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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朱湖六朝墓葬群考古发现

【摘要】:2000 年12 月8 日,码头镇朱湖村移民建镇工地施工时发现。朱湖六朝古墓群考古发掘报告经实地勘察,此处属一大型墓葬群,有古墓50 余座。据当地村民反映,周围台地也因农民耕作经常发现砖室券顶墓,花纹砖随处可见,根据这些花纹砖出土地点调查,大多为六朝时期墓葬。为配合工程建设,本次发掘西晋墓两座,编号为M1、M6;南朝墓四座,编号为M2、M3、M4、M5。随葬器物均置于墓室前半部分。

2000 年12 月8 日,码头镇朱湖村移民建镇工地施工时发现。经请示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瑞昌市博物馆随即派员进行考古调查,并进行抢救性发掘清理,发掘工作从2000 年12 月9 日至26 日结束。

朱湖六朝古墓群考古发掘报告

经实地勘察,此处属一大型墓葬群,有古墓50 余座。墓地位于瑞昌市北长江南岸的码头镇朱湖村大山垴,岸对面为湖北省武穴市,东南面约200 米处为朱湖村和赤湖,现有村民千余户。墓地原系山坡地,现已辟为耕地,古墓群分布在这块方圆2 平方公里的坡地上。据当地村民反映,周围台地也因农民耕作经常发现砖室券顶墓,花纹砖随处可见,根据这些花纹砖出土地点调查,大多为六朝时期墓葬。大山垴墓葬分布有序,为两个时代,东南隅为西晋时期墓葬,西北隅为南朝时期墓葬,且西晋墓葬较南朝墓葬的埋葬地势要低,均在坡的下端,其规模也较南朝墓葬大,花纹砖的质地及抗压强度亦较好。因移民建镇工程施工,除地势较低的西晋墓顶部未破坏外,南朝墓顶部全被铲土机破坏。为配合工程建设,本次发掘西晋墓两座,编号为M1、M6;南朝墓四座,编号为M2、M3、M4、M5。简报如下:

1.墓葬形制

(1)西晋墓

M1、M6 为双室顶砖墓,距现地表约1.5 米深。两墓均为并列葬置,四周墓壁砌法完全相同,皆为“三顺一丁”。两墓相距1.94 米,墓葬形制也基本相同,仅顶部分有宽窄之分,M1 顶较平坦,M2 顶较窄小,其墓砖纹饰完全一致,为对角几何纹。

M1 南偏东155°。全长7.76 米,宽2.1 米,高1.95 米。分前室、过道、后室。前室砌有0.7 米宽的墓门,见有封门砖。因前室被挖掘机破坏,故高度不明。前室长2.73 米,左侧设有长63 厘米、宽43.5 厘米、高12.5 厘米的祭台,上置一青瓷碗。祭台砌砖表层及器物口沿均遗存有烟炱。距前壁2.1 米处,两侧砌置宽0.9 米的过道,其隔墙长56.5 厘米,宽77 厘米。后室长3.8 米。左侧距墓壁0.24 米、距隔墙1.08 米处,墓底铺地砖,上面平放两块素面青砖,估计为置棺所用。墓壁砌砖自第六层起券拱。墓底铺砖,呈“人”字形。其砖长33.5 厘米、35 厘米、35.2 厘米、36 厘米、37 厘米,宽15.5 厘米、16.2 厘米、17.3 厘米,厚6 厘米、6.5 厘米、6.8 厘米。楔形砖薄端厚4~5.2 厘米。侧面模印对角几何纹和钱纹。墓后壁上端砌砖已坍塌,顶部填土见有盗洞。随葬器物均置于前室和后室的前端,墓内见有铁棺钉。

