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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规划中国兰州城市总体规划史实研究

【摘要】:郝卓然、于崇信两位同志于1954年10月中旬向国家建设委员会汇报,获得同意后安排正式会审,要求甘肃省及兰州市有关领导及有关具体编制规划的同志参加。1954年10月29日,国家建设委员会召开了兰州市城市总体初步规划的审查会议。1954年12月11日,国家建设委员会在审查会议上提出的主要意见详见附录D。1954年12月底,国家建设委员会正式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兰州市城市总体初步规划。

兰州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历时一年多,在北京和兰州反复研究修正,于1954年9月全面完成。经甘肃省、兰州市领导讨论通过,报国家建设委员会。

1954年9月30日晨,任震英先生亲自送郝卓然、于崇信两位同志作为先遣人员携全部上报图纸,由兰州东郊机场乘飞机赴北京,向国家建设委员会做初步汇报。郝卓然、于崇信两位同志于1954年10月中旬向国家建设委员会汇报,获得同意后安排正式会审,要求甘肃省及兰州市有关领导及有关具体编制规划的同志参加。同年10月下旬,甘肃省省委副书记高健君同志、兰州市市委书记杨一木同志、兰州市副市长孙剑峰同志、兰州市建设委员会秘书长任震英同志,以及兰州市总体规划组的同志们由兰州陆续到达北京,参加了国家建设委员会的正式会审,此时的苏联专家已换为库尔金。

1954年10月29日,国家建设委员会召开了兰州市城市总体初步规划的审查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中共甘肃省委高健君副书记,兰州市孙剑峰副市长、任震英局长,以及国家建筑工程部、卫生部、铁道部、公安部水利部、交通部、燃料工业部、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军委空军修建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单位的负责同志。

1954年12月11日,国家建设委员会在审查会议上提出的主要意见详见附录D。

1954年12月底,国家建设委员会正式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兰州市城市总体初步规划。

这一收获使参与工作的同志们欣喜雀跃,赵尚璞(当时兰州市建设局资料负责人)同志受命给兰州市人民政府孙剑峰副市长、市委杨一木书记拍发了“兰州总体规划已获国家批准,兰州城市规划誉为全国之冠……”的电报

因为当时国家建设委员会的审查力量不足又缺乏经验,故确定首先进行兰州、西安、包头、富拉尔基、武汉、成都、洛阳、株洲、太原、大同、石家庄等11个重点城市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