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晋景公荀林父灭潞国,赏赐士伯瓜衍县

晋景公荀林父灭潞国,赏赐士伯瓜衍县

【摘要】:潞子婴儿之夫人①,晋景公之姊也。酆舒②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六月癸卯,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微子,吾丧伯氏矣:邲之战晋军惨败后,荀林父向晋景公请死谢罪,景公想答应他的请求。后经士伯劝谏,晋景公同意让荀林父官复原职,以俟日后将功补过。二十六日,灭了潞国。晋景公赏赐荀林父狄人奴隶一千户,同时把瓜衍县赏给士伯,说:“我能获得狄人的土地,是你的功劳。没有你,我就失去伯氏了。”

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晋侯将伐之,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俊才,不如待后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俊才虽多,何补焉?不祀,一也;耆酒,二也;弃仲章而夺黎氏地,三也;虐我伯姬,四也;伤其君目,五也。怙其俊才,而不以茂德,滋益罪也。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不讨有罪,曰将待后,后有辞而讨焉,毋乃不可乎?夫恃才与众,亡之道也。商纣由之,故灭。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故文,反正为乏。尽在狄矣。”晋侯从之。

六月癸卯,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辛亥,灭潞。酆舒奔卫,卫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

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亦赏士伯以瓜衍之县,曰:“吾获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丧伯氏矣。”

——《宣公十五年》

注 释

①潞:潞国,亦称潞子国,赤狄的一支。婴儿:潞国国君名。

②酆舒:潞国大臣。

③俊才:才艺胜人者。

④不如待后之人:等待酆舒卸任,潞国无才能者当政时再去攻伐。

⑤弃仲章而夺黎氏地:仲章曾劝阻酆舒夺黎氏地,酆舒因此废黜仲章。仲章:潞国贤人。黎氏:黎国,地在今山西长治西南,后徙黎城。

⑥虐:杀。伯姬:即潞子夫人,晋景公姐姐。

⑦怙:恃,凭借。

⑧申固其命:使国运固强。

⑨若之何待之:意指酆舒的后继者若能奉行德义,敬祀鬼神,则潞国国运巩固,就难以讨伐了。

⑩反正为乏:小篆“正”与“乏”二字字形似相反。

⑪曲梁:在今山西潞城北。

⑫狄臣:狄人奴隶,包括奴隶耕种的土地。

⑬士伯:士会庶子,名渥浊,亦称士贞子、士贞伯。瓜衍之县:今山西孝义北部的瓜城。

⑭微子,吾丧伯氏矣:邲之战晋军惨败后,荀林父向晋景公请死谢罪,景公想答应他的请求。后经士伯劝谏,晋景公同意让荀林父官复原职,以俟日后将功补过。

译 文

潞国国君婴儿的夫人,是晋景公的姐姐。酆舒在潞国执政时,杀了潞子婴儿的夫人,又伤了潞子婴儿的眼睛。晋景公准备攻伐酆舒,众大夫都说:“不行。酆舒有三项出众的才能,不如等待他的后任当政时再去攻打。”伯宗说:“一定要攻打他。狄人有五条罪状,出众的才能虽多,对于国家又有神马补益呢?他不祭祀祖先,这是第一项罪;嗜酒,是第二项罪;废黜仲章而夺取黎氏的土地,是第三项罪;杀了我国的伯姬,是第四项罪;伤了他国君的眼睛,是第五项罪。凭仗着自己出众的才能,而不用美德,这更滋长了罪孽。他的继任者或者将会敬畏和奉行德义以事奉神明,而使国运巩固,到时又怎么对待他?不讨伐有罪的人,却说‘将要等待他的后任,以后有理由了再去讨伐’,恐怕是不行的吧?依恃着所谓的才能和人多,是亡国之道。商纣就是由此而行,所以灭亡。天违反时令就是灾害,地违反物性便成妖异,百姓行事违反道德便是祸乱,有了祸乱便会产生妖异灾难。所以从字形上看,‘正’字反过来就是‘乏’字。这些毛病,狄人都具备了。”晋景公听从了他的话。

六月十八日,晋将荀林父在曲梁打败了赤狄。二十六日,灭了潞国。酆舒逃奔卫国,卫人把他押送到晋国,晋国人杀死了他。

……

晋景公赏赐荀林父狄人奴隶一千户,同时把瓜衍县赏给士伯,说:“我能获得狄人的土地,是你的功劳。没有你,我就失去伯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