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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高职:创新管理体制

【摘要】:管理体制是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合称。在这“五个统筹”中,致力于超越普通高校的办学模式,提升并完善高职的“十大特色”:国家特色、地方特色、时代特色、院校特色、专业特色、课程特色、教学特色、师资特色、管理特色、就业特色,凭这“五个统筹兼顾”和“十大特色”,使自己成为高职办学体系中的示范学院。

管理体制是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合称。体制创新是教育创新的关键,2002年9月8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京师范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讲话强调:“进 教育创新,关键是深化教育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制,扫除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努力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优化教育结构,扩大教育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2章第10条规定:构建职业教育体系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系统,建立健全职业学校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2002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此相适应,现代高职管理体制包括外部管理体制和内部管理体制:外部管理体制又称宏观管理体制,包括领导体制、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就业体制等;内部管理体制又称微观管理体制,包括学院行政管理体制、人事管理体制、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体制、教学管理体制、生产管理体制、科研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等。我国高职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可以分为三个时期:20世纪80年代以前(主要是高专)是中央部门直接领导、综合管理的时期;80年代是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时期;90年代是地方政府统筹,经科教结合管理的时期。90年代以前的管理体制有三大优点:一是有利于调动办学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教育、劳动、经济三大部门谁办、谁管、谁受益;二是有利于教育的供求双方信息畅通,专业人才对口培养和同步输送,自办自管,自产自销;三是有利于小范围的管理渠道畅通,权责分明,上下一致。但有两大弊病:一是条块分割,宏观失控;二是多头管理,重复培养。90年代的管理体制有五大优点:一是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有利于区域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二是经科教结合有利于提高教育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三是有利于人事劳动制度与教育制度的同步配套改革,先培训,后上岗,杜绝内退内招;四是有利于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落实,克服社会乱办学、乱招生、乱发证的现象;五是有利于遵循教育规律,运用教育科学,提高教育质量。但有两大弊病:一是忽视了高职特色,陷入了经济困境;二是束缚了人才视野,压抑了创新潜能。办好高职,经济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手上无钱,度日如年;手下无人,办事不成。解决教育经费筹措问题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问题,是高职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问题。因此,在改革高职外部管理体制中,要突出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的创新;在改革高职内部管理体制中,要侧重人事管理体制和生产管理体制的创新。保障这两个方面的管理体制创新,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地方政府与高职的关系。

