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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臣兴吴报家仇!晋国使者成功改善吴国关系

【摘要】: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子重因此怨恨巫臣。等到楚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杀死巫臣的族人子阎、子荡和清尹弗忌以及连尹襄老之子黑要,并且瓜分了他们的家产。巫臣从晋国写信给子重、子反二人,说:“你们以邪恶贪婪事奉国家,杀害许多无辜之人,我一定要让你们疲于奔命而死。”巫臣请求出使吴国,晋景公答应了他。于是巫臣就使吴国与晋国通好。巫臣又把自己的儿子狐庸留在吴国,让他担任吴国的行人。

楚围宋之役,师还,子重请取于申、吕以为赏田,王许之。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王乃止。子重是以怨巫臣。

子反欲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子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巫臣自晋遗二子书,曰:“尔以谗慝贪婪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

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置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

——《成公七年》

注 释

①楚围宋之役:指鲁宣公十四年九月(前595)至十五年五月间,楚军围宋九个月,后因华元胁迫子反,告以宋情,遂与宋和。

②吕:古国名,姜姓,故城在今河南南阳西,为楚所灭。

③以御北方:申、吕二县在楚国北边,申、吕不存,则不能抵御北方诸侯,晋、郑必南侵。

④清尹:楚国官名。

⑤沈尹:楚国沈县尹。王子罢:疑是楚共王叔父。

⑥罢:疲劳,衰落。奔命:奔走应命。

⑦吴子寿梦:字熟姑,吴侯仲雍十九世孙。

⑧两之一卒:合两偏成一卒之车,即兵车三十辆。

⑨合偏两之一:留其卒之一偏,即留下十五辆给吴国

⑩行人:官名,掌外交。

⑪巢:国名,偃姓,今安徽巢县东北有居巢古城址,即古巢国。徐:嬴姓诸侯国,在今安徽泗县西北。

⑫“马陵之会”三句:鲁成公七年(前584)秋,楚人子重伐郑,诸侯救援郑国。八月,晋、齐、鲁、宋、卫等国在马陵结盟。吴国为策应晋国,此时举兵伐州来国,故子重自郑国带兵赶赴救援。马陵:地名,在今河北大名东南。州来:国名,在今安徽凤台。

译 文

当年楚军包围宋国那次战役,楚军回国时,子重请求取得申邑、吕邑的田地作为赏田。楚庄王答应了。申公巫臣说:“不可以。申、吕两地之所以成为城邑,就是靠这些田地供给军赋,以抵御北方。如果将其赏赐给私人,两地就不能成为申邑和吕邑。晋国和郑国必定会进逼到汉水。”于是楚庄王收回成命。子重因此怨恨巫臣。

子反想娶夏姬,巫臣劝阻了他,结果巫臣自己娶了夏姬逃到晋国,子反因此也怨恨巫臣。等到楚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杀死巫臣的族人子阎、子荡和清尹弗忌以及连尹襄老之子黑要,并且瓜分了他们的家产。子重取得了子阎的家产,让沈尹和王子罢瓜分子荡的家产,子反取得了黑要和清尹弗忌的家产。巫臣从晋国写信给子重、子反二人,说:“你们以邪恶贪婪事奉国家,杀害许多无辜之人,我一定要让你们疲于奔命而死。”

巫臣请求出使吴国,晋景公答应了他。吴王寿梦很喜欢他。于是巫臣就使吴国与晋国通好。他带领晋国的三十辆兵车去吴国,留下十五辆给吴国。并送给吴国射手和御者,教吴国人驾驭使用兵车,教他们布置战阵,教他们背叛楚国。巫臣又把自己的儿子狐庸留在吴国,让他担任吴国的行人。于是吴国开始进攻楚国,进攻巢国、进攻徐国,子重不停地奉命赶赴各地救援。马陵会盟时,吴军攻入州来国,子重从郑国奉命赶去救援。子重、子反一年之中七次奉命奔驰以抵御吴军。那些原从属于楚国的蛮夷之国,吴国全部攻取,因此吴国开始强大起来,得以与中原诸国通问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