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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中,里克弑君,荀息殉主

【摘要】: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怨将作,秦、晋⑤辅之,子将何如?”译文九月,晋献公去世,里克、丕郑准备接纳重耳回国即位,所以率三位公子的党羽作乱。当初,晋献公派荀息辅佐奚齐。等到里克将杀掉奚齐,他事先告诉荀息说:“三方的怨恨将要发作,秦国和晋国的人都支持他们,你准备怎么办?”十一月,里克在朝堂上杀了公子卓,荀息自杀。

九月,晋献公卒,里克、丕郑欲纳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

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怨将作,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将死之。”里克曰:“无益也。”荀叔曰:“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虽无益也,将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

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

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君子曰:“《诗》所谓‘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荀息有焉。”

——《僖公九年》

注 释

①三公子:指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公子夷吾。

②藐诸孤:弱小的孤儿,指奚齐。辱在:托付。当时习语。

③往:指死者。居:指新君。

④耦:指死者新君双方。猜:猜疑。

⑤晋:指三公子之徒之外的晋人。暗指反对者甚众。

⑥复言:实践诺言。爱身:爱惜己身,指贪生怕死。

⑦“且人之欲善”四句:谓人皆想实践诺言。荀息的诺言是辅佐奚齐,而里克的诺言是迎立重耳。荀息不想违背自己的诺言,然而他也无力阻止里克实践诺言。

⑧次:守丧的草庐。

⑨“白圭之玷”四句:出自《诗经·大雅·抑》。

译 文

九月,晋献公去世,里克、丕郑准备接纳重耳回国即位,所以率三位公子的党羽作乱。

当初,晋献公派荀息辅佐奚齐。献公生病,召见荀息,说:“把这个弱小的孤儿托付给大夫你,你准备怎么办?”荀息叩头回答说:“臣一定竭尽全力,并加上忠贞。如果成功,那是托君王在天之灵保佑;不成功,我将以死谢罪。”献公问:“什么是忠贞?”荀息回答说:“国家的利益,凡是知道的,没有不去做的,这是忠;送走死者,事奉新君,两边都不会猜疑,这是贞。”

等到里克将杀掉奚齐,他事先告诉荀息说:“三方的怨恨将要发作,秦国晋国的人都支持他们,你准备怎么办?”荀息说:“我将为之而死。”里克说:“这样做没有益处。”荀息说:“我和先君有言在先,不可以有二心。哪能想要实践诺言又贪生怕死呢?即使无益,我又能躲到哪里去?再说人们要行善,哪个不像我一样?我自己想不改变诺言,难道能对别人说停止实施他们的诺言吗?”

冬十月,里克在守丧的草庐里杀死了奚齐。《春秋》记载说:“杀死他国君的儿子。”是因为献公还未下葬。荀息准备自杀,有人对他说:“不如立卓子为君而辅佐他。”于是荀息立卓子为君,安葬了献公。

十一月,里克在朝堂上杀了公子卓,荀息自杀。君子说:“《诗经》所说的‘白玉上的瑕疵,还可以磨掉;言语有了违失,就无法追回了’,荀息就是这种情况。”