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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与改革的比较研究

【摘要】:英国政府多年来着力对各种类型的资格进行整合,然后按等级区分各类资格证书,再将职业资格与教育资格纳入到同一资格框架体系中,并在其间建立对应关系,从而建立起国家资格框架。英国国家资格框架从较大程度上解决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通、与劳动就业的结合问题,最终实现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等值。

一、国家资格框架的改革

英国现行的国家资格框架(NQF)是在1997年五级资格框架(QCA)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之后该框架先后经历了2000年课程改革、2004年八级框架调整和2006年普通国家职业资格(GNVQ)调整这三次较大的变化。通过统一机构、推出证书、体系融通等举措, NQF不断完善,显示出对不断变化的社会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适应性。

(一) 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动因

英国早在1921年就开始实行国家证书制度,但多年来,英国存在种类繁多的职业资格证书,这些证书之间缺乏沟通、内容重叠,使得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存在着不少弊端,在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解决就业问题上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其改革的动因主要在于: 学历教育,缺乏职业定向;人们没有在岗提高技能的途径和动力;人们没有在岗提高技能的时间和精力;资格内容重复,影响学习者效率;职业资格证书杂乱不权威,劳动力难以转岗流通;资格管理混乱,效率低下;分流定向太早,学生难以选择教育途径。这些弊端严重影响了人们充分就业和国家拥有高技能的劳动力大军,因此,英国政府认为必须要改革其资格框架体系。英国政府希望建立起一个全国统一的资格证书框架,使各种层次、级别的资格都被容纳到统一框架中来,并且通过这一框架,引发人们接受教育与培训的动机,这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实现: 通过比较不同资格层级之间的水平,使人们明确职业生涯发展的道路,促进终身学习;通过各种资格的整合,避免资格内容的重复,提高学习者的效率;通过一体化、高效的NQF,提高公众对国家所颁发证书的信任度。

(二) 主要的改革措施

在资格框架的改革中,英国政府奉行以下指导思想: 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尊重与平等;职业资格证书与学术资格证书在进入高等教育的通道上具有同样的地位和作用;两种资格证书间交叉获取或转接畅通。英国政府多年来着力对各种类型的资格进行整合,然后按等级区分各类资格证书,再将职业资格与教育资格纳入到同一资格框架体系中,并在其间建立对应关系,从而建立起国家资格框架。表1.1总结了英国国家资格框架的改革措施和进程:

表1.1 英国国家资格框架的改革措施和进程

续 表

英国现行的国家资格框架是建立在1997 年资格课程署(Qualificati on and Curriculum Authority,QCA)成立时的五级资格框架基础上的。该框架后来又先后经历了2000年高中课程改革、2004年八级资格调整和2006年的GNVQ调整共三次较大的改革。

第一次改革: 职业教育证书和核心技能证书的出现。2000年高中课程改革中,“职业教育证书”(VCE)部分代替GNVQ。新的职业教育证书分为12个单元,其中高级GNVQ与VCEA-level课程实现了等值,此外通过一系列的调整提高了GNVQ课程与A-level两类课程的全面灵活性,具体如表1.2所示。

表1.2 英国职业资格框架(2000)

第二次改革: 资格框架从五级转变为八级。从2004年9月1日起,QCA对NQF开始实施新的修订: 将原来职业资格体系中的第四级资格细化为现行的第四、第五和第六级资格,将原来的第五级资格细化为第七和第八级资格,而原来的入门级、一至三级资格的内容不变。这样,原来职业资格体系中的五级资格制就更新为现在的八级资格制: 加上前面的“入门级”,就是现在俗称的“NQF九级框架”(表1.3)。改变NQF的目的是要在职业资格与教育资格之间建立更清晰的联系,以便于与高等教育资格框架有机联系起来,从而使职业资格与教育资格更加融合。英国国家资格框架与高等教育资格框架的对应关系如表1.3所示。

表1.3 英国国家资格框架与高等教育资格框架的对应关系(2004)

第三次改革: 出现职业课程普通教育证书。早在2003年5月,QCA就宣布将于2006年8月逐步以职业课程普通教育证书取代初级与中级的GNVQ证书。英国政府颁布的《14—19岁: 机会与卓越计划》确立的长久计划是要以分为4个水平的新证书(职业课程普通教育证书、职业教育证书的GNVQ高级、GNVQ高级补充、GNVQ的双重授予)替代现有的A-level、GCSE和其他证书(见表1.4)。

表1.4 英国国家资格框架(2006年8月)

(三) 职业教育改革成效

英国的现代职业教育资格框架经过不断审视实施中的问题,历经数十年的改革,已日趋完善,其国家职业教育认证体系(NVQ和GNVQ)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价为最成功、最具特色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英国国家资格框架从较大程度上解决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通、与劳动就业的结合问题,最终实现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等值。这为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建立了立交桥,为青年人成长成材提供了更加广泛、灵活的选择。

二、现代学徒制改革

学徒制是随着生产分工而产生,以传授生产技艺和技能为主要目的的一种职业教育形式,它的生产、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 自发形式的学徒制,行会学徒制和以企业为基础的现代学徒制。以1993年为起点,英国政府开始了自中世纪行会学徒制没落后的新一轮现代学徒制改革。