在办学体系上,我国目前的高职有五类: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本科二级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的五年制高职、成人高职、民办高职。进行办学体制创新,要保持和完善办学主体多元化的特色,五类高职院校应互相合作、沟通与协调,并依据各自的优势,寻找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的切合点,形成高职循环系统,最终在发挥各自的优势的同时,推动整个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大发展。[1]在五类高职中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二是民办高职。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始终站在高职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的位置上,要应用系统科学的原理,树立高职科学发展观,做到“五个统筹”:其一,统筹兼顾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关系,比经济适度超前发展,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其二,统筹兼顾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和培训的关系,包括与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成人教育的关系以及与职业培训的关系,建立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立交桥”,提高教育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其三,统筹兼顾高职与中职的关系,高职与中职衔接沟通,为受教育者搭建不断深造的成才阶梯,把职业教育由终结教育转化为终身教育,适应学习化社会的需要;其四,统筹兼顾城市和农村、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其五,统筹兼顾国内和国外的教育市场,加强教育的院际、省际、国际的交流和合作,通过开放促进开发,借助外力增强内力。在这“五个统筹”中,致力于超越普通高校的办学模式,提升并完善高职的“十大特色”:国家特色、地方特色、时代特色、院校特色、专业特色、课程特色、教学特色、师资特色、管理特色、就业特色,凭这“五个统筹兼顾”和“十大特色”,使自己成为高职办学体系中的示范学院。高职的办学受多种社会因素的制约,包括社会生产力、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社会意识形态、区域经济结构、科学技术水平、教育普及程度、各界办学态度等社会因素。同时,高职有多种社会功能,包括经济功能、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等,这些功能都是通过培养高技能的技术型人才来发挥的。高职的办学规模、教学计划和发展速度,都应符合社会的现实条件和长远需求,适当超前,避免滞后。既要适应并促进学生的发展,又要适应并促进社会的发展,这是高职办学的两条基本规律。与普通高校不同的是:高职的专业课教师、专业教学设备、专业实习基地这三个必备的办学条件,需要专业对口部门的大力支持,只有把高职的办学纳入社会的系统工程,才能把专业对口部门的人力、财力、物力形成合力,解决高职办学中的具体困难。黄炎培先生在《职业教育机关惟一的生命是什么》一文中指出:“最紧要的一点,譬如人身之灵魂,得之则生,弗得则死,是什么东西呢?从其本质来说,就是社会性;从其作用来看,就是社会化。”“办职业教育的原则着重在社会需要”,“使学校与社会沟通,可望教育与职业接近”。他强调:“办职业学校的,须同时和一切教育界、职业界努力的沟通和联络”,并把这种办学方针称为“大职业教育主义”。[2]高职是高层次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社会性决定了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与普通高等学校不同,社会参与管理的程度高些。社会参与管理的机构名称各地不一,如经科教结合的管理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协调委员会、院企联合办学领导小组等等。社会参与管理的类型按职权大小分为三种:一种是审议型,在院长领导下不定期地讨论学院的管理问题;另一种是决策型,每学年或每学期讨论并决定一次学院管理的重大问题;还有一种是议决型,对学院某些管理问题进行审议,对某些管理问题做出决定,职权介乎前两种类型之间。社会参与管理的主要内容不外乎以下八个方面:一是预测人才需求,二是调整专业设置,三是研究教学改革,四是选聘专业教师,五是筹措教育经费,六是安排实习活动,七是完善管理制度,八是落实招生和就业。社会参与管理使高职成为社会之中的同心圆,由相切、相交到相融,形成经科教结合、产学研结合、院内外结合的办学体系,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因此而充满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教育学原理揭示,教育与经济互联互动,其中,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决定教育资源所有制结构。当代中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培养人才和提供服务的高职,既不应当也不可能由国家包办。一只翅膀飞不起,两只翅膀飞得高,因此需要形成公办高职与民办高职共同发展的格局。民办高职的管理体制新(独立式即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或者契约式即国有民办职院由办学者与教育行政部门以契约方式合作办学),运动机制活(面向市场,自主办学,自觉优化教学结构,自动配置教育资源,自发提高教育质量,自身增加教育经费),办学效益大(包括人才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教育与经济的循环效益)。入世后,我国遵循世贸组织协定,越来越多的人树立了教育产业和教育经营的新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为民办高职的社会地位和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蓬勃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为民办高职的茁壮成长奠定了基础。因此,把民办高职作为改革办学体制的突破口和高职体系的增长点,是切实可行的。