图8 M1、M6 平、剖面图

M6 南偏东162°。残长5.1 米,宽1.78 米,高2 米。后室长4.36 米。距后室73 厘米、墓底90 厘米高的填土中见有宽约60 厘米、厚10 厘米的一层木炭,铺地砖,素面,呈青、黑色两种,其余均同M1。在距M1 过道向前延伸1.65 米、M6 由后壁向前延伸3.51 米处,两墓之间设有一条阴沟互相贯通。阴沟宽4 厘米,深6.5 厘米,均用素面青砖分两单层错缝砌成。沟底砌砖一层,沟上部均用砖横盖一层。在阴沟中部设有6~8 厘米宽的支沟流向西北面。主沟流向为M6 流向M1,倾斜度为10 厘米,此墓不见随葬器物。

(2)南朝墓

M2、M3、M4、M5 均为单室券顶砖墓,其结构基本相同,墓壁砌砖皆为“三顺一丁”。墓砖侧面模印网钱纹、同心圆纹、网纹、星点纹。

M2 南偏东140°。长4.2 米,宽0.86 米,残高0.57 米。残存墓壁仅四层砌砖。前壁置有17 厘米宽的台阶,后壁中部设有高16.5 厘米、宽8.5厘米的壁龛一个。墓底铺砖两层,上层右侧铺砖为横二竖二并列四块砖为一组,左侧铺砖为横二竖一六块砖为一组。且两部分中间及墓壁四周均设有4~5 厘米宽的排水沟,距前壁1.15 米处设有16~19.7 厘米宽的排水沟,环绕至前壁左右两侧沟的宽度分别为29.5 厘米×63.5 厘米、96厘米×37 厘米、96 厘米×31.7 厘米。距后壁84.5 厘米处设有漏水孔四个,呈方形,其大小分别为43 厘米×16.5 厘米、20 厘米×15 厘米、18 厘米×13.5 厘米、17 厘米×12.4 厘米。下层铺砖呈“人”字形。墓砌长33 厘米、34.2 厘米、35 厘米,宽16 厘米、17 厘米,厚4.6 厘米。砖侧面模印几何纹和网钱纹。随葬器物均置于墓室前半部分。

M3 南偏西250°。长3.95 米,宽1.5 米,残高0.27~0.67 米。墓底“人”字形铺砖一层,后壁置一长93 厘米、宽20 厘米的台阶,台阶距右壁36 厘米,距左壁34 厘米。墓门偏靠墓左侧,高33.5 厘米,宽8.5 厘米。壁砖长33 厘米,宽16 厘米,厚4.8 厘米。墓底砖长33 厘米,宽16 厘米,厚5 厘米。

M4 南偏东140°。长4 米,宽1.5 米,残高1.3 米。自第六层以上开始券拱。前壁砌有一道高1.2 米、宽0.86 米的券门,并砌有封门砖。封门砖上砌有三个方形壁龛,中部两壁龛分别高16 厘米,宽31 厘米。另一壁龛高16 厘米,宽20 厘米,深度为5~15 厘米,壁龛距墓底52 厘米。后壁正中置有上下两个壁龛,上龛高7 厘米,宽7.5 厘米,深11 厘米,下龛高7 厘米,宽8 厘米,深13 厘米。墓底铺砖两层:上层为两竖两横交替砌置,共四组;下层铺砖呈“人”字形。距前壁90 厘米处设有8 厘米宽的排水沟。墓砖规格为33 厘米×16 厘米×5 厘米,券拱砖长33 厘米,宽14.5厘米,厚2~4 厘米。铺底砖规格为34 厘米×16.5 厘米×6 厘米。

图9 M2 平面图

图10 M3 平面图

图11 M3 平面图

M5 南偏东160°。长3.8 米,宽0.9 米,残高0.83 米。自第五层起砌券拱。在距前壁61 厘米处设有长73 厘米、宽37 厘米的烛台,两侧皆距墓壁8 厘米。墓底“人”字形铺砖一层。墓砖长37 厘米,宽17.5 厘米,厚6 厘米。铺底砖长37 厘米,宽16.5 厘米,厚6 厘米。

