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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考试:招标人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摘要】: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招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招标方式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2)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强制招标的工程范围: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下列工程项目必须招标: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可以不招标的工程范围:

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②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③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④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如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⑤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⑥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范围:

①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

③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

6)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工程范围:

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招标程序

我国招投标的基本程序:

1)审批手续及建设资金到位后可成立招标小组。

2)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编制招标控制价。

①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②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③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3)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4)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5)发售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③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后投标截止时间。

6)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

①现场勘察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

②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③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④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⑤投标预备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做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⑥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一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90天,大型项目120天左右。

8)开标。

①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②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③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④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⑤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⑥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评标。(详见评标人要求)

10)确定中标单位并公示。

①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1)发出中标通知书。

①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2)签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

①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②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③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④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