在投资体制上,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首先,加大政府对高职投入的力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教育报告(2000)》的数据是:1997年世界较发达的国家高教生均公共教育日常经费为6437美元。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徘徊在2.4%~2.8%,始终未达到4%的既定目标,教育投入总体水平不但低于同期世界较发达国家5.1%的平均值,而且低于转型国家4.8%的平均值,甚至低于欠发达国家3.9%的平均值。[3]这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形势很不适应,并且,在有限的教育投入中,偏重基础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对高职缺乏资金扶植。政府解决教育投资的总量问题和教育投资结构的合理性问题,根本措施在于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同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为此,要提高对人力投资特别是投资高职的重大意义的认识。195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西奥多·舒尔茨发表了人力资本论的代表作《人力投资——一个经济的观点》,又于1962年写成《教育与经济价值》一书,运用教育投资收益计算法,算出了美国整个教育的收益率为17.3%,提出了教育投资是一种教育资本,是生产中除人力、资本之外的另一个生产要素的理论,并得出了“教育资本”这个“生产要素”在国民收入增长额中占33%的结论。按照当代西方经济学家的解释,资本有物质资本(又称非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又称非物质资本)两种形式,人力资本是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以劳动者的数量和质量表示的资本。我国发展高职不仅是增加合格劳动者的数量,而且,更重要的是提高劳动者的质量。邓小平同志曾在1985年5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讲:“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由此可见,政府加大对高职的投入力度,就是增强国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是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责。其次,引导企业对高职的投入。人力资本理论启示我们,人才是企业之本。教育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宝贵的第一要素。从社会再生产的整个体系来看,劳动力再生产是社会再生产的首要条件;从劳动力再生产的全过程看,教育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必备条件;从劳动力再生产的历史来看,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含量越大,对劳动力中的智力要求越高。高职培养的技术型人才具备高技能,可以为企业普及科技知识,进行技术创新,提高劳动效率,保证产品优质,避免安全事故,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取得较大效益。企业投资高职还可以获得非货币化的收益,如社会美誉度、人力资源储备、政府公共关系等。据此看来,企业对高职的投资是一本万利的投资。在德国双元制中,受教育者有双重身份:既是职院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学徒。我国高职在贯彻执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上,比其他类型的教育做得更好,长期坚持在教育中劳动,在劳动中教育,教育与劳动的结合点是现代科学技术。高职学生毕业就业后是企业合格的劳动者,成为企业直接的而不是间接的生产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职学院是今天的生产力,而普通高校是明天的生产力,基础教育是后天的生产力。各种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混合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都可以与高职联合办学,进行“订单”式培养,都应当把投资高职视为培养新的员工,增强发展后劲,从而把对高职的投入纳入每年的预算。再次,鼓励学生家庭分担高职的教育成本。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国家无力承担公办教育全部经费的情况下,非义务教育阶段按照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对招生计划外的学生实行收费,高等学校实行公费生、委培生、自费生制度,既是在教育投资上效率优先原则的体现,也符合教育公平的原则。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外的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传入国内,高等学校实行收费并轨,统一按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向全体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高校收费一般占教育成本的20%~30%,财政拨款占50%~60%,从实际需要而言,还要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高等学校的学费已占经常性支出的27%,从家庭支付能力来看,现在的教育费用开支已占家庭消费支出的8%~9%,大多数工薪阶层不可能承受大幅度提高学费的负担,至于广大农民则更缺乏支付能力。[4]1999年开始《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新高职”的核心内容是“三不一高”:“三不”指高职毕业生不包分配,不发教育部印制的毕业证内芯,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一高”指教育事业费以学生缴费为主,省级财政补贴为辅(实质就是按教育成本的高收费)。仅以高收费而言,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每年收学费3000元至4000元左右,高职生每年竟要收比这高1.5倍到2倍以上的学费,这对高职生家庭来说,确实是沉重的经济负担。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需要,高职院校只能向学生家长介绍我国教育的基本国情即穷国办大教育和大国办穷教育,宣传“知识改变命运”,“要想富,学技术”,“要想不再穷,抓紧培养人”,使其认识到家庭的教育投资有利于子女的终身幸福,从而鼓励学生家庭分担高职的教育成本。在人事管理体制上,坚持培养、吸引、用好高层次人才。2003年12月全国人才工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人才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工作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一起抓,开发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着重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科技人才三支人才队伍,突出造就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两高”战略,做到四个“不惟”,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作用。