2.随葬器物

(1)西晋墓

仅M1 出土13 件器物,M2 无出土器物。

M1 前室出土器物6 件,器物编号为1-6。后室出土器物7 件,器物编号为7-13。前室除青瓷盘口壶无法修复外,余为完整和均可修复器物。

M1:1 高10.8 厘米,口径24.5 厘米,底径14.3 厘米。口沿外侈,内底下凹,腹稍外鼓,外底内陷。外口沿饰凸弦纹一道,上腹部饰凹弦纹两道及竖线填斜方格纹带一周,带下接饰凹弦一道。涩口,内外施青绿釉,外施釉不及底。深灰胎,可见轮制痕(图12,①)。

钵 三件。分二式:I 式,2 件;II 式,1 件。

M1:2 高7 厘米,口径18.4 厘米,底径9.8 厘米。直口,弧腹,凹底。外口沿饰凹弦纹两道,上腹饰斜方格纹带一周,带下紧接饰凹弦纹一道,通体施青绿釉(图12,②)。

M1:3 高6.3 厘米,口径15.5 厘米,底径10.5 厘米。直口,腹下收,底稍内凹。外口沿饰凹弦纹三道,通体施青绿釉,外施釉不及底(图12,③)。

M1:5 高5.9 厘米,口径16.1 厘米,腹径16.5 厘米,底径11 厘米。口微敛,斜腹,平底。外口沿饰凹弦纹一道。内外施青绿釉,外施釉不及底。内底有疤痕及刮削痕(图12,④)。

盘口壶M1:4 口径12.5 厘米,底径11 厘米。残。盘口,束颈,鼓腹,平底。外口沿饰两道凹弦纹,肩部双环系(竖饰),内外施青黄釉。

洗M1:6 高6.1 厘米,口径17.8 厘米,底径10.9 厘米。直口,下腹内收,底微凹。内底及外口沿各饰凹弦纹一圈,内外施青绿釉,外施釉不及底(图12,⑤)。

唾壶M1:6 高9.7 厘米,口径8 厘米,腹径10.7 厘米,底径9.2 厘米。喇叭口,束颈,垂腹,圈足。外口沿饰凹弦纹一道,颈部饰凹弦纹两道。肩部饰17 个斜方块及凹弦纹两道,方块内填小方格纹,足部饰凹弦纹两道。通体施青绿釉,底部出现少量釉滴。内底微凸,外底中部外凸,并有墨书草体“张君”二字(图12,⑥)。

四系盘口壶M1:8 高9.5 厘米,口径6 厘米,腹径10.5 厘米,底径5.7 厘米。盘口,束颈,上腹外鼓,小平底。外口沿饰凹弦纹两道,肩部饰四环系及凹弦纹一道,并饰网纹带一圈。内外施青绿釉,底部有斜削痕(图12,⑦)。

碟M1:3 高3.5 厘米,口径9.7 厘米,腹径10.8 厘米,底径4.7 厘米。直口,斜腹,小平底。碟内芯饰凹弦纹一圈,内腹满施青绿釉,外腹施釉不及底(图12,⑨)。

水注M1:10 高2.2 厘米,口径2.4 厘米,底径2.8 厘米。敛口,鼓腹,平底。素面,内外满施青绿釉(图12,⑩)。

四系盂M1:11 高5.9 厘米,口径5.8 厘米,腹径12 厘米,底径7.4厘米。口沿下凹,肩部四环系,扁腹,圈足稍外侈。肩部饰鱼鳞状方块纹,内填小方格。内外施青灰釉,底部露紫红色胎。有流釉,缺盖(图12,⑧)。

半圆方枚神兽纹铜镜M1:12 直径12.2 厘米,缘厚0.3 厘米。圆形,扁平圆形钮座。分内外区,间以两道凸弦纹相隔。内区以两道凸线将纹饰分为三层,内层为主体纹,饰六神四兽。其分为四组,有两组为两神一兽,其中一组两神为正面而坐,另一组为一神横向而坐。其余两组为一神一兽。中层饰七块方枚,枚中无字。外层饰七块半圆,二者相间环列,半圆内各填一星点。半圆外饰短线纹。外区以一道凸线分成两层,内层为铭纹带,共十六字,外缘饰辐线一周。

