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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的传播特性-《数字媒体艺术导论》成果

【摘要】:对于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的传播而言,传播过程不再繁杂漫长,多向互动已成为数字媒体艺术传播的重要特性之一。受众品位和需求不同导致了数字媒体艺术呈现出多样性,这也是受众追求自我、追求个性的必然呈现。这种“碎片化”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多元化,数字媒体艺术正通过受众细分、媒介小众化适应多样性的传播需求。

1.多向互动性

传统媒体时代的大众传播媒介单向、线性的传播特点决定了信息发布被控制和垄断,同时受众在被动接收信息时的自主权极度缺乏,这样的传播过程使得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互动过程更加漫长,沟通交流的可能性微弱而间接。在传统的艺术传播中,审美感受的交流沟通只能在某些特定的环境和场景下实现,例如艺术评论中、发布会现场、收视率、发行量的反馈中等。数字媒体非线性的传播方式则大大改变了这样的传播规律,受众可以通过数字媒体随时获取想要的信息,并拥有了艺术接受的自主权,实现了艺术创作者与接受者实时互动交流的可能,甚至可以与创作者共同完成,增强了艺术传播的互动性。对于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的传播而言,传播过程不再繁杂漫长,多向互动已成为数字媒体艺术传播的重要特性之一。

2.去中心化

受媒介技术和政策限制,传统传播方式深受拥有垄断话语权的精英阶层的影响。传统的大众媒介凭借先进的技术、昂贵的设备装置以及复杂的媒介内容生产流程,直接掌控着媒介控制权。报纸、广播、电视等中心化的大众媒体通过媒介话语垄断限制了媒介传播的多元化,并更注重强调其媒介内容的标准化和传播方式的中心化。在传统媒体时代,人们能深切地感受到艺术传播的限制,如报纸的定期出版、美术馆的有限空间、电视频道的内容过滤等都意味着艺术作品的数量和内容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这些现象也构成了艺术传播的中心化。

数字媒体时代艺术内容的创作则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相对于早期的互联网时代,Web2.0时代的内容不再是由专业机构或特定人群所生产,而是全体网民共同参与、权级平等、共同创造。随着网络形态的多元化,这种呈现出“去中心化”的网络模型越来越成熟,任何参与者均可提交内容进行内容协同创作和贡献。“去中心化”使得为互联网贡献内容更加简便、多元,每一个媒介参与者都成为一个小而独立的信息提供者,使互联网内容生产异常丰富,呈现出用户生成内容(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态势。对于艺术创作的新态势而言,这不仅仅是媒介变革所驱使的,艺术创作者与接受者也产生了多元裂化。“去中心化”使得受众反馈出强烈的差异性审美,也促使艺术创作和艺术审美走向“长尾”,数字媒体艺术作品最大程度上丰富了表现形式、扩大了传播范围,进而也衍生出其传播的多样性。

3.多样性

数字媒体艺术身上体现出了艺术与技术相结合的强大融合性基因,艺术创作的封闭局面被打破,数字媒体艺术在艺术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上都呈现出整合性与多样化。一方面,在内容传播上,数字媒体不同于传统媒介单一种类的信息呈现,而是以多媒体、多感官的方式传播,表现形式和传播内容具有多样化特点。例如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改变了旧有的电视传播方式,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信等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对于交互式网络电视来说,其节目源主要来自广电部门授权的电视制作部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游戏制作商也成为IPTV的内容提供者,因此电视节目只是交互式网络电视提供内容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交互式网络电视可以提供“基于IP的任何事物”。

另一方面,数字媒体时代个体的个性化需求逐渐显现,数字媒体的大量应用大大强化了受众作为传播个体处理信息的能力,也引发了受众个性化的需求。受众品位和需求不同导致了数字媒体艺术呈现出多样性,这也是受众追求自我、追求个性的必然呈现。同时,互联网内容生产呈现出碎片化态势,碎片化现象细分了人群,整个网络传播呈现碎片化语境。这种“碎片化”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多元化,数字媒体艺术正通过受众细分、媒介小众化适应多样性的传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