就高职来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行政和业务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共同承担着把学生培养为高技能人才的重任,具有高素质、高职称、高学位的属于高层次人才。办好高职,形成高职的管理特色,必须创新高职的人事管理体制,优化高层次人才的成长环境,提供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的“土壤”。首先,在培养高层次人才上下工夫。抓住三个要点:第一,高职党组织要正确理解并自觉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党管人才的“管”并非事无巨细的直接管,而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把培养高层次人才列入党组织议事工程和任期目标,引导职院走人才立院、人才兴院、人才强院之路。坚持科学的人才标准,并对高职不同类型的高层次人才作职务分析,了解其思想、政治、道德和知识、能力、业绩的不同要求,具体确定各类人才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培养目标,统筹兼顾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行政和业务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培养工作,提供全面的优质服务。第二,要突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点,着眼于建设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勇攀高峰、成果迭出的教师队伍,致力于以学术带头人为龙头,以高水平的技术创新和教育创新团队为中坚,以一大批科研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操作技艺精的中青年教师群体为基础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为此,要形成教师教育的导向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评估机制等。要创新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模式,职院与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混合制企业等),与普通高校密切联系,责任分担,资源共享,多途径、多形式、多规格地培训教师。要提高教师教育的资源利用率,用教授带副教授、副教授带讲师、讲师带助教,充分发挥学术梯队的作用;同时,加大教师教育的经费投入,为专业课教师增强专业实践能力改善物质条件。第三,要改革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形成职技高师的特色,把学术性、师范性与职业性结合起来:在学术性方面,加强技术知识(包括基础性技术知识、复合性与系统性技术知识、技术理论和方法论)的教学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师范性方面,提高职业技术教育学的应用水平,增强教学方法(特别是模拟教学法、要素作业法、主要工序复合作业法、综合设计法)和教学手段(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能力。这样,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沟通衔接,就能培养职业教育领域中的未来教育家。其次,在吸引高层次人才上花力气。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5]高职院校要结合当地的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从以下三个方面优化人才成长的环境,筑巢引凤,吸引高层次人才:一是优化物质环境。做到校园宽敞,实现“五化”(绿化、净化、美化、香化、路面硬化),内外交通方便,校舍布局合理;教学楼和实验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实训基地、艺术中心、体育场馆等都设计先进,设施齐备;教师公寓的水、电、气配套,食、宿、医宜人。校园是人才的学园、乐园、家园,为人才成长创造一流的物质条件。二是优化政治环境。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以此为据,制定并落实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和制度。如完善多劳多得的分配政策,“知”(知识要素)、“职”(任职资格)与绩效结合,拉开分配档次。对专业带头人、技术把关人、创业骨干设立特殊岗位津贴,年薪制、协议工资与岗位津贴并存,按岗定酬,优绩优酬。放开聚才视野,拓宽引进渠道,实行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兼职教授的聘任制。打破人才的部门所有制,对普通高校和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进行高层次人才的弹性引进和合同管理,按需设置教学流动岗位,长期聘任、短期聘任与临时聘任并行。通过这类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的政策和制度吸引高层次人才。三是优化精神环境。管理心理学的研究证明:当人的物质需要达到一定阈值后,精神需要急剧上升,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创造力,即创造力的大小决定工作绩效能否以指数成倍增长。人的创造潜能的发挥与精神环境密切相关,因此,在人才市场的双向选择中,高层次人才的择校标准更注重精神生活的追求。为了营造良好的精神环境以吸引高层次人才,高职院校要实现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和民主化,淡化行政权威,强化学术氛围,“鼓励和支持冒尖,鼓励和支持当领头雁,鼓励和支持一马当先”。对高层次人才,努力在政治上引导他们,在业务上尊重他们,在生活上优待他们,使他们充分发挥创造潜能,逐步满足其理想、情操、精神生活的需要。在用事业、待遇(物质待遇和精神待遇)、感情吸引人才的同时,允许人才流动,自由来去返回,形成宽松、宽厚、宽容的心理环境。创造学者阿瑞提把“对不同观点的容纳”列为“创造基因”之一,“包含创造基因的文化与具有潜在创造性的个人相结合”,才会产生创造力。[6]再次,在用好高层次人才上见成效。人才资源与自然资源相比,在开发利用上的不同之处是有能动性(人才有自身的能动性,能够由潜人才主动变为显人才)、时效性(人才资源若不适时地开发利用,就会降低甚至丧失效益)、社会性(人才资源能否合理地开发利用,受社会条件的制约)。高职培养和吸引高层次人才,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发挥他们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为此,要遵循三条原则,用好高层次人才以求实效。其一,全面识才的原则。人才难得,难在识别,识才是用才的前提。高职院校人事部门要对高层次人才全面认识,了如指掌,做到“四要四不要”:一要德才并重,不要重才轻德;二要注意能绩,不要只看证书;三要尊重事实,不要听信流言;四要容人之短,不要因短废长。其二,能级对应的原则。人才所具有的能力级别与岗位所要求的能力级别互相对应,即人与岗位两相匹配。要知人善任,扬长避短,不强人所难,乱点鸳鸯谱。同时,人才能级并非一成不变,要定期考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对近期成果突出的专业带头人、技术把关人和创业骨干,不搞“一刀切”,酌情延聘,按需返聘,使其红心不老,余热闪光。其三,整体优化的原则。高职教师是一个整体,高层次人才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用好高层次人才以求实效,就要发挥高层次人才的核心凝聚力,构建“高层次人才+技术创新团队十教育创新团队”的人才组织机制,使年龄、学位和职称形成梯形结构,知识互补,能力叠加,把高职师资的部分优化辐射为整体优化。