戟M1:13 矛部残长30 厘米。戈部长21.5 厘米,宽3.5 厘米。双面刃,通体铁锈(图12,)。

(2)南朝墓

M2 出土器物15 件,除1 枚“大泉五十”铜钱外,余皆为青瓷器

碟 5 件。分二式。

I 式 4 件。

M2:4 口径14.4 厘米,高1.9 厘米(图12,)。

M2:5 口径13.7 厘米,高1.9 厘米。

M2:7 口径13 厘米,高2.2 厘米。

M2:8 口径14.4 厘米,高2.1 厘米。均为侈口,浅腹,圜底。内口沿均饰一道凹弦纹,施青绿色透明釉至外口沿向下1 厘米左右,开细片。

II 式 1 件。

M2:6 口径13.2 厘米,高2.4 厘米,底径6.1 厘米。侈口,浅腹,内底有三个支钉痕,中心饰一道圆圈纹,假圈足。内满施青绿色玻璃釉,开细片。外施釉不及底(图12,)。

碗 2 件。

M2:9 口径11.6 厘米,高5.1 厘米,底径5.3 厘米(图12)。

M2:10 口径10.6 厘米,高4.9 厘米,底径4.4 厘米。口微敛,弧腹,假圈足。通体施青釉,开细片。底部露胎,有斜削痕。

杯 7 件。分三式。

I 式 2 件。

M2:2 口径7.7 厘米,高3.5 厘米,底径3.9 厘米(图12)。

M2:12 口径8.1 厘米,高4 厘米,底径4.5 厘米。皆为直口,弧腹,假圈足。内底有三个支钉痕,中心饰一道圆圈纹。施青釉,外施釉不及底。

II 式 3 件。

M2:3 口径8 厘米,高3.8 厘米,底径3.2 厘米(图12)。直口,弧腹,假圈足,底下附有3 个锥状小足,皆呈鼎立状。

M2:13、15 口径8 厘米,高4 厘米,底径3.4 厘米。口微敛,弧腹,假圈足。内芯饰一道小圆圈,内外满施青绿色透明釉,开细片。

III 式 2 件。

M2:11 口径7.9 厘米,高3.5 厘米,底径4.2 厘米。

M2:14 口径8.2 厘米,高4 厘米,底径4 厘米。直口,弧腹,前者内底平坦,外为饼状底。后者内底饰一道圆圈纹,釉已脱落。

铜钱 1 枚。M2:1 直径208 厘米,缘厚0.3 厘米。铭文为篆书“大泉五十”。

铁棺钉 9 枚。长20 厘米。

M3 出土器物计8 件。除1 件铁刀外,余为青瓷器。

碗 1 件。分二式。

I 式 M3:1 口径16.7 厘米,高6 厘米,底径9.3 厘米。口微敛,浅腹,平底,假圈足。内底饰一道圆圈纹,圆圈外环绕一周长方形支钉,釉已脱落(图12)。

II 式 M3:5 口径15.1 厘米,高6.6 厘米,底径8.9 厘米。直口,深腹,假圈足。内底饰一道圆圈纹,圈内分布有长方形支钉13 枚。通体施透明质玻璃釉(图12)。出土时碗内反扣一件小杯M3:6。

