除规划区外,其他各部分面积的大小,都是要根据调查对城市内各机关及企业等实际用地数量进行计算的。

图5-31 苏联城市用地示意图

现将兰州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土地使用分类与苏联市区规划的土地分类进行逐项对比,我们会发现,兰州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用地分类基本采用了苏联城市规划用地的分类法(表5-5)。

表5-5 苏联市区规划中的土地分类与兰州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土地分类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