在生产管理体制上,通过扩大科技含量和提高经营水平来发挥多种功能。高职培养的高技能人才,应当是与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息息相通、紧密相随的一代新人,是在未来的经济开发和科技开发中起骨干作用的开拓者。这就要把院办产业作为教学生产实习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之既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教育实体,又是一个独立核算的、有先进科技水平的、经营有方的经济实体。院办产业通过产教结合和产学结合,造就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高技能人才,同时,开发先进技术,传播致富信息,生产优质产品,收到较大的人才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教促富、富促教的循环效益。院办产业的生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管理:

第一,组织管理。既要加强校办产业组织机构的管理,又要组织学生参加校办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校办产业组织机构的管理体制创新主要是进行“四改”:一改封闭型为开放型。开展院际合作,与社会团体联营,与各种所有制的企业携手进行生产经营。二改生产型为经营型。不是盲目追求产量和产值,而是注重开拓市场,搞活销售。为此,用合理价格吸引用户,用灵活销售增加用户,用售后服务维持用户,克服重生产轻销售造成的用户减少、产品积压、资金周转慢、经济效益低的现象。三改外延型为内涵型。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改良生产设备,改善工艺流程,改换产品种类,致力于挖潜。靠科技进步,走投资少、见效快、经济效益高的内涵式扩大再生产的道路。四改粗放型为集约型。借鉴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和“三资”企业的经验,实行院办产业的承包租赁制,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优化劳动力的组合,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物质能源消耗,严格财经制度,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业利润。在管理好院办产业组织机构的同时,把学生参加生产经营的活动组织好,做到以下“五有”:有生产实习指导书或周密的计划,有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或院办产业的兼职辅导人员,有严格的工艺规章和安全作业的制度,有必要的工具、设备和相关的技术资料,有生产定额和产品质量的考核记录。

第二,项目管理。院办产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形态表现在具体项目上,生产经营的规模、速度和效益,必须通过项目的开发、滚动及提高其投入产出的比例才能实现,因此,项目管理是校办产业生产管理的重点。生产项目的成败关系到院办产业的兴衰,要认真进行经科教结合的可行性研究,由经济部门的市场研究人员、科研单位的技术研究人员、院办产业的管理研究人员一起进行项目论证。项目选择要内外兼顾,院内考虑专业配套,院外考虑社会需要。前者例如与园林专业配套的苗圃,与水产养殖专业配套的精养池,与计算机应用专业配套的文印社,与机电一体化专业配套的修理部,与服装专业配套的服装厂,与烹饪专业配套的饮食店;后者例如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包括政策法律服务(指导企业在政策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生产经营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济信息服务(传播人才信息、技术信息、商品信息等)、生产技术服务(进行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技术转让等)、经营管理服务(制定生产方案,提供营销策略,进行经济核算等)、生活福利服务(机绣、湘绣、编织、印染、工艺美术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等)。在内外兼顾,选择项目后,制定好近期、中期、长期的项目规划。近期项目的生产成本宜低不宜高,生产周期宜短不宜长,生产规模宜小不宜大,成本低则上马快,周期短则见效快,规模小则掉头快,一旦失利,便于转向。中长期项目一般是社会需求量大、投入多、周期长、与高职骨干专业配套的项目。

