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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导论:内涵与外延

【摘要】:可以说,数字媒体艺术是综合性极强,内涵与外延联系广泛、并且各个学科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一个学科范畴。从广义上来说,用数字媒体技术进行艺术创作的艺术形式都可以视为数字媒体艺术。它们共同构成了广义的数字媒体艺术概念的外延。因此人们对于数字媒体艺术的定性是毋庸置疑的,它的样式复杂多变,但其实质依然遵循艺术的创作规律。

不可否认,数字媒体艺术架构科学基础之上的艺术形式,但它并不是纯技术的表现,数字媒体艺术包含了除技术、艺术以外的众多社会构成,并使艺术形态不断产生新的变化,从而影响艺术美学观念的重构。艺术与技术的高度融合便是这个艺术学科的最大特性,它的学科本性即多学科交叉组成,综合了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传播学、设计学、影视艺术学等相关学科。其学科外延领域也相当丰富,技术方面涉及计算机图形学、分形几何学、人工智能研究、多媒体技术、数字视频技术、数学、物理学等学科;艺术方面的外延则更为广泛,包含视觉艺术、美学、艺术心理学、影视语言及相关的电影动画戏剧摄影等学科领域;其他学科领域的联系还包含了传播学、广告学、数字媒体技术。

可以说,数字媒体艺术是综合性极强,内涵与外延联系广泛、并且各个学科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一个学科范畴。

从广义上来说,用数字媒体技术进行艺术创作的艺术形式都可以视为数字媒体艺术。这层定义中包含了传统艺术与数字媒体技术处理或生成的艺术作品,如数字电影、数字音乐、数字绘画等;以及完全基于数字媒体技术和数字媒介平台制作并传播的艺术作品,如网络多媒体艺术作品、数字游戏艺术作品、数字互动艺术作品等,这些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具有其自身独特的艺术语言和艺术样式。它们共同构成了广义的数字媒体艺术概念的外延。

如果从狭义角度对数字媒体艺术做出界定,那么在数字时代真正具有独立艺术特征的数字媒体艺术固然是完全依靠数字媒体技术完成的艺术创作和艺术呈现,广义概念中“数字化的传统艺术”并非狭义数字媒体艺术的概念范畴。在这里的数字媒体艺术是一种以数字媒体作为媒介载体、以数字技术作为表现手法,在吸取融合了传统艺术语言的同时又具有其独特的艺术语言,通过数字时代全新的传播方式与审美途径,而完成的革新性变化的新型艺术形式。数字技术是艺术创作主体的主要手段,交互式是审美主体对艺术作品进行欣赏和体验的一般方式,狭义的数字媒体艺术是遵从自身艺术创作规律的崭新艺术类型。

从表现形式上,由于数字媒体艺术正处于发展中的阶段,大量数字媒体艺术的出现,带给人们的形象并不是非常清晰,因此数字媒体艺术的定义与结构是复杂的、多样的,对于它的完整概念定义和结构层次应以宏观的、科学的、长远的眼光来判定。数字媒体艺术是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而来,首先应用于传统艺术中,改变传统艺术的创作手法及观念,并延伸出数字艺术独立的表达形式。因此数字媒体艺术在本性与形式上与传统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继而又因为数字媒体艺术优越的表现力,而被运用到非艺术形式的传播中,例如电子商务、社会信息服务等,以强化传播效果。在对数字媒体艺术的认识中既要了解数字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之间的关系,又要区分它不同于传统艺术的特殊本质。

从艺术创作的角度来看,数字媒体艺术的出现对艺术的创作、传播及美学构建等各阶段都带来了一场革新。它影响并改变了多种艺术类型,不仅使影视艺术成为当今最具有大众性的艺术类型,同时也将其中许多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数字技术为更多艺术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手段,为艺术形式的表达提供了新的平台,在数字媒体艺术的全新艺术表现形式诞生的同时,也使传统艺术焕发新的活力。例如中国水墨画的传统艺术转型,在数字动画中融入中国水墨的这种独到的艺术形式,将传统中国绘画中的意境之美灵动地展开于一幅活动画面中。水墨动画的风格在如今数字技术的神奇魔力下,展开了数字化的发展之旅,在影视作品的艺术创作中赢得了更多的关注和青睐。简约清淡、飘逸传神的东方艺术的审美品格中,隐藏着娴熟自如的数字技术,这何尝不是一次艺术与技术的完美结合,这又如何不是借助数字技术凸显的人文情怀。因此人们对于数字媒体艺术的定性是毋庸置疑的,它的样式复杂多变,但其实质依然遵循艺术的创作规律。而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开创的全新艺术形式,如电脑动画技术影像艺术、网络多媒体艺术、数字游戏艺术、虚拟现实艺术等,在创作中以数字媒体技术为核心手段和技术支持,根据审美主体的需求和艺术设计的规律来进行创作和表现,借力于数字媒体时空,延伸和发展了人类艺术的创造力想象力。从艺术创作的角度来说,数字媒体艺术的全新形态提升了艺术的表现力,在创作上带来了焕然一新的形式和无限的可能性。

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数字媒体的产生使艺术的传播与交流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变。借助数字化力量尤其是网络技术的传播,是数字媒体传播的一大优势。网络的快速、高效、自由,不仅缩小了时空的距离,更重大的意义在于“地球村”的梦想成为现实。在艺术发展的漫长岁月中,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远没有数字媒体艺术的影响力深刻,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来自于传播方式的局限性。艺术的交流传播方式由过去的封闭、低效、分散走向全面的开放与互动。这正是由数字的基本构成“比特”的性质所决定的,数字化媒体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多种渠道向计算机、手机等多种终端提供艺术的比特流。它所联接的不仅是成千上万台电脑,还有运用电脑感受艺术的心灵。以这种方式,无疑为数字技术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审美空间,传播方式的随时随地、丰富快捷以及前所未有的共享力,形成了数字媒体传播模式所特有的优势,开辟了一个虚拟数字化艺术的崭新天地。尤其是“数字”的传播方式摆脱了传统艺术在介质上的局限性,真正带来了时空上的极大自由,也让数字技术的虚拟性质超过了截至目前的任何一种创作媒介。它比之前任何一种媒介材料都更自由,因此数字媒体艺术的创作环境、创作内容和表达方式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度和开放度,非线性的数字媒体艺术创作潜力是巨大的。数字让传统媒介开始了新的探索、让数字媒体开始了新的征程,这些成果纷至沓来,人们会发现各艺术形式一同站在新起点上,在新的平台中又一次开始了它们的新旅程。在数字化的传播中,这些新型艺术门类获得了更大的传播自由也获得了更广泛的受众面。而当力量再次汇聚之时,数字将挖掘出更大的潜力,三网合一(即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通信网的相互渗透、互相兼容,并逐步整合成为全世界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的时代已经到来。“人人都是传播者”“人人都是艺术家”,艺术创作中的创作者、传播者、接受者不再独立存在,而是水乳交融、不分你我,数字传播早已改变了以往的艺术传播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