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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规划在中国兰州总规编制史实研究

【摘要】:第2期与第3期的区分理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1954年10月29日,国家建设委员会召开了兰州市初步规划的审查会议;1954年12月底,国家建设委员会正式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兰州市城市总体初步规划。为了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的决定,国家建设委员会派出以周干峙为首的赴兰工作组,重点是修订不合理的定额指标。

参照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变革历程及其各时期城市发展的情况,结合新中国成立之后兰州城市建设规划的历史过程及其特征,对兰州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研究阶段的历史分期。第1期,兰州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的自主初创时期(1949—1952年);第2期,兰州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的联合编制时期(1953—1954年);第3期,兰州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运作时期(1955—1966年)。

第1期与第2期的区分理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国家层面:1952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国第一次城市建设座谈会和1953年“一五”计划的开始。②地方层面:1952年6月16日,兰州市建设局编制《兰州市新都市建设计划工作报告》;1953年2月,成立了兰州市建设委员会,与市建设局合署办公,并组织成立了兰州市城市规划小组;1953年5月16日,任震英先生带领有关技术人员到北京中央城市建设总局,在中央城市建设总局及苏联专家的指导下,开始了兰州市城市的初步规划设计工作。第2期与第3期的区分理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1954年10月29日,国家建设委员会召开了兰州市初步规划的审查会议;1954年12月底,国家建设委员会正式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兰州市城市总体初步规划。②1955年6月13日,李富春副总理作了“厉行节约,为完成社会主义建设而奋斗”的报告;1955年7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厉行节约的决定》,要求在非生产性建设上,必须严格控制,削减非亟须建设的项目,认真降低设计标准和工程造价。为了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的决定,国家建设委员会派出以周干峙为首的赴兰工作组,重点是修订不合理的定额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