第三,设备与物资管理。[7]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期,降低设备损耗,保证作业质量,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设备管理的内容包括:申报设备购置计划,配备、使用、保养、修理、保管设备等。物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分类编制物质供应计划,及时采购和供应生产所需的各种物质,建立并健全物质管理制度。物质管理的内容包括:物质分类、物质供应、物质保管,力争用尽可能少的物质消耗生产出更多的产品。

第四,资金与成本管理。院办产业的资金来源一般有上拨资金、赞助资金、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四大类。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有:研究金融政策,广辟资金来源,合理分配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挪用,降低非生产性开支,按照经济效果考核投入产出,调整投资结构。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分析与控制。

第五,信息与技术管理。院办产业的生产信息主要有产业政策信息、市场供求信息、技术信息、质量信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信息)等。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建立信息系统,开辟信息源,筛选和处理信息。技术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网络,制定并实施科技推广规则和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开发新技术的试验和示范,开展对口企业的技术培训和学生实习的技术指导。

保障高职的管理体制创新,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地方政府与高职的关系。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实际,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第一章第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从此,我国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职由政府集权管理,资源由政府统一配置,办学教学由政府下达指令的旧模式,创立了国家进行宏观指导,地方政府适当放权,高职依法自主办学的新管理体制。高职成为真正独立的办学法人实体,有了较大的办学自主权,包括内部机构设置权、专职人员配备权、职务晋升权、职称评聘权、专业调整权、招生考试权、教学管理权、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权等。高职办学的自主性并非绝对的“自我主持”,要自觉接受四大制约:国家的政策法律制约、政府的宏观调控制约、社会的市场制约和自身的责任制约。自主办学和自我约束是对立的统一,相辅相成。有学者认为:“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不仅是要转变职能,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更要在放权的同时真正确立有效的高等教育法律调控机制,重视法律对调整政府与学校关系的作用,从法律上保证权力、责任、利益之间,集中管理与合理分权之间的协调一致。”[8]高职管理体制创新,使政府与高职之间的关系从简单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转变成产权和职能明晰的举办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从以计划为约束的直接联系转变成以市场为导向的间接联系,从单一的行政约束关系转变成法律与行政二元约束关系。高职扩大办学自主权后,不应依赖地方政府解决办学中的具体问题,但要依靠地方政府加强和改进领导,地方政府对高职的领导责任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要制定并实行与我国入世后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相适应的地方性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发挥政策对各类市场的导向作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搞好各类高职的综合协调,理顺高职与中职、高职与其他类型教育的关系,优化教育结构,扩大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要建立符合国际竞争和劳务输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加强对就业准入制度的监督,明确规定某些职业和某些工种以持有高职毕业证者为优先就业对象,从而为高职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等等。总之,地方政府对高职管理体制创新起主导作用,在加强和改进对高职的领导方面大有可为。

[1] 刘兰明.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体系研究. 高等教育研究,2003 (5)

[2] 黄炎培教育文选.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 154~156页

[3]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世界教育报告(2000). 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资料汇编. 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 45页

[4]谈松华.“短缺教育”条件下的教育资源供给与配置:公平与效率.教育研究,2001(8)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43页

[6] 阿瑞提. 创造的秘密.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135页

[7] 邹天幸等. 职业技术教育管理学.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2. 392~397页

[8] 劳凯声. 高教体制改革中如何理顺政府与高校的法律关系. 中国教育, 2001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