(一) 建立现代学徒制的改革动因

英国很早就建立了现代学徒制和国家培训制度,且与其他政府资助的以工作场所为基础的培训相比,接受现代学徒制培训的总人数2001年3月已占80%,但22岁前的年轻人中只有1/5接受现代学徒制培训。另外,尽管完成培训可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接受学徒制培训的年轻人中只有将近一半的人完成培训。由于受重学术轻职业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再加上职业培训制度本身没有令人满意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完成义务教育后选择接受职业培训的年轻人不是很多,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各级技术人才的需求。

(二) 现代学徒制的改革措施

1. 成立专门机构,全方位推动学徒制计划

2008年 1 月,国家学徒服务机构(National Apprenticeship Service,NAS)成立,并于2009年4月开始运作。NAS的具体责任包括: 向公共和私营部门的雇主宣传学徒制及其价值;向学习者宣传学徒制及其价值;协调对学徒制岗位的资助;提供和维护全国劳动力市场岗位的动态信息;确保商界联络(Business Link)及其他雇主中介组织拥有向雇主积极宣传学徒制所需要的所有资源。这一机构的建立,对学徒制的全国统筹起到积极的作用。

2. 建立官网,搭建供需互动平台

构建和维护学徒制官方网站是英国宣传和促进现代学徒制的重要举措之一。2009年,英国学徒制官网成立运行。这个网站,一方面是英国现代学徒制改革的重要宣传阵地,另一方面则构建了学徒制供需双方的互动平台。官网上提供了空缺职位匹配系统,使个人可以及时搜索和申请空缺的学徒制岗位,同时让雇主和培训提供者可以向广大有兴趣的申请者宣传空缺的学徒制岗位。这样,雇主和需求方之间建立起清晰且易于操作的信用交流和互动平台,实现了有效对接。

3. 扩大政府资助范围

2004年,英国政府进行学徒制改革,取消了25岁的年龄上限,还开发了面向了14岁至16岁人群的青年学徒制,使现代学徒制的参与面大大扩展。英国当前的义务教育年龄为16岁,因此,青年学徒制的经费不存在问题,完全由政府负责。为了激励更多青年和企业参与学徒制,也为了实现英国政府到2015年将义务教育年龄提高到18岁的目标,16—18岁青年学徒制也是完全免费的,由英国政府提供培训费用。在2006年继续教育改革白皮书中,英国政府又提出要让19—25岁的青年获得3级水平职业资格的免费培训,而对于这个年龄段的人而言,高级学徒制是最合适的项目。为此,政府决定为这个年龄段参加高级学徒制的学徒支付2/3的费用。这些资助对吸引更多青年参与学徒制起到积极作用。

4. 立法促进建设

早在1562年,英国就颁布了《工匠学徒法》,成为最早用国家法律武器来保障学徒制实施的国家之一。然而,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和传统行会学徒制的衰弱,该法案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的情况。1814年,《工匠学徒法》终于被废止。自此以后,英国就再没有出台针对学徒制的特别法案了,对学徒制的规范主要依靠普通法。1964年《工业训练法》的颁布,意味着国家重新对学徒制进行正式的干预。根据该法案,英国政府成立了产业训练委员会,并授权它们促进学徒制。但是,该法案不能批准培训项目的经费资助。因此,到1993年现代学徒制改革再次以项目形式开展,学徒制依然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在英国现代学徒制开展势头越来越好的情况下,缺乏专门的法律制度保障成为现代学徒制改革的一个瓶颈,学徒立法呼之欲出。2008年7月,英国创新、大学和技能部与儿童、学校和家庭部联合发表了《学徒制草案》,对学徒制证书、学徒制框架、学徒制标准、学徒协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法案的颁布对完善英国现代学徒制起到重要作用。

(三) 现代学徒制改革成效与不足

随着时代的发展,英国在借鉴吸收传统学徒制的基础上,把发展现代学徒作为实施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已经开始从根本上解决学校职业教育脱离工商企业实践的弊端。然而,对现代学徒制这一术语,在社会上有着不同的认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有些学生和家长对半工半读、学徒制还缺乏深刻理解,往往不愿意到企业中进行实践,导致实践计划的推行受到阻力。二是在学校方面,有些学校缺乏与企业有效的组织和协调,导致半工半读和学徒制人才培养流于形式;有些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安排缺乏合作企业的参与,也缺乏半工半读人才培养相应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有些学校仍然沿用旧的教学计划,只是在时间上进行了调整或内容上进行了删减,导致学生在学校的理论学习与企业的实践操作不能相辅相成,学生缺乏学习积极性;有些学校对半工半读、学徒制条件下学生和教师管理、课程设置、考核评价、资源统筹等都缺乏经验和研究,导致学徒制实施效果不佳。三是企业方面,有些企业对学生到企业工作积极性不高,存有顾虑,不能放手让学生到工作岗位上接受技能训练,学生的顶岗存在问题;有些企业选派的指导教师往往不是骨干员工,从而导致学生实践质量不高;同时,一个师傅往往带很多学生,学生不能与师傅进行及时的交流和沟通,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企业师傅与学校教师缺乏有效沟通和联系,往往各自为政,学生培养缺乏协调性和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