杯 4 件。分二式。

I 式 2 件。

M3:2 口径6.3 厘米,高4.7 厘米,底径3.6 厘米(图12)。

M3:7 口径8.7 厘米,高4.7 厘米,底径4.6 厘米。直口,弧腹,假圈足。内底有3 个支钉痕,呈鼎立状。前者内底饰一道圆圈纹,施青绿釉,开细片。

II 式 2 件。

M3:3 口径8.4 厘米,高3.6 厘米,底径4.4 厘米。

M3:6 口径9 厘米,高4.2 厘米,底径4.8 厘米。直口,弧腹,假圈足。前者内底中部上凸,后者内底平坦,釉均已脱落,且反扣于M3:5 内(图12)。

盘M3:4 口径13.5 厘米,高3.9 厘米,底径3.5 厘米。浅口,平底,外腹稍内凹。内底正中饰一道圆圈纹,釉已脱落(图12,)。

铁刀M3:8 残长18 厘米,宽3 厘米。弧形,锈蚀严重。

M4 出土器物计3 件。

青瓷碗 2 件。均已破碎。

M4:7 口径7.9 厘米,高3.9 厘米,底径3.5 厘米。釉全部脱落,胎质疏松。

铁剪M4:6 残长15 厘米。锈蚀严重。

铜钱 6 枚。

M4:5 直径2.6 厘米,缘厚0.3 厘米,穿宽1 厘米,为篆书“大泉五十”铭文,上下左右。通体锈绿斑。其余皆破碎。

M5 仅出土1 件青瓷杯。口径8.6 厘米,高3.9 厘米,底径4.9 厘米。唇沿,弧腹,假圈足。内底上凸,釉已脱落。

图12 出土器物

图13 M5 平面图

3.结语

(1)大山垴古墓群所处地理位置距1972 年发掘的码头西晋墓仅6公里,且都位于长江岸边。码头西晋墓共发掘出土各类随葬品百余件,仅青瓷器多达66 件。这些器物造型美观,釉色晶莹,其墓葬规模之大,随葬品之多,在江西地区发掘的西晋时期墓葬中尚不多见,反映了西晋时期门阀士族奢侈的生活。从大山垴墓葬群与周围发现的墓葬情况看,这一带应属古代聚族而葬的家族墓地。这一方面反映出这一时期由于长江流域的开发,南方的社会经济有了显著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地世家大族势力的兴起。

(2)在墓葬结构上,大山垴古墓群其墓壁砌法与安徽、浙江一带的六朝墓相一致,皆为三顺一丁组合砌法。墓底铺砖则流行“人”字形砌法,墓底四周多数砌有排水沟。西晋时期墓葬分有前室和后室,南朝时期墓葬则全部为单室。西晋时期流行的墓砖纹饰多为对角几何纹,南朝时期则流行网钱纹。

(3)从青瓷器烧造技术看,大多数器物均施青绿色釉,少数器物则施青灰色釉(如M1 中的青瓷四系盂、青瓷水注),且都有冰裂纹,有釉滴和施釉不匀现象。西晋墓出土的器物胎较厚,胎质细腻,坚硬致密,呈灰白色,釉色光亮,胎釉结合牢固,这些瓷器应出自越窑系统。南朝器物胎质疏松,釉和胎结合不够紧密,且大多釉层已脱落,器物易于破碎。此时,支烧流行,无论器物内底和外底都留有烧钉痕,少则三个,多则十几个,有的器物内支烧欠规则,而且这些器物内心多数装饰圆圈纹。

(4)年代推测。M1 出土的青瓷盘口壶、青瓷四系盂与江苏江宁县张家山西晋墓、镇江市晋陵出土的同类器物相同。出土的四系罐与江苏六合瓜埠西晋墓出土的同类器物相似。其墓砖纹饰同于广州沙河顶西晋墓砖,为对角几何纹。M2 出土的平底青瓷盘同于江西赣县白鹭南朝墓、江西兴国县南朝纪年墓、福州屏山南朝墓出土的同类器物。M2、M5 出土的青瓷杯,其实足底部留有三个锥状足,与南京童家山南朝墓出土的小碗相同。M2、M3、M4、M5 有共同的特征:一是一部分青瓷杯实足底部均有三个锥状小足,有的仍然保留在底部,有的因脱落而留有痕迹。二是一部分青瓷杯内底留有三个支钉痕。三是这些小杯内底多数装饰单圆圈纹。四是青瓷碗内底均保留有不规则的长方形支烧痕迹。这种在青瓷器上普遍出现支钉或支烧痕迹的现象与南京童家山南朝墓出土的器物特征完全一致。M4 出土的“大泉五十”铜钱,为西汉末年王莽时期的钱币。《汉书·食货志》载:“王莽更造大钱,径可二分,重十二钱,文曰大‘钱五十’。”而此钱出现在两座南朝墓中,估计应属于早年遗留下来的纪念钱,而在此时又随墓主陪葬于墓中。

综上所述,M1、M6 其时代应在西晋晚期,M2、M3、M4、M5 应为南朝中晚期墓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